國家能源局綜合司5月10日發布《關于報送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發展規劃年度建設規模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的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等相關規劃,上報風電年度建設規模方案。于5月1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通知要求,風電要平衡好建設規模與電力送出和消納的匹配關系,按照《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并網規模不低于規劃中提出的并網規模,未達到保障性利用小時數的。ㄊ、區)不得制定高于規劃中提出的并網規模。相應建設規模要統籌考慮前期已下達年度建設規模、特高壓外送基地建設和規模。各特高壓外送基地風電配置總規?砂淳路輸送風電的大能力配置。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還提到“分散式風電不收年度新增建設規模限制”。以下為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