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湖南發改委近日發布《關于促進2017年度豐水期電力擴需增發的通知》,通知確定了電量電價計算方式。發電企業增量及電價,今年4-6月水電、風電比去年同期新增電量按月計算,新投產機組按實際發電量的20%計算,統一按0.25元/千瓦時計算。以下為通知原文:
關于促進2017年度豐水期電力擴需增發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為充分利用水電風電資源,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委、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決定采取措施促進2017年度豐水期電力擴需增發,F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擴需增發以減少棄水棄風,降低用能成本為基本原則,刺激用電需求,激發工業生產,推進經濟發展,實現多方共贏:
1、堅持電力系統安全和企業生產安全原則。
2、參與用戶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污染排放未達標、淘汰類產能、落后產能和屬于去產能范圍的相關企業禁止參與。
3、輸送通道受限制的地區原則上以就地平衡為原則,優先受限區域工業用戶參與應。
4、基于富余電量主要集中在用電低谷時段,適當加大峰谷用電價格差別。
二、電量電價確定方式
發電企業增量及電價:今年4-6月水電、風電比去年同期新增電量按月計算,新投產機組按實際發電量的20%計算,統一按0.25元/千瓦時計算。
電力用戶增量及電價:以3月份用電量為基數,4-6月新增用電量為增量,用電低谷時段(23:00-次日7:00)降價由現行的0.2元/千瓦時擴大至0.3元/千瓦時,其他時段降價幅度按照當月實際增發電量和增用電量收支總平衡的原則測算確定。
三、工作程序
1、企業申報。年用電1億千瓦時以上的電力用戶和機械裝備、電子信息等優先發展產業的骨干企業以及恢復生產、增加用電負荷較大的電力用戶向省電力交易中心提出申請。
2、用戶審核。省電力交易中心將可增加用電量的企業匯總,省經信委對照是否符合產業政策條件進行審核。
3、實施。由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委、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于次月初對上月執行結果共同測算,根據可增加用電量和實際發電量情況,按照總平衡原則按月確定具體降價標準執行,并將執行結果予以公示。
本通知執行時間為2017年4-6月,請符合條件的電力用戶需于2017年4月13日12:00前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逾期視為不參與。
特此通知。
聯系人: 省電力交易中心 0731-85332019/2020(傳真)
郵箱:jiaoyi@hn.sgcc.com.cn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能源局
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