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分布式發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本辦法適用于對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分布式發電方式:
(二)以各個電壓等級接入配電網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
(六)分布式儲能設施,以及新能源微電網、終端一體化集成功能系統、區域能源網絡(能源互聯網)等能源綜合利用系統。
辦法同時指出,在項目建設和管理方面,鼓勵企業、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和包括個人在內的各類電力用戶投資建設并經營分布式發電項目,豁免分布式發電項目發電業務許可。
在電網接入方面,電網企業負責分布式發電外部接網設施以及由接入引起公共帶你網改造部分的投資建設,并為分布式發電提供便捷、及時、的接入電網服務,與投資經營分布式發電設施的項目單位(或個體經營者、家庭用戶)簽訂并網協議。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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