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浙江省發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近日發布《2018年度浙江省電力電量平衡方案》,方案指出,統調電廠發電計劃:統調水電、風電、核電、光伏和調峰調頻機組按照優先發電安排計劃。以下為文件原文: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各市發改委、經信委、供電公司,各統調發電廠,淮浙煤電鳳臺發電分公司、安徽淮南平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寧夏銀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寧夏棗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神華國華寧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國電浙能寧東發電有限公司、神華國能寧夏鴛鴦湖發電有限公司、華能寧夏大壩電廠四期發電有限公司:
為做好2018年全省電力保障工作,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經征求省級有關部門和電網、發電企業意見,我委(局)編制了《2018年度浙江省電力電量平衡方案》,現予以印發,請貫徹執行。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能源局
2017年12月27日
2018年度浙江省電力電量平衡方案
2017年,全省上下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定不移沿著“八八戰略”指引的路子闊步前進,奮力推進“兩個高水平”建設,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全省經濟運行呈現良好態勢。1—11月份,全省全社會用電需求總體保持較高增長水平,全省全社會用電量382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5%,高出全國2個百分點,預計全年全社會用電量約420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4%左右。
一、2018年電力供需形勢預測
(一)電力需求情況
2018年,預計全省經濟將繼續保持健康發展態勢,全省用電需求增長仍較為旺盛,但考慮到2017年夏季天氣持續晴熱高溫因素,考慮在正常氣候條件下,2018年用電增速將比今年回落,預計2018年全省全社會用電量4410億千瓦時左右,同比增長約5%,統調高用電負荷需求7400萬千瓦左右,同比增長6%左右。其中,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預計2018年一產用電,三產中的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行業用電,以及居民生活等優先購電計劃電量1032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9%。
(二)電力供應情況
省內發電方面:2017年底全省統調發電裝機為5679萬千瓦,預計到2018年底全省統調裝機為5938萬千瓦,新增的主要是三門核電1#、2#機組共250萬千瓦。綜合考慮天然氣供應能力、發電機組出力制約、計劃檢修、機組旋轉備用等因素,預計2018年各月統調供電能力在3863~4933萬千瓦之間,其中夏冬季用電高峰的1、7、8、12月分別為4047萬千瓦、4833萬千瓦、4865萬千瓦和4933萬千瓦。受天然氣供應緊張影響,2018年1—3月份統調發電能力明顯低于上年同期;夏季高峰統調供電能力和上年持平。
外購電方面:2018年寧東煤電基地532萬千瓦機組投產,結合寧東直流夏季運行方式安排,迎峰度夏期間可增加我省外購電力200萬千瓦;2018年福建、四川、新疆(含吉泉直流)等三省區外購電略有增加;三峽、溪洛渡、秦山核電、皖電東送、區域調峰調頻等外購電均維持2017年水平;合計全年各月外購電在1664—2840萬千瓦之間,其中夏冬季1、7、8、12月份的高峰電力分別為1961萬千瓦、2840萬千瓦、2840萬千瓦和1949萬千瓦,總體比2017年增加約200萬千瓦。
(三)電力電量平衡情況
綜合考慮省統調可供出力和外購電力,2018年省統調電力供應能力在5631—7565萬千瓦之間,各月分別存在大約69—640萬千瓦的電力裕度。其中,1、3月份受天然氣供應緊張影響,電力維持緊平衡,高峰時段僅存在69萬千瓦和182萬千瓦的裕度;夏季7月、8月份大供電能力分別為7533萬千瓦和7565萬千瓦,僅有133萬千瓦和165萬千瓦的裕度,維持緊平衡;春秋季全省電力供應能力還有500萬千瓦左右的較大富余?傮w上,由于近兩年全省用電增速較高,且省內基本沒有大型機組投產,全省電力供需格局,已從2014年來的發電能力大量過剩,逐步轉為全年電力供需總體平衡,但夏冬季偏緊的局面。
二、2018年發電計劃安排原則和方案
(一)主要原則
在保障全省電力供需平衡的基礎上,統籌省內外電力資源,兼顧當前和長遠,加快建立穩定的外購電基地,提前鎖定高峰外購電和輸電通道,適度擴大電力用戶直接交易,維持省內發電健康穩定,保障行業平穩發展。外購電、省統調和地方發電機組年度計劃安排原則如下:
省外購電:根據國家計劃安排三峽、溪洛渡、核電機組等優先發電計劃;按照據省際送受電協議安排四川水電、福建和新疆來電優先發電計劃;皖電東送機組按省內同類機組發電小時安排發電計劃;已投產寧東送浙煤電機組按省內同類機組發電小時安排發電計劃,為滿足夏冬季高峰用電需要,通過寧東直流夏冬季增購部分電力電量;調峰調頻機組根據電網需要安排優先發電計劃;棄風棄光現貨交易電量和臨時雙邊交易電量參照2017年安排;預留寧東煤電基地緩建機組發電計劃和寧東、皖電東送機組參與直接交易電量獎勵盤子。
統調電廠發電計劃:統調水電、風電、核電、光伏和調峰調頻機組按照優先發電安排計劃;繼續實施燃煤機組超低排放和年度考核獎懲政策;按滿足電網調峰和保持發電用天然氣消費量基本穩定的需要,安排天然氣機組發電計劃;預留一定的天然氣機組供熱超計劃發電空間,滿足地方供熱發電需要;進一步放開有序替代交易市場主體自主權。
地方電廠計劃:納入規劃的地方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余熱余壓余氣發電和水電按照優先發電安排計劃;為保障供熱需要,地方燃煤熱電聯產機組按“以熱定電”安排發電計劃;限制抽凝機組發電;加強自備電廠調度運行管理,嚴格限制自備電廠上網電量。
(二)年度計劃安排
1.外購電計劃
2018年全省安排外購電量計劃1354億千瓦時,比2017年計劃增加90億千瓦時左右,增加的主要是寧東直流、方家山核電等電量,另外預留67億千瓦時電量,主要包括寧東煤電基地緩建機組預留發電計劃和寧東、皖電東送機組參與直接交易電量獎勵。外購電中,優先發電電量863億千瓦時。
(1)國家計劃外購電710億千瓦時,主要包括跨省跨區水電331億千瓦時和外購核電379億千瓦時,其中方家山核電因機組檢修減少較2017年增加約20億千瓦時。國家計劃外購電中優先發電計劃710億千瓦時。
(2)政府間協議外購電573億千瓦時,與2017年相比增加69億千瓦時左右。主要包括四川水電74億千瓦時、福建來電20億千瓦時,皖電東送275億千瓦時和新疆來電17億千瓦時(含吉泉直流4億千瓦時),根據寧東送浙煤電基地投產情況和我省夏冬季高峰用電需要,寧夏送我省落地電量按187億千瓦時安排計劃。政府間協議外購電中優先發電計劃111億千瓦時。
(3)區域電網調峰調頻優先發電計劃40億千瓦時,主要包括華東統銷和抽水蓄能電量。其中優先發電計劃40億千瓦時。
(4)按照2017年水平,預留臨時雙邊交易電量10億千瓦時和國家棄風棄光現貨交易電量20億千瓦時,其中從國家棄風棄光現貨市場購入電量的落地電價應低于每千瓦時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