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日前,廣東珠海印發《珠海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加快開發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資源,提高清潔能源比例,2018年底非石化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13.5%以上
全文如下:
珠海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屆三次全會和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次會議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部署,根據《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2018年,我市環境空氣污染物年均濃度全面達標,年度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1%以上,PM2.5年平均濃度29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平均濃度43微克/立方米以下,NO2年平均濃度31微克/立方米以下。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詳見附件1。
二、重點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1.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和企業。
全面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原環境保護部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和《廣東省2018年度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2018年6月底前,全面梳理全市范圍內鋼鐵、水泥、玻璃、化工、陶瓷、造紙、石材、有色金屬等高污染行業企業和涉揮發性有機物(VOCs)行業企業,清查相關行業中能耗、環保等達不到標準以及屬于落后產能的企業。[市科工信局、市環保局牽頭,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2.淘汰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
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進一步擴大摸查和整治范圍,開展全域摸查并建立管理臺賬,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散亂污”企業,持續開展專項取締和整治行動。依法依規通過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對各類“散亂污”工業企業實施分類處置。2018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建立管理臺賬;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交界處、工業集聚區、村級工業園“散亂污”工業企業整治,并及時復查鞏固整治成果。[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局、市科工信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城管執法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3.加快工業綠色化循環化升級改造。
全面落實《廣東省工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廣東省關于全面推進綠色清潔生產工作的意見》,以傳統工業綠色改造升級為重點,深入推進高耗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和流程工業系統節能改造,推進萬企清潔生產審核行動,2018年底前,完成重點防控行業、產能過剩行業、重點行業企業和排放VOCs企業的清潔生產和清潔化改造。
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實現制造業清潔循環低碳發展。實施“百園”循環化改造行動,通過集中規劃、集中生產、集中管理、集中治污等措施,實施各類和省級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升級。參照先進城市經驗,推進家具等行業污染工藝過程使用“共性工廠”,實現同類企業污染物集中處理,提高行業治污水平。[市科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二)調整優化能源結構。
4.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強化能源消費總量和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雙控”措施,嚴格落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實現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市發改局牽頭,市統計局、市科工信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5.增加清潔能源利用規模。
加快開發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資源,提高清潔能源比例,2018年底非石化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13.5%以上。[市發改局牽頭,市科工信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6.加快推進煤改氣工程。
加快推進城鎮燃氣管道建設,擴大城鎮居民管道天然氣利用率。2018年年底前天然氣管道通達全市建成區有用氣需求的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市市政和林業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規建局、市財政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通過財政補貼等措施推進陶瓷企業煤改氣改造,同時加快周邊地區天然氣設施建設。建筑陶瓷行業煤改氣計劃見附件2。[富山工業園管委會負責,市發改局、市環保局督導,市市政和林業局、市財政局配合]
7.大力推進集中供熱建設。
繼續推動工業項目向工業園區集中,統籌建設工業園區熱電冷聯產和分布式能源系統,強化集中供熱供電。加快集中供熱工程建設,2018年底,全市集中供熱量占供熱總規模比例達到70%以上。
2018年6月底前對已建、在建、擬建的集中供熱項目進行全面摸查,制定集中供熱替代分散鍋爐計劃,明確替代分散鍋爐情況,通過財政補貼等措施推進企業使用集中供熱熱源,相關建設工作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地區禁止新建、擴建分散供熱鍋爐,已建成的分散供熱鍋爐要在集中供熱項目建成后3個月內關停。
[市發改局牽頭,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8.加強禁燃區監管。
加強對禁燃區內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為的監管。2018年年底前基本實現民用燃燒設備無燃煤化。[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局、市科工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嚴格清理散煤銷售,嚴管燃用蜂窩煤和散煤。[市工商局牽頭,市城管執法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三)調整優化交通結構。
9.加快推廣電動汽車及其他新能源汽車。
推進公交電動化工作,加快解決用地和充電配套設施建設難題,對經停吉大公交總站、斗門汽車客運總站公交車優先實現純電動化,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公交車80%純電動化,2018年年底前,除保留部分應急車輛外,實現公交車100%純電動化。落實國家和省的優惠性政策,明確財政補貼方式等,鼓勵出租車電動化,2018年置換一批燃油(氣)出租車為純電動車型,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其中純電動化率達到80%以上。按照省的部署推進高速公路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管委會)等配合]
2018年起,新增和更新的市政、通勤、物流配送以及港口、機場作業車輛應全部使用純電動或燃料電池等新能源車,提高新能源車占比。[市發改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住規建局、市市政和林業局、各區政府(管委會)等按職責落實]
10.完善城市綠色智能交通網絡。
加快現代信息技術在交通領域的應用,2018年8月前制定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方案和停車系統智能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方案,大力開展城市道路交通建設、交通結構、交通組織的優化工程,優化城市路網結構,構建精準的智慧交通管理體系。健全交通影響評價制度,著力緩解我市道路交通擁堵,重點做好前山片區、情侶路野貍島片區、珠海大道等重點區域的交通疏導,減少因城市主干道路、高速重要干道擁堵而加劇的機動車尾氣污染。優化高速公路收費站設置,提高通行效率。
完善綠色出行系統,進一步加大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力度,推進不同公交體系之間無縫鏈接,提高我市交通綠色出行分擔率,引導共享交通有序發展。充分利用珠三角水網完善水運公共出行系統,健全水陸轉運銜接體系。[市公安局、市市政和林業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局、市環保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1.加快推動貨運物流綠色發展。
明確多式聯運工作措施,加快構建“鐵、公、水、空”一體化銜接的多式聯運系統,調整區域運輸結構,推動貨運物流綠色發展,減少公路貨運量,增加鐵路、水路貨運量,加強江海聯運、水鐵聯運。逐步改變港口煤炭、礦石等散堆裝大宗貨物采用公路疏港方式,逐步改變中長距離用公路大規模轉運的狀況,增加港口散堆裝大宗貨物鐵路疏港運量,支持大型綜合物流園區引入鐵路專用線,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局、珠海海事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四)加強工業源治理。
12.開展城市工業煙囪綜合整治行動。
結合我市總體規劃、城市用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和企業淘汰、“散亂污”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治理、VOCs排放企業綜合整治等工作,集中開展鍋爐、窯爐及其他排煙設施的煙囪清查整治行動。按照“關停拆除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潔凈美化一批”的原則,對未按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鍋爐、窯爐,依法責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締,對不符合規范煙囪進行升級改造,對影響城市景觀的閑(廢)置煙囪進行清拆,加強對在產企業廢氣治理設施的監管。重點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以及高速公路、國道、鐵路兩側可視范圍開展“消滅黑煙囪”清查整治。組織開展高架源煙囪(煙囪高度45米以上)消除白煙治理行動。[市環保局牽頭,市質監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安監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3.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改造。
按照省環境保護廳的工作部署,執行石化、鋼鐵、水泥行業和化工、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實施鋼鐵燒結機(球團)工序脫硝,組織鋼鐵企業制定燒結機(球團)工序脫硝改造計劃,并督促鋼鐵企業于2018年年底前啟動實質性改造。
[市環保局牽頭,市科工信局、市質監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4.深化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全面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工信部聯節〔2016〕217號),鼓勵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生產工藝和設備水性化改造,加大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綠色、低揮發性涂料產品使用,加快涂料水性化進程,從生產源頭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將VOCs重點行業企業納入2018年全省萬企清潔生產審核行動工作重點。全面開展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調查,建立工業企業VOCs排放登記制度,建立并完善市級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根據省的工作部署啟動重點監管企業VOCs在線監控系統安裝工作,實施VOCs總量控制,推動實施原輔材料替代工程,全面完成省級重點監管企業“一企一策”綜合整治;全市加油站、儲油庫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監督及檢測,開展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專項檢查,對未安裝油氣回收設備、閑置破壞油氣回收設備的情況依法處理。2018年全面完成油氣回收裝置建設。加強對重點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監管。重點行業VOCs治理任務見附件3。
[市科工信局、市環保局牽頭,市質監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5.深化電廠污染減排。
合理安排電廠年度生產和檢修計劃,大限度減少秋冬季電力行業污染物排放。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在保電網安全、保電力供應的前提下,安排污染區域內燃煤機組按照小運行方式運行、錯峰生產,優先安排區域外電廠頂峰生產。[市科工信局、市環保局牽頭,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6.深化工業鍋爐治理。
禁止新建燃煤鍋爐,通過財政補貼等措施對我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實施淘汰或改清潔能源。推進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含企業自備電站)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鍋爐整治計劃見附件4。2018年開展生物質鍋爐專項整治行動,淘汰注銷不符合特種設備管理要求的生物質鍋爐,保留的生物質鍋爐必須配備除塵設施和視頻監控,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或優于現行天然氣鍋爐對應的排放標準,2018年年底前要完成50%的工作任務,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牽頭,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17.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
2018年年底前,要按照國家要求完成鋼鐵、石化、有色金屬、陶瓷、磚瓦等5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并開展鋼鐵、水泥、石化、平板玻璃等15個行業執法檢查,督促企業依法持證、按證排污,強化排污者責任。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要求排污單位執行更加嚴格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應當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規定。[市環保局牽頭,市工商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五)加強移動源治理。
18.開展柴油車污染治理。
推動柴油車加裝車載診斷系統(OBD)診斷儀,實時讀取車輛排放數據,實現對柴油車尾氣排放實時在線監控。提升運輸行業車輛排放水平,2018年10月1日起,新增的重型柴油車(用于環衛、郵政、物流等用途)優先選用安裝顆粒捕捉器(DPF)排氣后處理裝置的車型。
組織開展重型柴油車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加大對夜間進城時段、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車輛(集中)停放地等區域以及公交、環衛、客運、物流等“用車大戶”重型柴油車的監管執法力度,并綜合運用遙感監測、黑煙車抓拍等技術手段提高執法效率,加強對假國III、假國IV等套改車輛的打擊,規范車用尿素加注。
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機制,探索制定嚴于國家和省規定的對機動車排放污染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排放仍無法達標的車輛必須依法進行強制報廢。
[市環保局、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配合,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