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為加快推進分散式風電發展,完善分散式風電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機制,國家能源局制定了《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并于昨日(4月16日)新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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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項目建設和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各地方要簡化分散式風電項目核準流程,建立簡便規范的核準管理工作機制,鼓勵試行項目核準承諾制。分散式風電項目申請核準時可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一種模式。自發自用部分電量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上網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收購,其中電網企業承擔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部分,當地風電標桿上網電價與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差額部分由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對未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建設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國家不予補貼。
鼓勵各類企業及個人作為項目單位,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投資、建設和經營分散式風電項目。
全面拓寬應用領域。鼓勵分散式風電項目與太陽能、天然氣、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各類能源形式綜合開發,提高區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分散式風電項目是指所產生電力可自用,也可上網且在配電系統平衡調節的風電項目。項目建設應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一)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內消納,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
(二)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應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配電系統設施,優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電網。
(三)110千伏(東北地區66千伏)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只能有1個并網點,且總容量不應超過50兆瓦。
(四)在一個并網點接入的風電容量上限以不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為前提,統籌考慮各電壓等級的接入總容量。
以下為管理辦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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