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日前,貴州印發《貴州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文件指出,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有序發展水電,穩妥發展風電,因地制宜發展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和地熱能等。優先保障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
到2020年,全省風電裝機達到600萬千瓦,建設納雍縣骔嶺北、威寧縣小海、興義市白龍山、遵義市團溪風電場等項目;光伏發電裝機達到200萬千瓦,積極向國家爭取光伏發電建設指標;農林生物質發電、垃圾發電裝機達到40萬千瓦以上,建成赤水市、西秀區等農林生物質發電和畢節市、仁懷市、威寧縣、織金縣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力爭2020年全省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
全文如下:
貴州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及國務院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改善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建設推進會的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扎實開展專項攻堅行動,強化污染天氣管控,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突出重點、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進一步增強全省人民的藍天幸福感、獲得感。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7%以上;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指標得到有效控制;9個市(州)中心城市和貴安新區環境空氣質量全部達到二級標準,縣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保持在95%以上;防止霧霾天氣發生;全面完成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
(三)重點區域。貴陽市、遵義市、六盤水市、安順市、畢節市、銅仁市、凱里市、都勻市、興義市建成區,貴安新區建成區,仁懷市建成區。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四)優化產業布局。堅持“多彩貴州拒絕污染”。各市(州)和貴安新區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重點區域應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強化戰略環評和規劃環評的剛性約束作用,嚴格控制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新、改、擴建火電、鋼鐵、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深入實施“雙千工程”。2018年底前,各地制定并實施退城進園、技改升級、退二進三專項計劃。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推動實施一批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工程,采取轉型發展、就地改造、域外搬遷等方式推動轉型升級。已確定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重點區域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確保全面達標排放。(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五)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大鋼鐵等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列為去產能計劃的鋼鐵企業,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質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六)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2019年底前,各地要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嚴格執行“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要求,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列入淘汰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發展規;、現代化產業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省國土資源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七)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重點行業治污減排行動,實現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監督水泥、焦化、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按照“一廠一檔”的要求,建立污染源企業臺賬,加強水泥、焦化、鋼鐵、化工等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控,加大超標處罰力度。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重點區域2019年底前完成,全省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持續推動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實施華電大龍發電有限公司等4臺共180萬千瓦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實施大唐貴州發耳發電有限公司等4臺共216萬千瓦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全省其他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機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動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省商務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八)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大力發展生態利用型、循環型、低碳清潔型、環境治理型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科技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能源體系
(九)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到2020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70%以下。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省電力用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達到50%以上。繼續推進電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制定專項方案,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對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2018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限制燃煤區和禁止燃煤區劃定,加強散煤燃燒和煙花爆竹管控,禁止區內禁止銷售使用煤炭、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2018年底前,重點區域淘汰每小時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啟動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其余城市建成區淘汰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到2020年,全省縣級及以上城市全部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基本淘汰燃煤的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全省設市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每小時7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縣級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區域禁止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質監局、省能源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加強節能標準推廣實施,大力開發、推廣節能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引導有條件地區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能源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二)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有序發展水電,穩妥發展風電,因地制宜發展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和地熱能等。優先保障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在具備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到2020年,全省風電裝機達到600萬千瓦,建設納雍縣骔嶺北、威寧縣小海、興義市白龍山、遵義市團溪風電場等項目;光伏發電裝機達到200萬千瓦,積極向國家爭取光伏發電建設指標;農林生物質發電、垃圾發電裝機達到40萬千瓦以上,建成赤水市、西秀區等農林生物質發電和畢節市、仁懷市、威寧縣、織金縣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力爭2020年全省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2%。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加大老舊小區燃氣管道建設力度。加快“氣化貴州”工程和儲氣設施建設,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化工項目。制定實施工作方案,加快農村“煤改電”電網升級改造。地方政府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建設應給予支持,統籌協調“煤改電”“煤改氣”建設用地。(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四、積極調整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
(十三)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認真落實全國運輸結構調整行動計劃,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推動鐵路貨運重點項目建設。鋼鐵、電解鋁、電力、焦化等重點企業要力所能及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充分利用已有鐵路專用線能力,大幅提高鐵路運輸比例。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鼓勵發展滾裝運輸、甩掛運輸等運輸組織方式。著力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省鐵建辦、成都局集團公司貴陽鐵路辦事處、省財政廳、省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四)加快車船結構升級。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重不低于35%。規范新能源物流車輛進入城區管理,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制定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大力淘汰老舊車輛。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檢驗,以及經維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術仍無法達標排放的車輛,依法實施強制報廢。推進船舶更新升級,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階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船舶。重點流域內應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省鐵建辦、成都局集團公司貴陽鐵路辦事處、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五)加快油品質量升級。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內河直達船舶必須使用硫含量不高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用燃料行為,徹底清除黑加油站。(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六)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構建全省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和管理平臺。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嚴格執行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排放標準,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推動內河船舶改造,加強顆粒物排放控制,開展減少氮氧化物排放試點工作。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使用率。新建碼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全省民航機場廊橋停機位在飛機?科陂g主要使用岸電。(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質監局、省公安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省能源局、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五、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十七)實施防風固土綠化工程。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進綠色貴州建設,全域綠化宜林荒山荒地。積極爭取國家專項投資,將全省符合退耕還林還草政策的耕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對不符合退耕還林還草的坡耕地實行種植結構調整,增加森林植被,防治水土流失。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合理布局綠地和廣場用地,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實施“退工還林還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城市建成區內暫不開發土地要采取臨時綠化措施,防止揚塵產生。推廣保護性耕作、林間覆蓋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牽頭單位:省林業廳;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所在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負責對礦山環境進行治理修復。2019年底前,依法取締非法采礦、采石和采砂企業,合法露天開采的礦山企業在破碎、運輸、裝卸等生產環節要實行封閉作業,并建設防風抑塵設施。禁止在鐵路、公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兩側可視范圍內等區域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加強矸石山治理。(牽頭單位:省國土資源廳,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九)開展工業物料堆場揚塵整治。排查摸清工業物料堆場底數,建立清單,按照“一場一策”要求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工業企業物料堆場實行規范化管理,應當硬化施工現場主要通道和物料堆放場所,采取封閉式倉庫、設置防風抑塵圍擋和覆蓋、噴淋抑塵等措施。對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覆蓋或者固化措施,有效控制堆場揚塵污染。物料裝卸要配備噴淋等防塵措施,轉運物料盡量采取封閉式皮帶輸送,車輛轉運必須全覆蓋,廠區主要運輸通道要硬化并定期沖洗,有效控制無組織揚塵排放。(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二十)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原則,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指導和管理農村秸稈綜合利用,實施秸稈還田,大力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多種形式利用,到2020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75%。落實地方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各市(州)和貴安新區要明確市縣鄉村四級秸稈禁燒管控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安順市等秸稈焚燒重點區域,要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嚴防因秸稈露天焚燒造成區域性重污染天氣?刂妻r業源氨排放。提高化肥利用率,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牽頭單位:省農委、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六、開展重大專項攻堅行動,減少污染物排放
(二十一)開展建筑施工和道路揚塵整治攻堅行動。加強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h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1個月以上暫不施工的裸露工地要采取覆蓋或綠化等防塵措施,不覆蓋的裸露工地和施工作業面要采取噴淋等措施防止揚塵產生。重點區域內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或建設周期1年以上的建筑工地需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室內裝修改造階段、距竣工時間不足9個月且無土石方作業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除外),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重點區域內的施工工地出入口要安裝揚塵視頻監控系統,確保清晰監控車輛出場沖洗情況及運輸車輛牌照,監控錄像現場存儲時間不得少于30天。所有施工工地應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負責人、揚塵監督管理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加強施工便道揚塵污染防治。因地制宜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地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其他區域建設工程在施工現場設置砂漿攪拌機的,應當配備降塵防塵裝置。嚴格施工揚塵監管。統一制定并認真落實全省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技術要求,將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2018年底前,各地要建立施工工地揚塵防治管理清單,并每季度實施動態管理更新。實施揚塵控制責任制,建筑項目要明確項目業主、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中各自的責任,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住房城鄉建設、城管、環保、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聯動的施工揚塵污染監督執法工作機制,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督查,重點督查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以及裸露工地等防塵措施是否落實。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整治?h級及以上城市要制定城區渣土、砂石料、散煤等運輸管理措施,規定運輸車輛通行路線和時間段,嚴格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渣土運輸車要密閉。建立住房城鄉建設、城管、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泥頭車超載、帶泥上路和沿途撒漏等違法行為,加大對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運輸單位的監管和處罰力度。規范洗車場管理,加強“臟車”入城管控。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大違規運輸揚塵污染監管執法力度。實施城區和城郊結合部道路網格化保潔管理,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達到70%以上,縣城達到60%以上。實施重點區域降塵考核。六盤水、安順、畢節3個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8噸/月·平方公里,貴陽、遵義、銅仁、仁懷4個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6噸/月·平方公里,都勻、凱里、興義3個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5噸/月·平方公里。小于5噸/月·平方公里的重點區域不得明顯上升。(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二十二)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制定并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統籌油、路、車治理,實施清潔柴油車(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污染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質監局;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二十三)開展工業窯爐整治專項行動。制定工業窯爐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窯爐管理清單。加大不達標工業窯爐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窯爐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重點區域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氣發生爐的工業園區,暫不具備改用天然氣條件的,原則上應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二十四)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專項行動。認真組織實施《貴州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重點整治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加強VOCS排放監測。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2020年,全省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明顯下降。強化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治理。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飲食油煙污染防治,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要劃定露天燒烤布置區域和時段或全面禁止室外露天燒烤,堅決取締不符合規定區域內的餐飲、露天燒烤,重點區域2019年底前實施完成,其他城市2020年底前完成。強化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污染治理,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依法停業限期整治?h級及以上城市每年至少要開展1次餐飲行業油煙治理監督執法檢查。(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七、強化空氣質量精準管控,有效應對污染天氣
(二十五)強化空氣質量預測預報。2019年全省重點區域全面開展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建立空氣質量24小時、72小時、168小時預測預報機制,開展空氣質量趨勢變化分析,提高污染天氣預判和應對處置能力。(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二十六)開展大氣污染源解析。建立省級環境空氣污染物來源解析實驗室,2019年起重點區域開展常態化大氣污染源解析工作,環境空氣質量年均濃度不達標或優良天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縣級城市,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大氣顆粒物污染源解析。各地要根據大氣污染源解析結果,研究污染天氣形成機理、污染因子來源及遷移規律,常態化開展重點區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為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和大氣污染治理精準施策提供科學支撐。(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二十七)強化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加強城市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及時準確把握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變化趨勢,科學預警并及時有效應對污染天氣,建立健全輕度、中度、重度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機制,確保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有人、有據、有序、有效執行,提高污染天氣應對處置能力。適時修訂完善輕度、中度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科學制定應急響應門檻,強化方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推行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管理,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加強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城市要制定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工作具體實施方案,以預防和減少輕、中度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冬春季尤其是氣象條件不利時段的大氣污染防治,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強化污染天氣預測預報和污染趨勢分析,聚焦重點排污領域,強化應急管控措施,嚴防污染天氣發生。(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二十八)建立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管機制。加強對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日常監控,執行日監控、周分析、月調度、季匯總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研究和處理。對單月或季度環境空氣質量比例同比下降明顯的城市實行提醒、預警、通報和約談等措施。(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八、加強環境基礎能力建設,提升環境監管水平
(二十九)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優化調整擴展省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新區、高新區、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強降塵量監測,2018年底前,重點區域各區縣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認真實施《貴州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與機制建設方案》,加強區縣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2020年底前,所有縣城建成不少于2個空氣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點。(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十)加強大氣環境監控體系建設。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認真實施《貴州省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方案》,加快污染物自動監控設施和重點行業排放過程(工況)信息傳輸設備建設,將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2018年底前,實現所有行業重點排污單位在線監控設施全覆蓋。建成全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系統。2020年,提升智能管控水平,實現污染物超標排放自動報警、在線監控信息捕獲報警能力智能化。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2019年底前,各市(州)、貴安新區建設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并開展遙感監測。完善運行機動車環保監管平臺系統,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加強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檢測行為監督檢查。2020年底前,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科技廳、省質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十一)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城市和區縣各類開發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運維全部上收到省級環境監測部門。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加強環境監測相關標準物質研制,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地方不當干預環境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及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十二)強化科技基礎支撐。匯聚跨區域、部門、單位科研資源,組織和支持科研院所、高校的優秀科研團隊,開展重點區域及其他污染較重區域大氣污染成因與控制技術、重點行業與污染物排放管控技術等科技攻堅。緊密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需求,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邊研究、邊產出、邊應用。加強貴陽等城市區域性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研究。(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氣象局、省質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九、加強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強化環保督察
(三十三)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堅持鐵腕治污,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綜合運用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強化排污者責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證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創新環境監管方式,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嚴格環境執法檢查,加強火電、水泥、化工、焦化、鋼鐵等重點行為和工業爐窯排放、工業無組織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環境執法,嚴厲打擊“散亂污”企業。深化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建立完善質監、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的在用車檢測、處罰、監督維修聯合監管機制。通過隨機抽檢、遠程監控等方式,加強對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的油品、車用尿素等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十四)深入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建立完善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監管機制,全面開展省級環保督察,實現對市州級督察全覆蓋。將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業窯爐治理、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等大氣污染防治作為省、市環保督察及其“回頭看”的重要內容,壓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中度以上污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下降明顯或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的城市,開展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強化督察問責。(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強化行動保障
(三十五)拓寬投融資渠道。優化政府投資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支出要向打贏藍天保衛戰傾斜。加大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重點支持環境空氣質量監控能力建設等。支持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鼓勵開展合同環境服務,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轄區內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在業務范圍內,對大氣污染防治、清潔取暖和產業升級等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募集資金用于大氣污染治理和節能改造。將“煤改電”超出核價投資的配套電網投資納入下一輪輸配電價核價周期,核算準許成本。(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貴州保監局、貴州證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十六)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較好地區,省級相關專項資金分配時給予傾斜。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獎懲。農村地區利用地熱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項目運行電價參照居民用電價格執行。完善跨省跨區輸電價格形成機制,降低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工程增送電量的輸配電價,優化電力資源配置。落實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環保電價。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產出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大幅提高電價。加大對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進一步完善貨運價格市場化運行機制,科學規范兩端費用。大力支持港口和機場岸基供電,降低岸電運營商用電成本。支持車船和作業機械使用清潔能源。研究完善對有機肥生產銷售運輸等環節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秸稈等生物質資源消納處置。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投資額抵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優惠政策。落實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認真落實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鐵建辦、成都局集團公司貴陽鐵路辦事處,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一、落實各方責任,強化考核問責
(三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責任人,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科學安排進度,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痹瓌t,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細化分工任務,落實“一崗雙責”。認真執行貴州省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劃分規定(試行),完善部門和各地政府的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地方和部門的貫徹落實情況,納入環保督察和相關專項督查。各地要建立完善“網格長”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層層抓落實。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及時向同級政府報告。(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十八)嚴格考核問責。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結果應用。嚴格執行《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辦法》,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以及環境空氣質量明顯下降的地區,由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公開約談當地政府負責人;對重點攻堅任務不落實、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地區,實施量化問責。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地區,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地區,由省政府分管領導約談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并對該區域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要予以表彰獎勵。(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十二、加強信息公開,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
(三十九)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加強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力度,按月公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依據重點因素每月公布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幅度好的2個中心城市、10個縣級城市和差的2個中心城市、10個縣級城市名單。各地要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四十)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贏藍天保衛戰。暢通環境違法行為舉報渠道,提高公眾參與度,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強化治污主體責任,中央在黔企業、省屬國有企業要率先垂范,引導綠色生產。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將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納入黨政干部培訓內容。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引導作用,大力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團省委、省婦聯,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