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山東省人民政府日前發布《關于印發山東省打好自然保護區等突出生態問題整治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重點任務之一: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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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底前,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違法開展的能源設施(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房地產、旅游開發等活動,立即予以關;蜿P閉,限期拆除,并實施生態恢復。對于實驗區內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項目,責令停止建設或使用,并恢復原狀。(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牽頭,各級政府負責落實,以下任務措施均需各級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打好自然保護區等突出生態問題整治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魯政字〔2018〕167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
現將《山東省打好自然保護區等突出生態問題整治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打好自然保護區等突出生態問題
整治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
一、面臨的問題
(一)對新發展理念認識不到位,自然保護區突出問題多。
1.基礎工作薄弱,建設管理不規范。大多數自然保護區雖然建立了管理機構,但依然存在機構代管、人員配備不足等問題。有的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未完成報批工作,市縣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和報批工作尚未全面啟動。有些自然保護區存在邊界不清、勘界立標工作落實不到位、警示警告標識設立不規范且數量不足、對核心區和緩沖區的有效管控不足等問題。有些自然保護區與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等管理范圍重疊,存在多部門交叉管理,管理標準不統一等問題。
2.缺乏科學論證,歷史遺留問題多。有的自然保護區存在土地、海域、水域權屬不明確,區內有原始居民、村莊村落、農業用地、養殖點、油井、鹽田、旅游設施和交通設施等歷史遺留問題。依據原環境保護部歷次通報和我省開展的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資料,我省自然保護區存在歷史遺留問題277個;原環境保護部遙感監測通報的省級自然保護區問題點位,經核查為歷史遺留問題的7152個,自查發現涉及省級自然保護區的歷史遺留問題還有761個。
3.管控能力不足,侵占自然保護區行為突出。違法違規侵占保護區現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位于核心區和緩沖區內。全省7個自然保護區,原環境保護部通報和我省自查發現的突出問題723個。原環境保護部遙感監測通報的27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初步核實違法違規問題683個,自查發現涉及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2701個。涉及問題多數為旅游開發、能源設施、養殖點、采石場、工礦企業等。
(二)生態保護紅線優化工作尚未完成,生態安全屏障亟待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的實質是生態環境安全的底線,目的是建立為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對生態功能保障、環境質量安全和自然資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監管要求。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的《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指南》(環辦生態〔2017〕48號)(以下簡稱《指南》),提出了生態保護紅線要“涵蓋所有、省級禁止開發區域,以及有必要嚴格保護的其他各類保護地等”、不分等級實現一條紅線管控、統籌海域和陸域紅線形成“一張圖”等新要求。目前,我省正按照《意見》和《指南》要求,對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進行優化,并按程序重新報批。
(三)生態環境破壞嚴重,自然生態系統修復工作難度大。煤炭、石灰石等礦產資源的開采,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但是也導致了礦區地面塌陷、山體崩塌滑坡、地下含水層破壞、周邊環境污染等諸多問題。據統計,截至目前,全省約有110.09萬畝采煤塌陷地。由于修建公路、水庫和基本建設等原因侵占有林地,致使全省局部地區有林地面積一定程度的減少,引發水土流失、物種多樣性降低、原始生境遭破壞等問題。圍湖造田、亂占濫用和破壞濕地現象時有發生,近10年,全省自然濕地減少63.72萬公頃,人工濕地增加44.22萬公頃,濕地總面積減少19.50萬公頃,減少率為10.93%。海水侵蝕使海岸帶遭受不同程度損害,堅守自然岸線保有率目標壓力較大。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次會議、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及視察山東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實施國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堅決扛起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的政治責任,系統提升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涉及自然保護區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逐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實現自然保護區健康有序發展。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新格局。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樹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重要理念,堅持修山、治污、增綠、擴濕、整地并重,實現“山青、水綠、林郁、田沃、湖美”的大生態格局。
(二)主要目標。自然保護區達到規范化建設水平,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以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為重點,對突出問題進行綜合整治,到2020年,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堅決杜絕新增問題,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歷史遺留問題得到有效管控,能解決的加快解決,逐步探索出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思路。
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與勘界定標工作全面完成。以科學評估結果為基礎,劃定我省生態保護紅線,涵蓋省級及以上禁止開發區域,實現應保盡保、應劃盡劃。完成勘界定標,確保生態保護紅線科學落地。
生態保護與修復取得顯著成效。自然生態系統修復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生態服務功能得到提升,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明顯增強。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
1.開展“綠盾2017”專項行動“回頭看”。對照“綠盾2017”專項行動確定的問題清單臺賬,逐一檢查核實問題的整改進展、整改成效、銷號情況和追責問責情況。針對尚未完成整改和整改效果不佳的突出問題,要扭住不放、持續跟進,加快整改進度,采取責任落實到人、限時完成等措施,確保整改到位、銷號到位。2020年年底前,45個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違法開展的能源設施(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房地產、旅游開發等活動,立即予以關;蜿P閉,限期拆除,并實施生態恢復。對于實驗區內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項目,責令停止建設或使用,并恢復原狀。(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林業廳牽頭,各級政府負責落實,以下任務措施均需各級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堅決查處新增違法違規問題。依據生態環境部遙感監測疑似問題清單(重點是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擴大的工礦開發以及核心區和緩沖區內的旅游、水電開發等活動)、省級歷年自查以及媒體披露、非政府組織和群眾舉報的信息等,舉一反三,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區問題排查,進一步摸清問題底數。重點排查采礦(石)、采砂、工礦企業和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旅游開發、水電開發等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活動,以及2017年以來新增和規模明顯擴大的人類活動。針對排查出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責令立即停止相關活動,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自然保護區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