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出臺了未來三年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到2021年新疆超過1/3的取暖建筑面積將采用清潔取暖,面積將達3.26億平方米。
據了解,當前新疆主要有熱電聯產、集中燃煤鍋爐、散燒燃煤、燃氣鍋爐、電供暖等多種供暖方式。得益于優質風光資源,新疆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強,具備推廣清潔取暖的基礎條件。
自治區出臺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2021年)
按照《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發改能源〔2017〕2100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要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自治區工信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自然資源廳、市場監管局、銀監局、證監局、能源局、新疆軍區保障部、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等12個廳局,聯合印發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2021年)》。
自治區清潔取暖實施方案預計2021年,全區總取暖建筑面積需求將達9.07億平方米,較2017年新增取暖面積約2.27億平方米,供熱需求較大。熱源建設目標:到2021年,全區清潔取暖面積達3.26億平方米。熱網建設目標:到2021年,全區新建及改造熱網總長度達1050公里,其中一級熱網290公里、二級熱網760公里。節能建筑提升目標:2018—2021年,全區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國家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吐魯番市、哈密市、昌吉州等城市新建居住建筑執行75%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實施節能建筑面積2.7億平方米,其中城鎮新建節能建筑及建筑節能改造2.2億平方米、農村新建節能建筑及建筑節能改造約5000萬平方米。
下一步,我委將會同自治區有關部門做好相關政策統籌銜接,合力推進自治區清潔取暖工作。同時,督促各地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2021年)》發展目標,認真謀劃,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嚴格監督考核,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到2021年順利完成既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