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12月26日,陜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征求陜西省集中式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辦法意見的函》,這是繼廣東省、寧夏自治區、江蘇省之后,第四省發布關于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辦法。
圖文丨北極星風力發電網
《意見》指出,通過競爭性配置,降低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強度,進一步優先風能資源配置方式,維護良好的市場開發秩序,引導風電產業升級和成本降低,提高國家補貼資金使用效益,推動陜西省風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配置范圍:2019 年1月1日之后陜西省境內集中式風電項目(不包括分散式風電、國家能源投資主管部門組織的風電示范項目、跨省輸電通道配套風電基地項目),項目原則上是要完成一年以上測風、經濟評價具備開發價值、項目用地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已確定投資主體尚未進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集中式風電項目。未確定投資主體的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根據全省風電發展情況適時另行制定。
評分細則:采取百分制綜合評分方法,通過競爭性配置,對擬參與陜西省風電建設企業投資實力、設備先進性、技術方案、申報電價等因素綜合評分,進行遴選確定入選項目。
以下為文件原文:
陜西省集中式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辦法
(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我省風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優化風電項目建設規模配置方式,維護市場開發秩序,引導促進技術進步,逐步降低國家可再生能源補助資金和成本下降,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47號)《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配置目的
通過競爭性配置,降低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強度,進一步優先風能資源配置方式,維護良好的市場開發秩序,引導風電產業升級和成本降低,提高國家補貼資金使用效益,推動我省風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配置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技術提升、綜合利用、提質增效”原則,開展全省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通過綜合評分,對企業申報的項目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確定投資主體、建設規模和上網電價。
三、配置規模、范圍和內容
(一)配置規模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配置規?偭坎怀^國家規劃確定我省的建設規模。
(二)配置范圍
2019年1月1日之后陜西省境內集中式風電項目(不包括分散式風電、國家能源投資主管部門組織的風電示范項目、跨省輸電通道配套風電基地項目),項目原則上是要完成一年以上測風、經濟評價具備開發價值、項目用地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已確定投資主體尚未進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集中式風電項目。未確定投資主體的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根據全省風電發展情況適時另行制定。
(三)配置內容
通過綜合評分法,條件包括企業能力、設備先進性、技術方案、前期工作深度、上網電價等,確定項目投資主體、建設規模、上網電價并納入年度建設方案。
四、工作程序
(一)項目初審。有關企業通過縣(區)發展改革部門向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申報材料提綱詳見附件1),各設區市發展改革部門按照陜西省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評分細則(詳見附件2)對報送的項目進行初審,并在門戶網站公示初審結果。對符合申報材料和公示無異議的項目于2月底前上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要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初審上報的風電項目總規模不得超過省級相應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的80%。
(二)項目初評。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對上報的項目進行初評,主要包括企業業績、誠信狀況、項目規模等主要信息。對于全省統籌申報超過20萬千瓦等其他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報材料,并在3個工作日之內重新提交,逾期或不提交視為自動放棄。
(三)專家評選。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根據項目優選條件組織專家進行評選,專家按照競爭配置辦法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分后,再按照優選評分表(詳見附件3)進行詳細評審打分,由專家現場獨立出具書面評審意見。評審專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選產生,專家服務于參選項目投資主體及出資人的,應當主動回避;投資主體不得與有關專家單獨接觸,否則項目取消參評資格。
(四)審定公示。專家評選結束3個工作日之內,第三方機構以書面形式出具評審意見,經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照電網消納能力、項目布局等進行綜合平衡后,在門戶網站公示,公示信息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單位、建設規模、建設進度、上網電價等。公示期5個工作日。
(五)公布方案。公示無異議7個工作日內,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4月底前形成年度風電開發建設方案,同時將年度開發建設方案向社會公布并抄送國家能源局。
五、有關要求
(一)企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參評資格,不得參加以后年度申報,并納入省級新能源“黑名單”。
(二)對于申報企業存在互占股權、股比或上級公司全額出資、部分出資組建公司參與申報的,統一視為同一投資主體。
(三)同一投資主體(包括集團公司在陜全部子公司)原則上不得申報超過20萬千瓦建設規模。
(四)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定期組織對列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陸上風電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五)項目建設進度、設備選型、投資主體、投資占比等未達到項目申報材料承諾條件或未按核準文件執行的出資人,對其采取以下措施:
1、其列入當年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上網電價在申報電價的基礎上,再下調5%;
2、各市對其以后三個年度提出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實行限選、限核、限備;
3、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取消其以后三個年度風電項目參選資格。
(六)本辦法從2019年1月1日實施,試行期2年,如國家方案調整,將根據國家和省級有關政策變化,適時修改完善。
附件1:
陜西省風電競爭配置申報材料編制提綱
一、項目實施方案。
1.業主情況。
申報企業(包括主要股東企業)的主營業務、行業地位、資產負債、股東構成、凈資產、已建成并網(或開工建設)的風電項目情況等內容。
2.項目概況。
包括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土地性質、項目投資額和投資構成、主要設備選型和技術參數、建設進度計劃、項目綜合利用設計方案、項目建設對當地經濟、社會、環境影響分析等。
二、企業自評得分。
申報企業按照《項目競爭性配置自評表》自評得分,提交自評表。
三、證明材料和支持性文件。
1.企業資信證明。企業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等。聯合體協議中應明確所有出資方全稱及出資比例。
2.項目投資企業或聯合體成員與當地政府簽署的風電開發協議。
3.項目投資企業代表所屬集團參與項目優選的,在提供集團相關材料時,應同時提供集團授權書。
4.《項目競爭性配置自評表》中每一項指標自評分的證明文件材料。
5.企業向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局(委)提出申請時,需同時提交當地對項目用林用地、環境保護、社會穩定、電網接入等方面的支持性文件。
6.投資主體國內、省內(不含國外)已建成的風電項目權益裝機,分類提供截至上半年末國內、省內已建成項目的核準文件、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發電業務許可證、上網電價批復、納入補貼目錄的證明文件等。
四、承諾文件
1、項目業主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文件。
2、項目上網電價不高于我省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承諾文件。
3、項目核準、開工、建成并網時間(具體到年、月)的承諾。
4、關于自覺接受并配合項目設備、技術方案監督檢查和按期報送信息的承諾。
5、關于項目選址不在有關法律、法規確定的禁建范圍之內的申明。
五、其他有關資料
申報材料按照項目裝訂成冊并附目錄,一式10份,封面加蓋申報企業公章,確定一名項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附件2
陜西省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評分細則
采取百分制綜合評分方法,通過競爭性配置,對擬參與我省風電建設企業投資實力、設備先進性、技術方案、申報電價等因素綜合評分,進行遴選確定入選項目。
一、基本要求如下:
(一)風電單個項目規模不低于5萬千瓦(含)不超過10萬千瓦(含)。
(二)申報企業為股份制公司的,股東方不超過2家,并明確各方股權比例,同時需有控股方(業績按權益考核),申報企業入選后按申報股權比例注冊合資公司,合資比例不得調整。
(三)申報企業集團公司(含上級公司)凈資產5億元以上。開發企業為聯合體的,企業凈資產按所有出資人股比權重計算。
(四)項目申報電價不應高于標桿上網電價。
(五)按照項目申報材料方案提出的建設進度及相關指標組織項目建設,及時開工按期建成,并做好質量監督、項目驗收和運行工作,接受相關單位的監督檢查。
(六)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建設期不進行變更和轉讓。
(七)項目所有出資人未因失信納入“信用中國”黑名單。
二、競爭性配置評分指標及分值(附陜西省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自評表)
(一)企業能力(滿分24分)。
1.投資能力(6分)。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20%及以上,得3分;經財務審計或企業公開的資產規模,企業上一年度的凈資產規模達到項目總投資的20%及以上,得3分。
2.業績(16分)。企業集團公司在國內(不含我。┩顿Y建設風電項目,已建成裝機容量達到10萬千瓦得1分,20萬千瓦得2分,30萬千瓦得3分,40萬千瓦得4分,50萬千瓦得5分, 60萬千瓦得6分,70萬千瓦得7分,80萬千瓦得8分,90萬千瓦得9分,達到100萬千瓦以上得10分。
企業集團公司在我省建成投產風電項目5萬千瓦得1分,10萬千瓦得2分,15萬千瓦得3分,20萬千瓦得4分,25萬千瓦得5分,達到30萬千瓦以上得6分。
3.企業誠信(2分)。企業誠信履約情況良好,得2分。
(二)設備先進性(滿分6分)。
1.風電機組單機容量2.2兆瓦及以上,得2分。
2.風電機組已通過設計認證,得1分;通過型式認證,得1分。
3.大風能利用系數的先進性,得1分;動態功率曲線,通過驗證得1分。
(三)技術方案(滿分6分)。
1.風能資源利用(2分)。風能資源評估詳盡、合理、準確,得1分;風機排布科學、合理,且測算發電小時數合理,得1分。
2.經濟性合理(2分)。單位千瓦造價合理,得1分;風電機組、風機基礎和升壓站等關鍵設備造價合理,得1分。
3.智能運維方案(2分)。有智能化運行管理方案,且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風機并網友好型控制策略方案,且顯著改善電源匹配負荷特性的,得1分。
(四)已開展前期工作(滿分24)
1.測風及風能資源評估(3分)。項目前期一年測風,得1分;完成風資源評估工作,得2分。
2.可行性研究設計(3分)。取得具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得2分;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完整,合理得1分。
3.已取得的支持性文件(18分)。取得縣級或縣級以上國土部門的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并列入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證明文件或支持性意見,得5分;取得縣級或縣級以上規劃部門項目選址的支持性意見,得3分;取得縣級或縣級以上林業部門支持性意見,得3分;取得縣級或縣級以上環保部門支持性意見,得3分;取得電網接入原則性支持性意見,得2分;取得縣級或縣級以上軍事、文物等支持性意見,取得1個得1分,取得2個得2分。
(五)申報電價(滿分40分)。
申報電價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陜西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在進入競爭性配置范圍的項目申報電價中,去除5%高電價和5%低電價,取平均電價(四舍五入取小數點后兩位)作為基準電價,分值為30分,在基準電價基礎上,申報電價每降低0.01元/千瓦時,加1分,高得40分;在基準電價基礎上,申報電價每升高0.01元/千瓦時,扣減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