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日前江蘇省政府印發《江蘇省環境基礎設施三年建設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锻ㄖ访鞔_指出,要堅持把可再生能源作為保障能源供給的重要組成、調整能源結構的重要抓手?茖W發展風電,堅持海陸并舉、以海為主,2020年風電裝機并網規模突破1000萬千瓦。
同時,要促進能源系統提效,以分布式為重點,有序推進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展,加快推進分布式能源市場化交易以及多能互補等各類國家和省級試點,促進能源供需實時互動、就近平衡、梯級利用。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環境基礎設施三年建設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9〕25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環境基礎設施三年建設方案(2018-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3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蘇省環境基礎設施三年
建設方案(2018-2020年)
環境基礎設施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支撐,是改善城鄉生態環境質量的基本保障。長期以來,我省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存在廢棄物收集處置能力不足、運營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難以滿足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需要。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決策部署,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提高設施運行效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堅持問題導向,以城鄉污水處理、工業廢水處理、垃圾處理、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污泥處理處置與資源化利用、清潔能源供應及園區監測監控能力建設為重點,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促進環境基礎設施增量、提質、增效,顯著提升全省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充分認識環境基礎設施的系統性、整體性,結合長江大保護、產業轉型升級等實際需求,堅持先規劃、后建設,有序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使其既滿足當前一段時間的需要,又能為未來發展預留空間。針對不同領域,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結合,不斷增強環境基礎設施的承載能力和輻射作用。
2.補齊短板、共建共享。重點加大對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的建設力度,保障環境基礎設施有效供給。倡導集約節約和共建共享理念,鼓勵各類污染物協同治理,鼓勵采取產業園區選址建設模式,形成一體化項目群,探索跨區域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實現一定區域內共建共享。
3.加強監管、提質增效。優先加強涉及城鄉穩定發展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提高環境基礎設施應對各種風險的能力,加強環境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提高設施運行效率和設施服務水平,保障城市及園區健康運行。
4.創新機制、多管齊下。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深化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抓手,針對環境基礎設施的基礎性、公益性特征,建立完善的投入機制、市場競爭的價格機制、開放共享的運行及管理制度。拓寬資金來源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環境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與運營,深化環境基礎設施的供給方式改革。
(三)建設目標。
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布局完整、運行、支撐有力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推動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城鄉生活污水處理目標。到2020年,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全面推進城鎮雨污分流管網建設,新增污水管網3000公里,改造污水管網600公里。加快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蘇南有條件的地區每個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蘇中蘇北地區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加快推進全省城鎮污水處理監管信息平臺建設,完成省級監管平臺建設。
——工業廢水處理目標。新增園區配套污水處理廠廢水處理能力30萬噸/日以上,配套建設工業污水處理廠的園區超過100個;@區“一企一管”實現全覆蓋并完善相應監測監控設施。檢修和完善園區地下雨污管網,工業園區雨污實現徹底分流。建設統一的園區污水處理廠管理平臺,對全省園區污水處理廠進行全過程智慧監管并實現聯網。
——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目標。到2020年,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2萬噸/日,全省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除按規劃實施統籌處理的城市外,縣級以上城市實現“垃圾不出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80%。設區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到70%,其他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到60%。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把江蘇打造成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區。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目標。到2020年,各設區市和重點地區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生種類、數量基本匹配,處置設施布局趨于合理,處置能力不足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全省基本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危險廢物處置體系。其中,工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較2017年新增85萬噸,年總處置能力達到180萬噸以上。
——污泥利用處置目標。加快推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2020年底前,縣(市)實現永久性城鎮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新增處理處置能力1800噸/日(以含水率80%計)以上,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
——清潔能源供應能力目標。到2020年,全省天然氣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000萬千瓦,煤炭消費總量比2016年減少3200萬噸,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園區清潔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監測監控能力建設目標。到2020年,建成全省化工園區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網,建立化工園區自動監控體系建設的規范和標準,建設全省化工園區數字化采集系統。構建工業園區“一園一檔”平臺,2019年底前與省級“一園一檔”環境信息管理平臺聯網。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促進水環境質量提升。
1.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
切實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由“規模增長”向“提質增效”轉變,由“重水輕泥”向“泥水并重”轉變,全面提升我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1)推進污水管網建設,完善污水收集系統。
加大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力度。優先解決已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不足問題,強化黑臭水體沿岸的污水截流、收集和處理,遵循配套管網建設適度超前的原則,推進新建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進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充分發揮污水處理設施效能,到2020年新增污水管網3000公里。
積極推進城鎮雨污分流改造。原有雨污合流管網在清淤、疏通后可作為雨水管,并新建污水管道。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地區,通過建設調蓄設施、增大截流倍數等措施,減少雨天污水溢流污染。到2020年完成老舊管網及合流制管網改造1500公里。
加強管網日常管理與養護工作。全面排查污水管網錯接、亂接、混接、老化、破損等問題,定期開展管網隱患排查及清淤疏通工作,提高養護裝備水平,引入現代化管養技術,切實落實管養要求和管養標準。
(2)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運營管理水平。
依照城鄉統籌與區域協調原則,進一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優化污水處理設施布局,2018-2020年,全省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100萬噸/日以上,蘇中、蘇北地區加快實現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加大再生水利用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引導工業企業優先使用再生水。
深入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太湖流域地區按照《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積極推進污水處理廠在一級A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實行氮磷特別排放限值。到2020年,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在一級A排放標準基礎上完成再提標。充分利用污水處理廠周邊可利用土地,建設人工濕地等生態凈化設施,實現尾水經生態過濾后排放。
加強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推進船舶生活污水達標排放或收集上岸處理,禁止直排入水。加快港口船舶生活污水岸上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實施400總噸以下內河運輸貨船生活污水存儲或處理設施改造,建設船舶污染物流動收集船,實現京杭運河等主要航道流動收集全覆蓋,有條件的港口碼頭要統籌規劃建設船舶生活污水公共上岸點并配套管網,暫時不具備條件的,應當配備船舶生活污水流動接收車或設施。
提升運營技術水平,提高服務能力。小型污水處理廠逐步提升運行管理水平,逐步引入現代化運行管理技術,提升自動化運行水平,提高整體運行保障能力。引入信息化管理,利用大數據、互聯網+等技術提高污水處理系統建設的科學性與污染削減效益,全面提高行業管理水平,利用APP等移動互聯互動技術,提升污水處理綜合服務水平。
提升污水處理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推進全省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監管信息平臺建設,強化管網信息化管理能力。嚴格進水水質管控,提高養護隊伍配備標準,定期開展管網運行工況檢測與檢查,及時動態維護管網信息。
2.有序推進村莊生活污水處理。
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村莊人口聚集程度、污水產生規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推動城鎮污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覆蓋。優先整治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和水質需改善控制單元內的村莊生活污水。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率的污水處理技術,鼓勵采用生態處理工藝。提高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管網入戶率,加強生活污水源頭減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鼓勵各地探索工程總承包等形式,優選專業企業承擔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運行維護,強化縣域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ㄔO、專業化管護、一體化推進。
(二)強化工業廢水全處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1.完善工業廢水處理標準體系建設。
構建針對特征污染物管控的工業廢水處理新模式,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水污染治理的通知》(蘇環辦〔2017〕383號)的相關要求,將工業廢水特征污染物的管控推廣至省內所有工業園區,統籌建設園區企業廢水特征污染物名錄庫,強化園區特征污染物監測能力建設,依據特征污染物的管控要求完善園區廢水接管限值;同步修訂完善和更新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相關接管限值、排放標準和收費依據,按照園區所在地理位置、敏感性、園區規模和產業定位區分,建立健全標準,并提出差異化管理要求,具體實施分類施策。
2.提升園區配套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
強化園區配套污水處理廠建設,工業廢水超過1萬噸/日的園區,原則上應單獨建設配套的工業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接管量超過20%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強制開展特征污染物的管控,開展一批處理工藝改造工程,配套相應的特征污染物處理工藝并強化監測。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等工業企業(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屬或難以生化降解廢水,以及有關工業企業排放的高鹽廢水,一律不得接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評估現有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對設施出水的影響,導致出水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退出。
3.強化園區配套雨污水管網建設。
針對有化工定位的工業園區,推行“一企一管,明(專)管排放”,“一企一管”覆蓋率達到100%,并按照要求配套相應常規指標、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測設施、視頻監控設施和水質反饋泵閥聯動設施,逐步在電鍍、印染等園區開展“一企一管”系統試點建設。強化現有園區管網的雨污清污分流規范化改造,加強園區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全面實現雨污清污分流。梳理并完善園區現有雨污管網資料,完成所有工業園區管網的疏通和檢修,有條件的園區開展綜合管廊建設。
4.開展工業污水處理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
加快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信息系統建設,開展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全過程管控和智慧管控。統一建立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管理平臺,同步納入企業排放端、園區污水管網和園區污水處理廠所有監控點,將所有園區污水處理廠相應進出水指標、特征污染物管控、工況監控、二次污染控制等相關數據和監控圖像進行集成和集中管理,實現所有省內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聯網監控。
5.推行工業污水處理廠尾水中水回用。
積極開展尾水深度處理和再利用,通過人工濕地、生態濾池等方式,對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出水進行過濾處理,提高尾水排放的穩定性。鼓勵開展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尾水中水回用,以實現中水回用的多元化應用為目的,有效降低中水回用的成本,增加中水回用的效益。統籌資金安排,制定相關激勵政策,保障中水回用的實效。
(三)推進垃圾收運處理設施建設,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
1.繼續推進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
繼續大力推進生活垃圾焚燒廠和“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市縣集中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重點推進蘇北地區生活垃圾焚燒廠的建設,加強對蘇北地區垃圾焚燒廠址、工藝、裝備等選擇的指導,積極探索相鄰區域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共建共享模式,切實提升區域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能力。強化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農貿市場及園林綠化等有機易腐垃圾資源化利用與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構建與終端處理設施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切實提高全省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港口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設施建設,并與市政公共轉運處置設施做好銜接。到2020年,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2萬噸/日。
2.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督促指導全省生活垃圾處理運營單位進一步落實規范化管理措施,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制定生活垃圾處理廠(場)各項污染排放指標自查或第三方監測計劃,切實加強對現場作業及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廠信息化、智能化監管,實現垃圾焚燒全過程實時監控。嚴格落實“裝樹聯”相關要求,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數據信息公開。強化焚燒處理過程中產生的煙氣、飛灰、滲濾液等處置,避免產生“二次污染”。加強已封場垃圾填埋場后續管理和滲濾液監控,防止污染地下水。運行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加強部門聯合監管,督促船舶生活垃圾送交上岸集中處理。
3.加強考核評價,鼓勵集中布局,有效化解“鄰避效應”。
持續開展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考核和無害化等級評定工作,督促有關單位跟蹤做好現有相關問題的整改落實,確保垃圾處理設施規范化運行。按照《江蘇省生活垃圾填埋場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和《江蘇省生活垃圾焚燒廠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分別制定相關應急預案,有效應對設施故障、事故、進場垃圾量劇增等突發事件。加強“鄰避效應”研究,鼓勵相關設施集中布局形成固廢環保產業園,統籌解決新(改、擴)建設施選址難等問題,積極暢通公眾參與渠道,接受公眾監督,實施適當的供熱、供電等補償措施,有效化解“鄰避效應”,努力構建“鄰利型”服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