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建設用地管理,提高山東節約集約用地水平,省自然資源廳組織修訂了《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2019年版)》,2019年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39號),《標準》自2019年1月10日起執行。2月27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解讀《標準》有關內容.(《標準》原文見解讀后)
《標準》修訂的目的
本次標準修訂工作著重解決三方面問題:
,解決山東省原標準產業類型不全的問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新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產業類型不斷增多和細化,如近年來,生物質能發電項目、風電項目不斷增多,商務金融、商業綜合體項目用地需求旺盛,亟需補充制定用地標準;再如,同為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發電機及發電機組等大型電機制造與開關、電線等小型器材制造之間用地需求差別很大,這就需要針對具體產品類型分別制定用地標準。修訂后的標準,涉及門類由9個增加到14個,行業由38個增加到72個,行業小類超過200個,新《標準》不但擴大了行業覆蓋范圍,而且細化了項目分類,能夠更好地滿足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建設項目用地標準控制需求。
第二,解決過去企業用地門檻過低的問題。隨著科技的進步,項目建設水平、產品生產工藝都有了較大提高,現在來看,2005年標準中用地要求偏低,通過對山東省近年來供地情況進行分析,新建工業項目的投資強度普遍遠高于2005年標準中要求的投資強度。拿紡織業來說,2005年標準中要求一類地區的投資強度在123萬元/畝以上,七類地區在50萬元/畝以上,據不完全統計,2015—2018年全省各地136個紡織業供地項目中,投資強度在123萬元/畝以下的僅有5個。拿醫藥制造業來說,2005年標準中要求二類地區的投資強度為213.7萬元/畝以上,七類地區在50萬元/畝以上,據不完全統計,2015—2018年全省272個醫藥制造業供地項目中,投資強度在213.7萬元/畝以下的僅有17家,標準的控制作用已不顯著,需要收緊標準限值,提高用地門檻。因此,在新版《標準》要求中,一類地區已沒有低于200萬元/畝的工業項目,紡織業和醫藥制造業更是要求分別達到300萬元/畝和430萬元/畝以上,用地強度要求大幅提升。
第三,解決與國家標準不相適應的問題。2008年至2017年間,國家有關部委陸續發布用地標準20余項,包括《新建鐵路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公共圖書館建設用地指標》《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等,可以說,國家對于標準控制工作要求不斷提高,新標準出臺的步伐不斷加快,集約用地要求進一步提高。山東省2005年版標準與國家標準在很多方面已經不相適應。如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山東省2005年標準中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容積率很多行業達不到國家《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中的容積率要求。從另一個方面來講,國家標準是針對全國所有地區制定的,因考慮經濟欠發達地區用地需求,有些指標要求相對較低,而山東省作為一個經濟大省,土地資源供應又非常緊張,很有必要在全國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控制要求。因此不斷適應國家標準,及時修訂山東省標準,充分體現我省節約集約用地管理要求也必要。
《標準》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標準》包括區域規劃控制指標、建設項目用地指標兩大部分。區域規劃控制指標包括了城市、建制鎮、道路、城市廣場和開發區等5類規劃控制指標;建設項目用地指標包括了工業項目、農村居民點與城市住宅、基礎設施項目、公共服務設施等4類指標,涵蓋72個行業,其中,工業項目用地33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用地16個、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用地20個、農村居民點及城市住宅建設用地指標3個。
《標準》修訂有四個特點:
一是比國家標準更加嚴格。目前國家已陸續發布實施了包括工業項目、公路、鐵路、電力、石油天然氣等項目在內的20余項土地使用標準,對于此類項目,新《標準》修訂過程中嚴格以國家標準為準則,要求省標準的項目用地規模不得高于國家標準,很多指標比國家標準更加嚴格。如工業項目用地定額指標,與國家相關標準相比,在39個相同的小類中有67%的小類用地規模指標更為集約;工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中,與國家《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相比,多數行業的投資強度都在國家指標的2倍以上。
二是標準體系更加完善。對不同項目進行合理歸類,進一步明晰了體系框架。如將文教體衛和行政辦公用地歸為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將交通用地、供熱工程、燃氣工程等歸為基礎設施項目用地等。同時,根據我省產業發展需求,補充制定了很多行業標準,增加了部分新興行業用地指標,如物流園、老年人設施等。對工業用地分行業細化了項目類型及生產規模,采用低準入門檻和用地規模上限雙重控制。因此,新《標準》的覆蓋行業更加廣泛,行業分類更加細致,指標設置更加全面,標準體系更加完善。
三是適度放寬公益類設施指標。為適應當前公益類設施用地新需求和行業發展新趨勢,提升民眾生活服務水平,我們適度放寬了部分公益類項目用地指標。如充分分析當前醫院用地趨勢,將中大型醫院的用地指標放寬了2平方米/床左右;在教育用地方面,30班規模的小學用地標準從17平方米/生提高到了25.38平方米/生。
四是強化工業用地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標準控制。山東省土地利用仍然存在粗放利用的問題,尤其在工業用地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方面較為突出,提高工業用地和農村居民點用地利用水平也成為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關鍵環節。為此,《標準》修訂堅持問題導向,對這兩項指標進行了重點修訂。
為落實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的要求,對于工業項目用地,在原來2005年版工業項目建設用地五項控制指標(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綠地率)的基礎上,增加了“畝均產值”和“畝均稅收”兩個產出性指標,為學習借鑒浙江等省經驗,推進“畝均效益”“標準地”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礎。為加強指標約束,分行業對部分指標進行了科學測算和合理提升。如行業投資強度平均控制指標值是2005年的兩倍以上,30個工業行業中有29個容積率有所提高。通過標準的提升進一步倒逼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提質增效。
對于農村居民點用地,針對當前農村宅基地面積超標、閑置空置數量較多、不同地區面積差異較大等現狀,按照城郊、遠郊、平原、山區等不同類型明確了新建宅基地用地標準。特別是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研究制定了農村新型社區用地控制指標。
《標準》的組織實施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39號),新《標準》已于2019年1月10日正式施行。各行業、各部門在項目設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用地預審、項目報批、土地供應、項目驗收、批后監管、用地績效評估等環節都要嚴格執行《標準》。對不符合《標準》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用地審批,對超標準或無標準依據的建設項目,按要求開展節地評價工作。鼓勵各地在嚴格執行《標準》、滿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結合本區域土地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產業發展規劃等,細化制定更加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標準。本次修訂未單獨制定山東省禁止、限制供地項目目錄,統一執行國家頒布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
以下為原文: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9-01-04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做好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
實施工作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8〕3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2019年版)》(以下簡稱《標準》)已經省政府同意,請認真貫徹執行。為做好《標準》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用地標準,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省創建工作,進一步強化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落實建設用地控制標準,大力推行“畝均效益”,落實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要切實發揮標準的控制和引領作用,在城市、建制鎮、農村居民點和各類開發區規劃建設中,嚴格按照區域規劃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規模。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在各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用地審批等環節嚴格審查,從源頭上保障各項標準落實。對尚未頒布土地使用標準的建設項目和因安全生產、地形地貌、工藝技術等有特殊要求需要突破標準的建設項目,應按有關規定開展建設項目節地評價,合理確定用地規模。
二、強化節約意識,嚴格執法監管
要認真開展土地使用標準宣傳培訓,努力形成珍惜和節約土地的良好風尚,集聚形成保護資源、節約集約用地的強大合力。鼓勵各級將標準廠房、立體空間開發利用等相對成熟的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納入土地使用標準制定和完善工作中,對采用先進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的建設項目,積極探索出讓方式、土地價款等方面的鼓勵支持政策。要加強執法監管,對違反土地使用標準的供地、用地行為及時責令糾正。
三、健全完善標準體系
各級要及時對本區域發布實施的土地使用標準進行清理,不符合節約集約用地原則或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應予以廢止。鼓勵各級在嚴格執行《標準》、滿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結合本區域土地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產業發展規劃等,細化制定更加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標準。對重點發展培育且國家和省級尚未頒布土地使用標準的新興產業,要加大標準研究力度,不斷完善土地使用標準體系。
本《標準》自2019年1月10日起執行。2005年《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山東省禁止、限制供地項目目錄〉和〈山東省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控制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05〕27號)同時廢止!稑藴省肺谋居缮綎|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印制。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12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