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新發布了《關于規范風電場項目建設使用林地的通知》,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28日。
近些年來,各地大規模發展風電,風電場項目占用森林和林地面積大幅上升,違法違規使用林地、野蠻施工、植被恢復不到位等間題時有發生,對森林生態功能、森林景觀等造成較大損害,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為規范風場項目建設使用林地,減少對森林植被和生態環境的損害與影響,特發此通知。通知提出:
1、要實行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依法規范風電場建設使用林地。
2、嚴格保護生態功能重要、生態脆弱敏感區域的林地。自然遺產地、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鳥類主要遷徙通道和遷徙地等區域以及沿;闪謳Ш拖肆謳,為風電場項目禁止建設區。
3、風機基礎、施工和檢修道路、升壓站、集電線路等,禁止占用天然喬木林(竹林)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區域的有林地、一級公益林地和二級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已核準但未取得使用林地手續的風電場項目,要重新合理優化選址和建設方案。
4、強化風電場道路建設和臨時用地管理。
以下為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