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印發《浙江省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稿對浙江省內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做出評分標準,并在設備先進性上明確單機5兆瓦以上海上風電機組得分。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9〕49號)及配發的《2019年風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風電項目競爭配置指導方案(2019年版)要求,為促進我省海上風電高質量發展,省能源局制定了《浙江省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F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請于2019年8月19日下班前反饋省能源局規劃處(新能源處)。
附件:《浙江省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征求意見稿)》
浙江省能源局
2019年8月6日
附件
浙江省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9〕49號)及配發的《2019年風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風電項目競爭配置指導方案(2019年版)要求,為促進我省海上風電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合理發展。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對能源電力需求及消納保障條件,科學有序發展海上風電。
(二)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使有能力的企業和有條件的項目能夠獲取開發指標。
(三)公平競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項目評選,公開競爭配置條件、流程及結果。
(四)規劃引導。參與競爭配置的項目必須列入已批復的《浙江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報告》,其它項目不得參與我省競爭配置。
二、配置范圍
我省參與競爭配置的項目包括兩類,一是未確定投資企業的海上風電項目,此類項目需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投資企業、上網電價和開發排序;二是已確定投資企業但未在2018年底前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此類項目需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上網電價和開發排序,同時投資企業的項目開發權不受競爭配置影響。
三、評選辦法
采用綜合評分方式,對上網電價、投資企業能力、設備先進性、技術方案及前期工作深度等競爭要素設定權重,計算綜合得分,后按照項目綜合得分由高到底排序分配全省年度建設規模,配完為止。評分指標及分值具體如下:
(一)已確定投資主體的項目
1.企業能力(滿分20分)
(1)投資能力(滿分10分)
1)申報項目資本金在20%(含)~30%之間的,得4分;30%(含)及以上,得6分。
2)投資企業上年末凈資產在300億元及以上或者入圍浙江民營企業100強的,得4分。
(2)業績(滿分4分)
投資企業累計已并網海上風電裝機達20萬千瓦及以上得2分,達40萬千瓦及以上得4分。
(3)技術管理能力(滿分2分)
1)已運行風電項目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得1分。
2)已運行風電項目利潤率高于5%的得1分。
(4)履約評價(滿分4分)
企業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無嚴重失信行為的得4分。
2.設備先進性(滿分10分)
(1)所選風電機組單機容量在5兆瓦及以上的得2分。
(2)所選風電機組具有5臺以上投運業績的得2分。
(3)所選風電機組獲得設計認證的2分。
(4)所選風電機組獲得型式認證得2分。
(5)所選風電機組獲得低電壓穿越測試和電能質量評估得2分。
3.技術方案(滿分10分)
(1)充分利用風能資源節約集約用海得2分。
(2)風機布置及發電量計算合理性得2分。
(3)升壓站及海纜布置設計合理性得2分。
(4)風機基礎及施工方案設計合理性得2分。
(5)投資和財務指標測算合理性得2分。
4.已開展前期工作(滿分10分)
(1)完成前期測風及風資源評估工作,得2分。
(2)完成場址地形圖測量、地質勘察,得2分。
(3)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得2分。
(4)取得項目用海支持性文件,得2分。
(5)取得項目用地預審支持性文件,得2分。
5.接入消納條件(滿分10分)
完成項目接入系統和消納能力評估的得4分;取得電網公司出具的電網接入承諾文件,得2分;取得電網公司出具的消納證明文件,得2分。
6.上網電價(滿分40分)
投資企業自行根據項目建設條件提出申報的全生命周期固定上網電價,各項目上網電價不得高于申報之時國家規定的項目所在地海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在國家規定的我省海上風電上網標桿電價基礎上,上網電價降低0.015元/千瓦時及以內的,每降低0.005元/千瓦時,得10分;上網電價降低0.015元千瓦時以上,0.04分/千瓦時以內,每降低0.005元/千瓦時,得1.5分;上網電價降低0.04元/千瓦時以上,超出0.04分/千瓦時的部分,每降低0.005元/千瓦時,得0.5分。投標電價以0.005元為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