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為加強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規范電網設施開放行為,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征求意見稿指出,電網企業應公平無歧視為電源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
本辦法所稱電源含常規電源、集中式新能源發電、分布式發電、儲能等。集中式新能源發電是指除分布式發電外的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等;分布式發電是指在戶用所在場地或附近安裝,以用戶側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且在配電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發電設施或有電力輸出的能量綜合梯級利用多聯供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