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榆林市發改委轉發省發改委《關于做好陜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開發方案調整工作的通知》,并于11月13日前報送。
《通知》明確:
1、統籌項目規劃布局。項目應符合各類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管理要求,不得占用基本農田和生態林地,應避開交通要道、特高壓路線、各類管線、軍事敏感區等。
2、切實落實接入和消納。以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為前提,優化電源布局,合理控制開發節奏,確保優先消納,對于不能全額消納的分散式風電不得納入建設方案.
3、認真做好調整工作。結合當地總體規劃、風資源現狀,對存量項目進行調整,對增補項目嚴格遴選,結合核準情況,對不具建設條件的項目提出調整方案。嚴禁利用開發分散式風電拆分集中式項目,嚴禁不具備消納條件項目申請列入建設方案,禁止倒賣項目手續等投機行為。
4、嚴格審核增補項目。增補項目優先支持具備風電開發投資實力和技術能力、信譽好、業績優的企業。
5、從嚴技術標準和規范。分散式風電應按國家要求落實接入條件:一是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內消納,不得向110千伏的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二是1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只允許有1個并網點,且總容量不應超過50兆瓦;35 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應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配電系統設施,優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電網。
原文如下: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省發改委關于做好陜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開發方案調整工作的通知
榆政發改發〔2019〕401號
各縣區發改科技局:
為進一步優化榆林市分散式風電布局,現將《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陜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風電開發方案調整工作的通知》(陜發改新能源﹝2019﹞1378號)轉發你們,請各縣區發改科技局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并結合《陜西省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規劃(2018-2020年)的通知》(陜能新能源﹝2018﹞26號),對規劃內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進行調整。同時,公平、公正、公開遴選出增補項目,增補項目需提供分散式風電項目申請報告,并附所接入市級電網公司出具的同意項目接網且不向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的承諾函,項目建設所在地縣(區)政府出具的同意項目業主在選定區域開發的協議。嚴禁利用開發分散式風電拆分集中式項目。
請各縣區發改科技局于11月13日18:00前將項目材料及附件,以正式文件報送榆林市發改委規劃辦(紙質版電子版各3份),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聯系人:賀云鵬
電話:18109125300
傳 真:0912-3288037
郵 箱:331039446@qq.com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