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2月10日,浙江省發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聯合下發了《2020年浙江省能源領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文件指出,在可再生能源領域要繼續完善發展機制,以“創新綠證交易方式,切實增加我省可再生能源消納量,推動完成“十三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等目標!睘槟甓裙ぷ髂繕,主要任務:
1.開展綠證交易創新試點。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研究適應光伏、風電逐步接近平價上網時期的綠證交易方式,引導各類主體積極購買綠證。
2.開展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考核。按照國家要求,圍繞年度消納責任權重及消納量分配、消納實施工作機制、消納責任履行方式、對消納責任主體的考核方式等,2020年制定出臺《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實施方案》,全面進行監測評價和考核。
文件全文如下: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能源局關于印發2020年浙江省能源領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
浙發改能源〔2020〕12號
各市人民政府:
《2020年浙江省能源領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落實各項目標任務,確保各項改革穩步推進實施。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能源局
2020年1月20日
2020年浙江省能源領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
深入貫徹“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認真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能源體制革命行動計劃》《能源體制革命重點行動(2019—2020年)》有關要求,堅持以市場化改革為方向,以惠民利民為中心,圍繞能源安全保供和營商環境優化,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加快推動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節能等領域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上起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加快構建有效競爭、充滿活力的市場體系。
一、推進能源運行與管理體制改革創新
(一)年度目標。建立權責明確、運轉、系統協同的煤電油氣運協調機制,2020年建成數字能源系統,全面提升能源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二)主要任務。
1.健全煤電油氣運協調機制。充分發揮浙江省煤電油氣運工作領導小組作用,著力健全煤電油氣運協調機制。完善氣電協調等機制。研究建立省內不同類型電源之間、外來電送受雙方之間等基于市場化的利益調節機制。建立健全多層次、多渠道、通暢的信息溝通機制。
2.健全能源運行分析和動態監測機制。切實強化能源運行分析和動態監測,加快數字能源建設,完善運行監測技術手段,2020年底前建成數字能源管理系統。
3.以“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加快能源管理模式創新。繼續推進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和下放工作,做好國家能源局下放權限的承接工作。繼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對“電力業務許可證”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提出改革措施建議。加快用電報裝“一件事”改革,以國際、國內“領跑者”為標桿,進一步優化用電報裝流程,2020年底前供電公司辦理高壓電力用戶用電業務平均用時35個工作日以內;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平均總時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加快推動互聯網、物聯網、移動支付等先進技術在能源服務領域的應用,全面推行“一站式辦理”和“互聯網+”服務機制。創新能源監管方式,重點圍繞行業準入、項目核準建設、節能監察、節能審查、安全運行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完善能源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二、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
(一)年度目標。加快電力現貨市場改革,完善電價形成機制,構建主體多元、競爭有效的電力市場體系,力爭我省在全國電力市場化改革中走在前列。
(二)主要任務。
1.不斷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場運行機制,出臺運營規則,優化技術系統,細化參數設計;進一步強化市場組織架構,加快完成交易中心股份化改造,促進電力交易機構規范獨立運行;進一步開展試運行工作,不斷積累經驗,優化方案,確保公平,力爭2020年正式啟動電力現貨市場不間斷結算試運行。
2.有序放開經營性行業用戶發用電計劃。組織實施《浙江省部分行業放開中長期售電市場交易基本規則(試行)》,積極引入售電企業,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做好與現貨市場的銜接工作。通過擴大市場化交易,力爭再通過1-2年時間,全面放開發用電計劃。
3.持續推進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工作。嚴把業主遴選、規劃批復、公司組建環節,規范規劃實施、項目投資和建設運行,對前三批11個增量配電網試點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實施第四批3個增量配電網試點,開展第五批增量配電網試點申報。
4.深入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開展成本監審,在成本監審基礎上,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準許總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改革和規范電網企業運行模式,加強對電網企業監管。推進發電側和售電側電價市場化改革。妥善分類推進電價交叉補貼改革,建立輸配電價核定和調整機制。
5.繼續加快電能替代體制機制創新。鼓勵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充分利用現有停車場地,按照不低于停車位數量的10%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在大型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支持地方和企業依托路燈、加油站等設施,因地制宜開展充電設施建設、服務。
6.進一步完善電力需求側響應機制。持續實施迎峰度夏、度冬電力需求側響應機制,削峰填谷,提高電能利用效率。充分利用互聯網、智能電表、分布式天然氣發電、儲能、蓄能等技術和設施,創新電力需求側管理。完善電力市場輔助服務提供機制。
7.統籌優化電力規劃建設運行管理。銜接上下游電力行業規劃,不斷增強電力規劃的科學性、系統性、先進性,打造一批智能電廠、電網工程,完善電力調度交易機制,提高系統綜合運行效率。2020年完成年度電力項目投資300億元以上,其中電網投資250億元。進一步放開核電、輸配電、售電領域,不斷促進電力投資建設主體多元化。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激發市場活力。根據電力運行實際,統籌研究優化統調電廠供熱機組的運行調度機制。
三、加快推進天然氣體制改革
(一)年度目標。大力推動我省天然氣體制改革方案落地實施,加快天然氣市場化改革,到2020年初步形成“網絡化、縣縣通,多氣源、少層級,管中間、放兩頭”符合浙江實際的天然氣新體制。
(二)主要任務。
1.穩妥推進管網獨立、管輸和銷售分離改革。重組合并浙江浙能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制定省管網公司以市場化方式融入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公司的方案,組建央企、地方國資和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的混合所有制浙江省管網公司。打破省級管網統購統銷,實行管輸和銷售業務分離,推進省級管網和LNG接收站等天然氣基礎設施向所有市場主體公平開放。
2.深化天然氣價格改革。改革過渡期實行政府主導的價格聯動機制,綜合考慮周邊省市價格、企業經營和管輸成本等因素,按淡旺兩季確定城市門站價格,結合配氣成本核定終端高價格。建立終端天然氣價格向市縣主要領導通報制度。完善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2020年建立天然氣價格第三方監測評估機制,動態分析比對我省與周邊地區天然氣價格。
3.推動城鎮燃氣扁平化和規;母。出臺《浙江省管道燃氣特許經營評估管理辦法》。按照省級管網到終端用戶之間減少配氣層級和供氣環節扁平化的要求,由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牽頭制訂本行政區域城鎮燃氣扁平化和規;母锓桨,全面推進城鎮燃氣扁平化和規;母。
4.創新登陸中心建設和運行體制。進一步開放LNG接收站建設市場。推進建設主體多元化,發揮省屬企業天然氣市場和港口優勢、央企資源和網絡優勢、民營資本體制機制靈活優勢、外資管理技術先進優勢,推動形成央企、省屬國有企業、民營資本、外資共同參與、優勢互補的LNG接收站項目建設體制。推動LNG接收站向第三方公平開放。
四、健全煤炭儲備和質量管控體系
(一)年度目標。進一步強化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完善煤炭質量管控體系,逐步實現煤炭庫存動態調節,確保新建成200萬噸煤炭儲備能力。
(二)主要任務。
1.完善煤炭儲備制度。強化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在落實新增200萬噸煤炭儲備能力任務基礎上,督促企業加快儲備項目建設,確保燃煤電廠低庫存15天。加強浙南浙西煤炭資源保障能力建設。2020年底前研究出臺煤炭可調節庫存制度,逐步實現煤炭庫存動態調節。
2.完善煤炭質量管控體系。建立健全煤炭質量管理臺賬,建立涉煤企業煤炭質量管控名單。嚴格控制煤炭質量,提高調入煤炭的熱值,落實硫分、灰分等含量要求。
五、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機制
(一)年度目標。創新綠證交易方式,切實增加我省可再生能源消納量,推動完成“十三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等目標。
(二)主要任務。
1.開展綠證交易創新試點。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研究適應光伏、風電逐步接近平價上網時期的綠證交易方式,引導各類主體積極購買綠證。
2.開展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考核。按照國家要求,圍繞年度消納責任權重及消納量分配、消納實施工作機制、消納責任履行方式、對消納責任主體的考核方式等,2020年制定出臺《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實施方案》,全面進行監測評價和考核。
六、加快節能領域改革
(一)年度目標。推動用能權交易改革取得突破,為國家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到2020年底符合條件的省級以上平臺(包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園區、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實現區域能評全覆蓋,推動“十三五”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主要任務。
1.繼續深化用能權交易改革。印發《浙江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第三方審核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用能權交易資金管理辦法》《企業用能權確權核算通則》等制度文件。完善交易系統,積極構建“統一標準,網上交易,實時監管,在線清算”的交易模式,實現全流程在線注冊、在線審核、在線交易、在線監測和在線清算。擴大交易范圍,實施存量交易,開展紡織、鋼鐵、水泥等行業確權工作;2020年實施租賃交易。
2.穩步推進區域能評改革。進一步推進區域能評與“標準地”、“畝均論英雄”改革的深度融合,真正實現區域能源“雙控”、辦事效率“雙提升”,到2020年底,省級以上平臺原則上全面完成區域能評,省級以下平臺完成率不低于60%。建立區域能評準入機制和退出機制,超出節能審查意見有效期的,區域節能審查意見失效;當區域年度能源消費強度和煤炭消費總量突破區域控制目標的,節能審查機關撤銷區域節能審查意見。嚴格執行我省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指導性指標、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負面清單和區域能評負面清單。
七、建立能源開放合作機制
(一)年度目標。圍繞“一帶一路”倡議、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推動列入國家綱要、計劃、規劃的項目實施,促進高水平開放合作。
(二)主要任務。
1.積極參與“一帶一路”能源開放合作。鼓勵浙商參與“一帶一路”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探索建立海外能源生產基地。積極吸引國際油氣企業參與浙江自貿區油氣全產業鏈建設,打造國際油氣交易中心、國際油氣儲運基地。
2.加快推進長三角能源一體化合作。加快推動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進一步深化四地氣網、油網、電網、熱網互助聯動機制,推進能源網絡智能化。推動浙滬、浙蘇、浙皖油氣管道聯通,合作推動長三角油氣交易平臺建設,與上海共建長三角期現一體化油氣交易市場,推動大宗商品期現市場聯動。共同建立區域能源協調互動合作機制,建立能源互濟互保機制,共同應對能源安全風險。
3.參與長江經濟帶能源開放合作。進一步加強與四川、云南等能源富集。▍^)的戰略合作,加快推動產業轉移與能源資源合作開發。以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為龍頭,加快推動長江經濟帶省市江海聯運合作,積極參與“氣化長江”等重大行動。
八、推進試點示范創新
(一)年度目標。到2020年,建成若干個分布式能源試點、“互聯網+”智慧能源試點示范項目,繼續推進綜合供能服務站建設,為能源體制革命提供示范。
(二)主要任務。
1.大力推進綜合供能服務站建設。2020年繼續推進綜合供能服務站建設,推動綜合供能服務站在供能品種多樣化、供地形式多元化、服務標準規范化方面實現創新、打造標桿。
2.推動儲能參與電力輔助服務試點。制定出臺《浙江省加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實施方案》,支持和引導先進電池企業加大儲能技術研發和創新。在安全性、經濟性兼顧的原則下,2020年前適時啟動電網側、電源側、用戶側儲能示范試點。
3.推動分布式能源試點。結合未來社區、美麗園區等試點建設,推動能源資源供給側、需求側統籌創新,建設多元協同供應、全方位智慧節能、供應側和需求側智慧互動的社區、園區等綜合能源系統和分類分級資源循環系統。
4.繼續開展“互聯網+”智慧能源試點示范。加快推進國家“互聯網+”智慧能源試點項目,積極推動能源供應+消費智能化的區域綜合能源示范。
抄送:省政府辦公廳,省電力公司、浙江能源監管辦,省能源集團。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