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印發《關于積極應對疫情有序推進重大工程項目復工開工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統籌抓好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有序推進項目復工開工,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扎實抓好項目復工開工疫情防控。按照屬地管理、項目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地政府對本地項目復工開工疫情防控負總責,建立項目復工開工清單制度和日常監管制度,各企業對本企業疫情防控負主體責任。各項目業主和參建單位要建立應對疫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機制,制定疫情期間工作管理辦法,服從項目建設所在地聯防聯控機構和衛健部門的指揮和管理,復工開工前備足防疫用品,對參建工作人員疫情防控情況建立檔案。復工開工后要加強日常防護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健康監測制度,加強人員進場管理和食堂衛生就餐管理,對施工現場、辦公及生活場所等進行定時消毒,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確保項目復工開工規范、有序、安全。
《通知》提出,分類有序推進省重大工程項目復工開工。
圍繞加強防疫物資保障,重點推進防護用品、藥品、醫療器械生產和疾病防控設施建設、醫療廢棄物處置等項目復工開工;圍繞加強生活物資保障,重點推進糧油加工和肉蛋奶、蔬菜、食用菌、水果生產等項目復工開工;圍繞加強生產生活要素保障,重點推進水、煤、電、油、氣、運及通信等項目復工開工;圍繞決勝脫貧攻堅、補齊全面小康短板,重點推進“兩不愁、三保障”及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教育醫療配套設施等項目復工開工;圍繞強化治理能力和應急保障,重點推進物資儲備、應急設施、大數據技術應用、冷鏈物流等項目復工開工;圍繞加強城鄉公共環境治理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重點推進人居環境整治、疾病預防控制、區域公共衛生救治、傳染病防治、緊急醫學救援、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建設等項目復工開工。
根據《通知》,按2月20日前、2月29日前、3月31日前三個時間節點,對可復工開工的項目進行調度統計。
重點圍繞疫情防控重點生產企業能力提升、脫貧攻堅、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治理能力和應急能力提升、人居環境整治、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領域,抓緊謀劃儲備一批重大工程項目。充分利用“一云一網一平臺”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線上辦理,采取網絡、視頻等方式開展項目評估評審,“不見面”完成項目審批手續;對確需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供電子材料件即可辦理,待疫情結束后補交材料原件。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產業、重大民生工程等項目用地保障,對急需以出讓方式供地的經營性用地,優先辦理,精準保障;對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疫情結束后按規定補辦相關用地手續。緊盯國家應對疫情防控的政策支持領域和資金投向,抓緊梳理一批在建和新建的重大工程項目,全力爭取中央各類資金支持。扎實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發行使用和項目建設,抓緊組織一批省預算內投資支持項目建設和前期工作推進,繼續做好“兩張清單”工作,爭取金融機構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