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和各派出機構要全面梳理轄區內醫療機構、隔離區域、醫用物資生產運輸企業等疫情防控單位和場所情況,并將其列為重要電力用戶,指導供電企業予以重點保障。
通知強調,供電企業要按照當地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實施電力用戶分類管理,對疫情防控機構場所、鐵路民航通訊單位等重要用戶特事特辦,采取增加供電回路、配備應急電源、加強線路檢修等措施,千方百計提升電力供應可靠性水平。各單位要齊心協力、齊抓共管,堅決保障各類重要用戶的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通知要求,電力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電網企業要做好電力電量平衡,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按規定保留系統備用容量;加強對重要通道場站的巡視檢查,強化設備運行維護管理,確保全國特別是疫區電網安全運行。
通知明確,要加強復工復產現場管理,加強高風險作業管控,落實安全防護和技術保障措施。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和各派出機構要監督指導電力企業制定落實復工復產方案和安全措施,嚴禁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而“帶病”強行復工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