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新疆發改委日前發布關于《新疆分散式風電項目2019-2021年實施方案》的公示。通知指出,本次分散式風電項目實施方案在“十二五”已核準在建的基礎上,共新增19個項目,裝機規模16.6萬千瓦。
2019-2021年擬建設24個分散式風電項目,共計裝機35.8萬千瓦。
以下為原文:
關于《新疆分散式風電項目2019-2021年實施方案》的公示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30號)要求,現將《新疆分散式風電項目2019-2021年實施方案》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6日。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請及時與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聯系。
附 件:新疆分散式風電項目2019-2021年實施方案
聯系人:鄭子雯
電 話:0991-2822039
附件:
新疆分散式風電項目2019-2021年實施方案
為有序推進我區分散式風電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30號)等文件要求,在統籌考慮各地(州、市)資源、土地等情況,結合我區電力消納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標準
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應遵守國家關于分布式發電的政策和管理規定,并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一)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內消納,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
(二)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應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配電系統設施,優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電網。
(三)110千伏(東北地區66千伏)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只能有1個并網點,且總容量不應超過50兆瓦。
(四)在一個并網點接入的風電容量上限以不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為前提,統籌考慮各電壓等級的接入總容量。
二、建設規模
依據我區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結合各地(州、市)風能資源、土地資源和建設需求等條件,按照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提供的關于接入容量建議,確定各地(州、市)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容量。本次分散式風電項目實施方案在“十二五”已核準在建的基礎上,共新增19個項目,裝機規模16.6萬千瓦(具體項目見附件),其中:伊犁州4個共4.8萬千瓦、塔城地區1個共0.2萬千瓦、昌吉州1個共0.8萬千瓦、烏魯木齊市2個共0.8萬千瓦、哈密市4個共6萬千瓦、吐魯番市4個共2.8萬千瓦、巴州3個共1.2萬千瓦。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任務分工。各地(州、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協調推進分散式風電發展相關工作,按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規模有序推進本區域內分散式風電項目實施。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應符合自然資源、林草、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管理要求,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嚴守生態紅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等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開發建設區域。目前已核準在建分散式風電項目要按照電力消納能力合理安排項目并網時序。
(二)簡化審批流程。各地(州、市)能源主管部門要針對分散式風電項目的特點簡化工作流程,積極推行項目核準承諾制,建立簡便規范的工作流程。
(三)做好電網接入。電網企業應積極配合做好分散式風電項目的接網工作,為分散式風電接入系統工程建設開辟綠色通道。在保證安全運行和電力消納的前提下,簡化分散式風電項目接入電網手續辦理、并網驗收和電費結算等相關工作,保證分散式風電能順利并網運行、優先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