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獲悉,6月5日,廣西發改委發布《關于2020年度平價風電、競價和平價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分結果的公示》,其中涉及67個風電平價項目,規模共計653.11萬千瓦。在67個風電平價項目中,16個項目予以評分,其余則因為不符合相關規定未給予評分。
關于2020年度平價風電、競價和平價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分結果的公示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0〕17號)要求, 為建設清潔低碳、安全的能源體系,實現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我委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2020年度平價風電、競價和平價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分工作。本次各市上報的平價風電項目共67個,競價光伏項目共49個,平價光伏項目共69個。第三方機構按照《廣西2020年度無補貼平價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分辦法》《廣西2020年度競價、平價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分辦法》對滿足《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報送我區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通知》(桂發改新能〔2020〕345號)要求的每個項目進行綜合評定和排序,現將評分結果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我委反映(信函以到達日期郵戳為準)。
公 示 期:2020年6月5日-10日
聯系方式: 0771-2328553、2328556、2328842(傳真)
郵寄地址: 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111-1號
郵 編: 530001
附件: 3.平價風電項目清單及評分情況
4.廣西2020年度無補貼平價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分辦法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6月5日
廣西2020年度無補貼平價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分辦法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2020年繼續對集中式陸上無補貼平價風電項目通過競爭配置方式組織建設。根據國家能源局通知中2020年風電建設方案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報送我區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的通知》(桂發改新能〔2020〕345號)有關要求,參照《廣西2019年度無補貼平價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分辦法》和我區實際,制定本評分辦法。
一、配置范圍
投資主體應為未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企業,項目選址范圍不涉及生態紅線范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禁止開發區域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規范風電場項目建設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資發〔2019〕17號)等文件明確禁止開發的區域,且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是列入2018年(含)以前年度建設方案并已并網或在核準有效期的自愿轉平價風電項目。
二是《廣西電網公司關于報送廣西無補貼平價風電項目消納意見和建議的報告》(桂電函〔2020〕41號)推薦的2019年無補貼平價風電備選項目。
三是目前尚未開展風電項目建設(包括未有項目核準、未有項目列入《廣西壯族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廣西無補貼平價風電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0〕8號)項目表)的國定、區定貧困縣風電項目。
二、評分細則(總分100分)
結合2020年實際情況,對擬參與廣西陸上風電建設企業的整體實力、對廣西風電發展的貢獻情況、項目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助力脫貧攻堅、電網接入及消納條件等因素綜合評分。競爭性配置評分指標及分值如下:
(一)企業能力(滿分25分)
1.企業建設經驗(滿分7分)
企業在國內投資建設陸上風電項目,建成裝機規模達到30萬千瓦,得3分;達到50萬千瓦,得5分;達到100萬千瓦及以上,得7分。
若企業合股投資建設項目,以企業實際占股比例計分;若項目投產后轉讓,該項目建設方業績按照80%的規模計分,該項目收購方業績按照20%的規模計分。
2.企業投資建設能力(滿分13分)
投資建設能力(滿分10分)。企業在廣西區內投資建設的風電項目(2個及以上),投產項目數與核準項目數比例在30%以內,得0分;在30%(含)-50%,得2分;在50%(含)-70%,得5分;在70%(含)以上,得10分。企業首次在廣西投資風電項目,得5分。企業在廣西區內投資建設風電項目只有1個,未開工的,得1分;已經在建的,得2分;并網發電的,得5分。開工建設以永久性工程基礎施工為標志(下同),并網發電以電網公司證明文件為準(下同)。
承諾項目進度安排(滿分3分)。企業承諾如列入2020年平價風電示范項目:對承諾在平價風電項目公布后6個月內完成核準,一年內開工建設的,得3分;對僅承諾6個月內完成核準的,得1分;未作出承諾的,得0分。
3.設備先進性(滿分5分)
項目單臺風機容量2兆瓦以下,得0分;2兆瓦-3兆瓦(不含),得2分;3兆瓦及以上,得5分。
4.扣分項
企業在廣西區內投資建設的風電項目,存在未在核準有效期內開工建設(企業在核準文件失效一個月內,向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書面聲明項目作廢除外)或者核準超過4年未投產的(2015年12月31日以前核準項目,投產標志為首臺風機發電),每個項目扣5分,高扣15分(允許出現負分)。項目在廣西區內因為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違法用林、違法用地問題受過行政處罰的,每個項目扣5分,高扣15分(允許出現負分)。
(二)前期工作情況(滿分35分)
1.可行性研究報告(滿分3分)
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得1分;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通過專家評審,得3分。
2.建設條件(滿分10分)
項目屬于不需新建設升壓站及送出線路的擴建項目,得10分。
3.取得相關支持性文件(滿分22分)
取得縣級及以上林業部門支持性意見,得4分;取得縣級及以上環保部門支持性意見,得4分;取得縣級及以上住建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批復,得4分;取得自治區相關部門用地預審意見批復,得4分。項目取得省級及以上政府有關部門推薦意見或屬于省級及以上政府間合作推進項目的得6分;屬自治區政府與投資企業(或其母公司)簽訂開發框架協議推進風電項目的得2分(兩項同時得分的,取其中高分者)。
(三)項目的社會效應(滿分25分)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深度極度貧困縣的,得25分;位于國定貧困縣的,得20分,位于區定貧困縣的,得15分。
(四)電網消納情況(滿分15分)
根據《關于報送廣西新能源發展風險預警研究成果的報告》(桂電規〔2019〕3號)有關結論,項目擬送出消納區域位于消納預警綠色區域的,得15分;位于消納預警黃色區域的,得12分;位于消納預警橙色區域的,得9分;位于消納預警褐色區域的,得6分;位于消納預警紅色區域的,得3分。
三、其他事項
(一)企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取消參評資格。
(二)如評審結果排名相同,優先保證每個縣安排一個項目,再取助力脫貧攻堅得分高的項目;如助力脫貧攻堅分數仍相同,則選取電網消納及接入情況分數高的項目;如經前面程序仍無法確定相同分數的項目次序,則采取抽簽方式確定。
(三)企業承諾期限內,風電項目未能完成核準和開工建設的企業,下一年度不得申請參與競爭性配置。
(四)若項目核準后涉及生態紅線的,企業承諾項目自動退出或調整出生態紅線范圍,風險由企業自行承擔,空出容量由評分排名靠前的項目依次替補。
(五)本辦法由自治區能源局負責解釋。
平價風電項目清單及評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