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天津港保稅區管委會發布了《天津港保稅區氫能產業發展行動方案(2020-2022年)》,規劃到20202年建成加氫母站一座、加氫站6座,運營氫能燃料電池車輛(含叉車、物流車、公交大巴)不少于800輛,氫能產業鏈年產值達到120億元。
(來源:微信公眾號“綠能新媒”ID:lvnengke1986)
天津港保稅區2020年氫能主要工作任務為:
建成渤化永利臨港2000標準立方/小時氫氣輸配站,同時在臨港片區和空港片區建成兩座加油加氫站,單座加油加氫站設計供氫能力達到1000公斤/日,2020年內實現供氫能力500公斤/日。
重點推動叉車、物流車、通勤車三個方向的氫能示范應用。
保稅區轄區內叉車保有量約為3173輛,逐步更新替代,年度更新計劃100輛;物流車年度更新計劃50輛;溝通天津港集團,推動港區內部重卡氫燃料電池車替代計劃;通勤車年度更新計劃10輛。
2021年氫能主要工作任務:
建成兩座加氫站。
年度更新叉車300輛;物流車更新100輛;通勤車、公交車更新10輛。
2022年氫能主要工作任務:
建成兩座加氫站。
年度計劃完成叉車更新500輛、物流車更新150輛、通勤車、公交車更新20輛。
為支持保稅區氫能產業規劃達成,天津港保稅區還制定了《天津港保稅區關于扶持氫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其中在吸引氫能企業落戶保稅區方面:
新引進的氫能企業,按照認定的氫能相關業務增加值和利潤總額形成區域可支配財力,自注冊年度起十年內,前五年給予100%獎勵,后五年給予50%獎勵。
新引進的氫能企業租賃生產、辦公用房的,自租賃之日起五年內按租賃價格,前三年給予100%補貼,后三年給予50%的補貼。
關于加氫站補貼:
2020-2020年內建成的加氫母站、加氫站按市級補貼金額的50%給予配套補貼,補貼對象為在保稅區注冊的投資建設加氫母站、加氫站的企業。
2020-2022年,運營的加氫母站、加氫站按10元/公斤標準給予補貼。補貼對象為在保稅區注冊的加氫母站、加氫站運營企業。
加氫母站和加氫站運營補貼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2023年1月1日起不再繼續給予運營補貼。
關于氫燃料電池叉車補貼:
2020-2024年,對由登記注冊在天津保稅區內的獨立核算法人企業生產、在天津港保稅區銷售并推廣應用的氫燃料電池叉車給予購置補貼,補貼對象為在天津港保稅區注冊且實際經營地在保稅區管轄范圍內,通過購買方式自行使用氫燃料電池叉車的企業,補貼標準為7000元/千瓦。
2020-20224年,對由登記注冊在天津保稅區內的獨立核算法人企業生產、租賃給天津港保稅區注冊企業使用的氫燃料電池叉車給予為期5年的租金補貼,補貼對象為在天津港保稅區注冊且實際經營地在保稅區管轄范圍內,通過租賃方式自行使用氫燃料電池叉車的企業,補貼標準為租金的60%,單臺叉車月租金補貼不超過3500元。
關于氫燃料電池重卡補貼:
探索針對由登記注冊在天津港保稅區內的獨立核算法人企業生產、在天津港保稅區銷售并推廣應用的氫燃料電池重卡給予購置補貼,由天津港保稅區根據補貼規模測算設置補貼標準,吸引氫燃料電池重卡生產企業,具體補貼額度標準另行制定。
以下為天津港保稅區氫能相關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