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將“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范”列為重點任務之一,指出要“引導有條件的發電企業利用富余電能電解制氫,鼓勵電力企業結合風光電技術進步、成本下降、電網消納等情況,有效整合風電、光伏發電、低谷電力及可再生能源,支持采用合適的技術路線制氫”。
政策全文如下: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寧政辦規發〔2020〕10號
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固原市、中衛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區屬各大型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51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的通知》(發改基礎〔2016〕2795號)、《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創新驅動戰略的實施意見》(寧黨發〔2017〕26號)等文件精神,培育發展氫能產業,促進我區能源產業轉型升級,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寧視察以及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緊跟國內氫能產業發展步伐,發揮我區資源優勢,把發展低碳綠色產業作為推動我區高質量發展與經濟轉型升級的引領工程,構建創新能力強、產業化水平高、配套設施完善、示范應用領先的氫能產業體系。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采取各類政策激勵措施加強對氫能產業發展的扶持激勵,建立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創新驅動、持續發展。把創新作為要素貫穿始終,激發企業和社會創新活力,加強產學研融合,重點推動科技創新、模式創新。
統籌謀劃、示范引領。以技術引進和產業培育為主線,明確主攻方向、發展路徑、項目布局、支持重點,避免盲目布點和重復建設。突出制氫、儲運、燃料電池汽車等示范應用,加快氫能產業化、規;、商業化進程。
融合發展、協同推進。明確各地氫能產業發展定位,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產業協同、部門協同,形成優勢互補,技術、金融、產業深度融合的氫能產業發展生態。
安全為首、源頭防范。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做好重點區域安全規劃和風險評估,在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中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源頭管控安全風險。
(三)發展目標。依托我區現代煤化工、清潔能源聚集優勢和石油化工產業基礎,發展低成本氫源。在產業基礎好,具備發展條件的銀川地區和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先行開展制氫、儲運、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力爭建成1座—2座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氫站,布局建設氫能產業示范園區和服務平臺,集聚氫能產業鏈企業,形成集群發展。積極支持銀川市率先開通1條—2條示范公交線路運營氫燃料電池公交車,并逐步擴大到銀川都市圈城際間氫燃料電池客運車示范運營。適時開展氫燃料物流車、市政環衛車等示范運營。培育一批氫燃料電池和動力系統集成研發制造企業、氫能裝備制造企業、氫燃料電池汽車運營與配套服務企業,做優做強氫能產業,為我區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產業布局。發揮我區煤炭資源儲量豐富、現代煤化工產業技術先進、太陽能風能資源富集等優勢,合理配置生產要素,優化基礎設施布局,推進氫能產業資源整合。依托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和我區氯堿化工產業基礎,加快推進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氫能友好示范產業園建設,積極發展氯堿制氫。試點建設制氫工程示范和產業化應用,打造低成本氫源生產基地,探索開展儲氫輸氫及氫能綜合利用等技術聯合攻關。圍繞銀川都市圈規劃,布局建設氫燃料電池整車制造及零部件配套產業鏈。發展新能源汽車租賃、融資租賃等服務性產業。(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五個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
(二)強化創新能力建設。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氫能產業創新體系,鼓勵企業創新發展,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競爭力較強的創新型企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先行試點,探索經驗,逐步推開,積極推進構建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建設氫能領域、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及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開展氫能產業基礎應用技術攻關,建立健全檢測認證、安全監管、質量監督等支撐體系,為氫能產業提供開放式的技術研發實驗、產品測試評價等公共服務平臺。引導條件成熟的氫能技術開展中試放大試驗,推進氫能技術盡快獲得產業化應用。對單獨或聯合建設并經自治區相關部門認定的氫能領域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資助;新獲批工程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廳)
(三)構建全產業鏈發展支撐體系。依托現有產業基礎,圍繞制氫、提純、儲存、運輸、加氫站建設、加注、氫能燃料電池、氫能汽車等產業環節,構建生產、研發、應用、服務于一體的全產業發展體系。打造制氫儲氫加氫基礎設施配套服務平臺、氫能與燃料電池技術研發平臺、氫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生產平臺、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推廣平臺、氫能產業檢測服務平臺、氫能與傳統能源及其他新能源協同管理平臺,深化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對落戶我區的氫能產業鏈相關企業,符合投資條件的項目,自治區政府投資基金按市場化方式給予融資支持。建立由能源生產、裝備制造、交通運輸、冶金材料等領域企業和科研院所、金融機構等組成的產業聯盟,集聚各方在產、學、研等方面的資源,優化產業及市場協調,加強氫能技術合作,推動氫能跨領域應用,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全面推進氫能產業創新與創業,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產業首臺(套)技術裝備、新材料首批次給予保費補貼。(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廳,五個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
(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在產業基礎好、氫氣資源有保障、推廣運營有潛力的銀川都市圈“三市一地”(銀川、石嘴山、吳忠、寧東能源化工基地)規劃與建設燃料電池用氫制備、儲運和加注等基礎設施,推動基礎設施與示范應用互促發展,逐步擴大其他地級市建立氫氣供應網絡。積極爭取中央支持,探索通過財政貼息、資金獎補等方式,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充分發揮作用,加快充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配套運營服務能力。發揮聯合建站集約優勢,支持具備制油或制氫條件企業,優勢互補聯合建設加氫/加油、加氫/充電等合建站。鼓勵利用現有加油、加氣站點改擴建加氫設施,并給予加油、加氣站相應運營補貼。(責任單位:五個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廳、市場監管廳、國資委)
(五)重點培育發展氫燃料電池汽車及零部件產業。積極引進一批具有較強帶動力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氫燃料電池電堆、氫燃料電池發動機系統、氫燃料電池用空壓機、氫氣循環泵、催化劑、全氟磺酸質子交換膜、膜電極、雙極板、增濕器、氫燃料電池升壓變換器、空氣過濾器、備用電源等關鍵零部件產業龍頭企業落戶我區。支持區內企業通過技術合作與整車生產企業開發生產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動氫燃料電池整車生產零部件配套本地化,逐步形成集群效應。對氫燃料電池公交車,按照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相應補貼,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廳、國資委,五個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寧夏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公司)
(六)開展氫能應用試點示范。推動氫能產業試點示范,打造規;、商業化的終端應用場景,為新裝備、新技術提供實證場所。探索建立靈活的市場機制,拓展多元化氫源渠道。堅持低碳制氫技術路線,重點示范工業副產提純制氫。引導有條件的發電企業利用富余電能電解制氫,鼓勵電力企業結合風光電技術進步、成本下降、電網消納等情況,有效整合風電、光伏發電、低谷電力及可再生能源,支持采用合適的技術路線制氫。煤化工企業通過技術攻關或技術集成,利用成熟應用的工程化煤氣化技術,將低階煤潔凈轉化提供氫源。開展燃料電池發電在應急保供、應急調峰、分布式電站、氫能熱電聯供等方面的應用示范。合理優化加氫站布局,加快推進氫燃料電池城市公交車、物流車、市政環衛車、叉車及加氫站等示范運營,著力推動氫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責任單位:五個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應急廳、交通運輸廳,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自治區推進氫能產業發展工作小組,研究制定引導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地方開展試點示范工作,促進氫能上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對在推進核心技術研發、產業鏈完善、項目準入、建設審批和證照辦理等方面遇到的重大問題,報請自治區政府“一事一議”專題研究。
(二)統籌規劃引領。系統謀劃氫能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示范運營推廣等發展規劃和實施細則,加強各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有效銜接,研究制定整合利用全區風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制氫相關電價、交易、消納等措施,切實降低可再生能源制氫電能成本,提高電網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率。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保障氫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強化政策服務。全面落實國家關于支持氫能產業發展政策,加大財政對符合條件的氫能燃料電池汽車購置、加氫站建設及運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實氫能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支持政策,享受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及后補助、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對氫能產業鏈相關企業在項目審批、稅費減免、土地供給、示范運營補貼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條件和政策服務。發揮自治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銀川都市圈建設投資基金作用,引導社會資本共同參與氫能產業發展,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四)建設人才隊伍。加快集聚氫能領域高端領軍人才,加強與國內外“高精尖缺”人才團隊的主動對接,積極引進氫能高端人才和創新團隊,以項目為依托,培育一批氫能技術研究、產品開發,應用檢測及各類高技能應用型創新人才,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五)營造發展氛圍。強化氫能應用相關知識與技術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氫能的認知度。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制氫、儲氫、運氫、加氫、用氫等各環節安全風險管控,形成有利于氫能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本意見自2020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