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上海市2020年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作安排》。
安排內容如下:
推進清潔能源項目建設。推動電源結構轉型升級,加快推進閔行燃機建設,研究推動吳涇地區煤電基地轉型調整。完成洋山液化天然氣(LNG)儲罐擴建項目,加快推進上海第二LNG項目前期工作。推進奉賢海上風電項目和臨港海上風電基地建設,推進深遠海域海上風電和分散式風電開發試點示范。推進分布式光伏的規;、多元化發展,推動陳家鎮漁光互補等示范項目建設,年內新增光伏裝機20萬千瓦。
推進綠色技術創新及推廣應用。研究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進一步改善提升綠色技術創新的政策環境。充分發揮綠色技術銀行作用,推動若干節能環保領域綠色技術示范項目落地。持續推進智慧燃煤電廠、天然氣分布式供能、先進儲能、太陽能利用、海上風電、新一代核電、氫能與燃料電池、能源互聯網、PM2.5及臭氧污染協同控制和城市廢棄物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先進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
原文如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上海市2020年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落實。
上海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代章)
2020年4月27日
上海市2020年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作安排
2020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本市要繼續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各項要求,全面完成各項既定目標任務。結合本市實際,現制定2020年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全面完成“十三五”規劃任務
2019年,圍繞國家關于建設生態文明、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部署,本市加快產業、能源、交通和農業等重點領域結構調整,優化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穩步實施煤炭削減替代,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加快推進生態綠化、垃圾處置和污水處理等一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守牢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堅持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節能減排各項任務。
2020年,本市要對照“十三五”規劃和污染攻堅戰明確的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著力促進經濟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著力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和能評、環評制度,挖掘節能潛力,著力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相適應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促進生態文明不斷邁上新臺階。
工作目標:2020年,單位生產總值(GDP)綜合能耗比上年下降0.5%左右,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上年下降0.5%以上;全市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450萬噸標準煤以內,力爭控制在350萬噸標準煤;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960萬噸左右;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4300萬噸左右;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力爭比上年有所下降,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量分別比上年下降4%;細顆粒物(PM2.5)濃度與上年持平并力爭有所下降,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繼續下降。
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一)聚焦重點區域和領域,更高標準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落實壓減淘汰任務,全年啟動實施項目800項,按計劃完成驗收前期推進的重點區域調整8項。主動服務長江經濟帶和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聚焦上?苿撝行暮妥再Q區臨港新片區建設,加快推進吳淞、吳涇、高橋等重點區域整體轉型升級,實施優“化”、涉重金屬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等專項調整工作。強化土地高質量利用,結合資源利用效率評價工作,梳理低效用地清單,更多途徑推進低效用地處置,全市實施低效建設用地減量15平方公里。
(二)嚴格實施節能環保準入,加強源頭控制。依法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推進能評、環評“一網通辦”。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項目的能耗環保指標保障力度。強化污染源頭控制,嚴格實施“批項目、核總量”制度,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及管理基本全覆蓋,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的有機銜接。
三、加快能源結構優化調整
(三)持續優化能源結構。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推進七家重點用煤單位落實控煤目標責任。完善“發電調度和控煤目標相結合”的控制機制,合理控制發電用煤。繼續控制鋼鐵石化行業煤炭消費總量。擴大清潔能源利用規模,天然氣、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分別達到12%、14%。
(四)推進清潔能源項目建設。推動電源結構轉型升級,加快推進閔行燃機建設,研究推動吳涇地區煤電基地轉型調整。完成洋山液化天然氣(LNG)儲罐擴建項目,加快推進上海第二LNG項目前期工作。推進奉賢海上風電項目和臨港海上風電基地建設,推進深遠海域海上風電和分散式風電開發試點示范。推進分布式光伏的規;、多元化發展,推動陳家鎮漁光互補等示范項目建設,年內新增光伏裝機20萬千瓦。
四、推動產業節能和綠色發展
(五)挖掘節能改造潛力。對部分重點用能單位開展“一對一”節能診斷,推進實施30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研究系統性、區域化整體節能措施,推進重點節能技改項目50項。強化數據中心能源效率(PUE)指標監測和能耗總量監管,推動小散老舊數據中心結構優化及改造提升。開展余熱資源共享模式的創新與實踐,完善“互聯網+余熱共享”的大數據庫交互平臺,加強供需對接,促成一批示范性項目。研究推動節能項目和區塊鏈技術的深度融合。繼續開展“綠色沙龍”、“綠品慧”等線上線下推廣對接活動,做好節能技術產品推廣。
(六)深入推進產業綠色發展。聚焦減硝行動和上海制造“綠色創先”專項行動,確保完成全市在用中小鍋爐提標改造?茖W組織空氣重污染應急管控和重大活動期間空氣質量保障,針對鋼鐵、建材、化工等大氣污染高排放行業,實施分類差別化管理。加快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力爭創建40個綠色工廠和15個綠色園區、開發90項綠色產品、打造8條綠色供應鏈和建設一批綠色信息基礎設施,繼續創建一批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專業化綠色制造服務機構。
五、強化交通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
(七)持續完善綠色綜合交通體系。優化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結合自貿區政策創新發展,促進中轉集拼、沿海捎帶等業態發展,推進內河航道及滬通鐵路建設。推進軌道交通網絡建設,提升軌道交通運輸能力,加強軌道交通網、公交線網的融合。推進實施慢行交通設施改善項目,引導和規范定制公交、分時租賃等綠色出行方式發展。
(八)推動城市交通電動化和清潔化。大力推廣純電動出租車和公交車,年內新增出租車中純電動出租車占比不低于80%、更新或新增公交車全部為新能源車。出臺充(換)電設施互聯互通有序發展暫行辦法,破解充電樁進小區難及電動出租車充電難等問題,鼓勵充電設施互聯互通和自用、專用充電樁分時共享。完善充電設施建設布局,加快推進充電示范站和充電配套設施建設,新增10-15個出租車充電示范站點建設。推進LNG清潔能源應用,推進集裝箱牽引車清潔能源替代。支持交通樞紐、郵政分撥中心、場站、停車場等交通設施采用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鼓勵全社會推廣應用B5生物柴油。
(九)加強交通環境治理。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快淘汰國三柴油車,統籌油、路、車治理,有效防治道路運輸大氣污染。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控制標準及船舶排放區要求,推進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綠色港口建設,加大岸電設施、LNG船舶加注站建設,提升岸電使用率和LNG應用。加快綠色機場建設,繼續完善橋載設施建設,推廣地面輔助電源使用,加快推廣電動擺渡車輛。
六、深入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十)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持續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國家機關辦公建筑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低碳發展實踐區、重點功能區域內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比例不低于70%,更加注重綠色運營效果。深入開展綠色生態城區試點實踐,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設計用能限額制度,推進超低能耗建筑試點示范項目落地。
(十一)推進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結合55萬平方米中心城區成片二級舊里以下房屋改造,探索開展綜合效果更好的既有建筑綠色改造。深入推進既有公共建筑節能節水改造,實施改造200萬平方米,編制《公共建筑智慧節水系統技術導則》并開展試點。構建公共建筑集中空調制冷系統能效提升適宜技術體系,開展超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降耗年度數據統計評估研究。推進公共建筑能效監測管理水平,逐步納入建筑用電以外的其他用能品種數據;完善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能耗對標、能耗限額管理制度。
(十二)推進裝配式建筑與綠色建材發展。推動《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和裝配率計算細則》《上海市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落地,促進設計理念及相關技術創新、施工效率提升、內裝工業化發展及集成技術的應用。以裝配式建筑工程實踐為基礎探索發展智能建造,促進裝配式建筑與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技術融合發展。加強建筑工地、拆房工地、道路揚塵污染控制,推進綠色施工。大力推進建材綠色化,提高綠色建材在建筑中的使用比例。
(十三)強化公共機構、樓宇飯店和市政基礎設施等領域節能。完善提升建筑能耗監測系統應用,推進建筑的精細化管理與控制。繼續開展示范創建和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工作,推動全市36家全國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和28家上海市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創建,推進楊浦區、嘉定區組織集中統一實施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試點。嚴格執行公共建筑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以公共建筑智能化改造和系統調適節能為手段,逐步提升室內環境質量。以合理用能指南為依據,加強能效對標管理。推動道路照明老舊燈具改造,新、改擴建道路照明工程和合桿工程采用新型節能光源,發光二極管(LED)燈盞占比提高至12.8%。推動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
七、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技術產業
(十四)推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深入實施政府節能環保強制采購和優化采購制度,結合資源環境領域重大項目建設和重大舉措實施,加快培育壯大綠色循環低碳技術產業的市場需求。推動節能環保企業總部和上市公司第二總部落戶上海,形成產業集聚效應。推動產業綠貸平臺建設,完善平臺功能,擴大金融機構合作范圍。組織舉辦國際交流合作論壇,聚焦節能環保產業投資、技術交流、人才培養等全方位合作對接。
(十五)推進綠色技術創新及推廣應用。研究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進一步改善提升綠色技術創新的政策環境。充分發揮綠色技術銀行作用,推動若干節能環保領域綠色技術示范項目落地。持續推進智慧燃煤電廠、天然氣分布式供能、先進儲能、太陽能利用、海上風電、新一代核電、氫能與燃料電池、能源互聯網、PM2.5及臭氧污染協同控制和城市廢棄物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先進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
八、推進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強化污染排放監督管理
(十六)強化污染減排目標管理責任制,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貫徹落實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意見并加快實施11個專項行動,持續推進第七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以及氣、水、土三大專項治理計劃中的各項任務,加快推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繼續深化長三角區域環保協作合作機制。繼續強化對重點減排單位的監督管理,全面完成2020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持續改善本市環境質量。
(十七)加快推進生態環境和污染減排工程項目建設。啟動新一輪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工業爐窯專項整治,加強機動車、船舶、飛機等移動源污染治理,力爭提前實施重型柴油車新車國六排放標準,推進實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研究優化全市集裝箱堆場和主要運輸通道布局方案。推進竹園污水廠四期等工程建設,繼續加大配套管網建設和污泥處理處置工程推進力度,繼續推進小區雨污混接分流改造。積極推進城市初期雨水治理,基本建成肇嘉浜、大武川等雨水泵站截污調蓄工程,加快推進天山等6座污水處理廠功能調整。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實施化肥農藥減量。推動崇明生態島建設,籌辦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完成松南郊野公園建設,浦東合慶、奉賢莊行郊野公園初步建成,加快推進金山漕涇郊野公園建設。加快生態廊道建設,新建林地7萬畝,綠地1200公頃。
(十八)持續深化碳排放交易工作,推進適應氣候變化。全力以赴推進國家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建設。做好年度碳排放配額發放和履約保障,深化推進碳交易。繼續做好國家低碳城市、低碳發展實踐區、低碳社區等試點工作。加強適應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基礎能力。
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九)鞏固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實效,推進全程分類體系建設。深入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現95%以上的居住區和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實效達標。加快推進全市可回收物“點站場”體系建設,布局推動市和區可回收物集散場建設。加快構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處置全流程閉環體系,研究建立全市廢玻璃等低價值可回收物的回收體系。加快推進建設一批干垃圾、濕垃圾和建筑垃圾重點處置設施。
(二十)進一步完善循環經濟制度體系。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編制本市循環經濟發展、固廢處置利用等中長期規劃。開展資源利用制度體系研究,深入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在電子廢棄物、鉛酸蓄電池、動力電池等回收利用產業中的實施。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在部分場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推進源頭減量。探索推進綠色產品設計、再生資源利用產品強制使用等制度施行。健全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政策體系,進一步發揮財政、金融、技術創新等措施對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的支撐和促進作用。
(二十一)聚焦“效率提升”,全面提高全社會資源利用水平。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加快產業園區綠色化循環化改造,粉煤灰、冶煉渣、脫硫石膏等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進一步完善其他工業固廢處置利用體系。持續推進城鎮污水廠污泥進入電廠摻燒。深入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研究建筑廢棄混凝土和再生建材推廣。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拓展離田綜合利用路徑,不斷提升綜合利用水平和能力。落實“節水行動實施方案”,推進水資源精細化、規范化管理。
十、完善制度政策,夯實基礎工作
(二十二)完善法規標準、制度和政策。研究編制“十四五”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綠色生態等專項規劃,研究制定《上海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上海市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指導意見》《上海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2020-2022年)扶持政策》等文件,修訂《上海市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補助辦法》《上海市鼓勵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專項扶持辦法》《上海市交通節能減排扶持資金管理辦法》《上海市循環經濟發展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等專項扶持政策。完善節能減排標準體系建設,制修訂地方能耗限額標準等50項左右。
(二十三)健全能源計量、監測和預警體系。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監測平臺、國家機關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信息平臺數據采集和監測,提升能耗數據質量,健全平臺功能,開展數據分析應用。探索深化能源需求側管理平臺的示范應用。加強能源計量審查和現場維護,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定期公布各領域、區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及時預警、督促指導。
(二十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政府管理部門和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人員專業培訓,不斷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依托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協會,建設節能環保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加快培養節能環保技術研發、能源管理、碳資產管理、溫室氣體統計核算、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等節能低碳專業人才。
十一、落實目標責任,加強考核檢查
(二十五)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污染攻堅戰考核等結果,納入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評價內容。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政府應進一步分解落實目標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重點用能排放企業落實責任目標。落實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評價機制。
(二十六)加強重點用能排放單位管理。完善重點用能排放單位管理制度,深化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狀況報告“雙報”制度。推進重點用能單位健全能源管理機構、設立能源管理崗位、開展內部能源審計和計量管理等相關工作,支持重點用能單位申請第三方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督促重點用能單位加強節能管理并實施節能技術改造。
(二十七)加強節能減排監督執法。加強對重點用能排放單位的日常監察,督促其進一步貫徹落實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標準。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價格、信用機制等多種手段,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提升綜合監管水平。完善部門聯動、市區互動的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
十二、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
(二十八)加大宣傳力度。依托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無車日、環境日、地球日等開展低碳環保主題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報刊、雜志及新媒體廣泛宣傳,樹立先進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社會氛圍。推進低碳社區建設,引導廣大市民從衣、食、住、行、用等多方面踐行低碳環保,形成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區建設和管理模式。大力開展生態文明校園建設活動,結合教育實踐普及生態文明理念和知識。
(二十九)通過示范引領激勵節能減排行為。統籌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七個重點領域創建行動,廣泛宣傳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開展崇明、閔行、青浦等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進一步推進低碳發展實踐區建設。繼續實施“節能減排小組”活動,動員企業職工節能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