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增量配電項目建設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了增量配電網作為公用電網的定位,與公用電網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允許增量配電網接入火電、風電、光伏、水電、儲能等各類電源,允許增量配電網接入增量負荷。鼓勵缺乏電源支撐的增量配電網規劃建設背壓熱電、余熱余壓、分布式能源(風電、光伏)+儲能等各類電源自主供電。鼓勵在增量配電網中以分布式能源(風電、光伏)+儲能+負荷的方式就近促進新能源消納。
同時,允許增量配電網內的電源和用戶,同等參與新疆電力市場化交易,且只收取用戶1次輸配電價。鼓勵電網企業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參與增量配電網項目建設與運營,在增量配電網內可開展5G、物聯網、大數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新基建”項目應用,給予申請使用自治區及地方政府專項債等支持,全面推進增量配電網建設。
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