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呼倫貝爾市能源局關于發布10萬千瓦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競爭優選情況公告的通知,通知表示:呼倫貝爾市共獲得“十三五”期間新建風電清潔供暖項目規劃供熱面積20萬平方米,配套新增風電清潔供暖指標10萬千瓦。原文如下:
《呼倫貝爾市能源局關于發布10萬千瓦 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競爭優選情況公告的通知》
按照《自治區發改委關于組織實施好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的通知》(內發改能源字[2017]273號)文件及自治區能源局相關要求,呼倫貝爾市共獲得“十三五”期間新建風電清潔供暖項目規劃供熱面積20萬平方米,配套新增風電清潔供暖指標10萬千瓦,呼倫貝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呼倫貝爾市10萬千瓦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競爭優選工作。本次競爭優選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歡迎具備申報資格的企業前來申報。
優選方:呼倫貝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
優選服務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
相關要求:請有意向企業于公告發布后五日內(2020年12月13日-2020年12月18日)準備齊相關材料。
監督機構:呼倫貝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紀委
其他優選事項請見附件。
聯系人:張博
聯系電話:0470-8217925 18004706891
郵箱:nyk7276@163.com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織實施好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的通知
2、呼倫貝爾市10萬千瓦風電清潔供暖項目優選公告
3、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2020年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辦法
4、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2020年風電項目競爭配置申報材料編制提綱
附件1: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織實施好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的通知》
附件2:呼倫貝爾市10萬千瓦風電清潔供暖項目優選公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0〕17號)等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呼倫貝爾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呼倫貝爾市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優選工作。本次競爭優選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歡迎具備申報資格的企業前來申報。
配置規?偭繛楹魝愗悹柺械10萬千瓦風電清潔供暖項目。項目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獲得核準,2021年12月31日之前對應風電部分全容量并網,供暖設施投入運行,并經盟市發改委驗收確認具備供暖條件。優選評審將根據企業能力、設備先進性、技術方案、已開展前期工作、接入消納條件、平價實施保障等情況,對各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文件進行優選。通過綜合評分排序,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風電項目及投資主體、建設規模等。
本優選公告及相關信息在呼倫貝爾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ttp://fgw.hlbe.gov.cn)發布。
一、 基本情況
1、優選方:呼倫貝爾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
2、優選服務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二、 申報項目投資商資格要求
3、參與風電項目開發的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每個項目開發主體(須為具有決策權的企業總部)原則上不得申報超過5萬千瓦建設規模。
4、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公司(即就投資主體而言其實際控制人需要追溯到終受控的集團公司)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申報,一個集團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不應以任何形式重復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不允許聯合體。
5、投資主體2019年度經審計機構出具審計報告確認的財務報表中,總資產要達到3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5億元及以上,原則上要具備20萬千瓦及以上風電開發業績。
6、申報企業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申報企業應承諾在呼倫貝爾市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項目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整個建設經營期不得進行變更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