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河北省發改委發布了《河北發改委關于報送2021年優先發電量計劃建議的通知》,明確,請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根據全社會用電需求和風、光發電能力及接受區外送電情況分別編寫2021年河北省南部地區優先發電量計劃建議(含非統調公用電廠)。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編寫2021年河北省北部地區非統調公用電廠優先發電量計劃建議。
關于報送2021年優先發電量計劃建議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各發電集團河北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和制定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20〕843號)要求,2021年要繼續深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和落實優先發電、優先購電制度。為貫徹落實國家工作部署,科學制定我省優先發購電計劃,做好電力運行保障工作及積極推進市場化交易,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發電企業在充分考慮節能減排、大氣污染治理等各種影響發電因素的基礎上,結合本企業2020年發電能力,編寫報送2021年優先發電量計劃建議。由各發電集團匯總所屬發電企業統一報送。建議包含以下內容:
1.裝機規模附單臺容量配備,機組編號和容量,機組供熱、增容和靈活性改造情況。
2.2020年機組投產、關停、退役情況和2021年計劃。
3.2021年機組檢修計劃。
4.2021年預計投產的機組,說明預計投產時間、機組類型、冷卻方式、供熱(冷)情況,并報送核準文件。
5.2021年已達成年度雙邊直接交易電量及全年預計。
6.2021年本單位優先發電量計劃建議。
7.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非統調公用電廠需提供發電業務許可證(正副本);供熱企業隨優先發電量建議上報2021年供熱合同及相關供熱證明。
二、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編寫本地非統調公用電廠優先發電量計劃調控目標建議。請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根據全社會用電需求和風、光發電能力及接受區外送電情況分別編寫2021年河北省南部地區優先發電量計劃建議(含非統調公用電廠)。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編寫2021年河北省北部地區非統調公用電廠優先發電量計劃建議。
三、請各單位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將建議及相關材料以電子版形式報送省發展改革委電力辦公室。
聯系人:董杰0311-88600396
電子郵箱:dianliban@126.com
附件:發電企業優先發電量計劃調查表.pdf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