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評選烏蘭察布市“源網荷儲一體化”綜合應用示范基地項目建設方案的公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有關事項的復函》(內能電力函[2020]559號)及《烏蘭察布源網荷儲一體化綜合應用示范基地方案》,為有序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建設,保障示范質量和示范效益,保證項目年內開工,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組織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綜合應用示范基地項目建設方案征集評選工作。本次方案征集及評選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歡迎具備相應開發業績和實力的企業提交建設方案。
一、基本情況
1. 實施單位: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
3. 建設內容: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有關事項的復函》(內能電力函[2020]559號),烏蘭察布市“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共新建280萬千瓦風電、30萬千瓦光伏,同步配套建設88萬千瓦儲能。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如下:
子項目1:新一代電網友好型電站示范。在烏蘭察布境內新建170萬千瓦風電、30萬千瓦光伏,同步建設55萬千瓦/2小時儲能電站。本電站須在保障自身充分消納新能源的同時為電網提供一定的高峰時段供電保障能力。
子項目2: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工業園區示范。在烏蘭察布境內新建100萬千瓦風電,同步建設30萬千瓦/2小時儲能電站,通過專線向大工業負荷供電,緩解地區主網供電壓力。
子項目3: 源荷互動綠色大數據中心示范。在烏蘭察布境內新建10萬千瓦分散式風電,滿足大數據中心綠色用電需求,同步建設虛擬電廠平臺,挖掘需求側調節效益。
子項目4:關鍵節點電網側儲能電站示范。在烏蘭察布境內選擇若干合適變電站建設總規模3萬千瓦/2小時的電網側儲能電站,提高地區供電能力,優化電力潮流分布,促進新能源消納。
二、申報要求
1. 申報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各子項目建設內容及要求,選擇一個或多個子項目進行申報。
2. 申報企業近三年內(2017年10月9日后)與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或烏蘭察布市政府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
3. 各子項目申報企業須滿足:
1)申報子項目1的企業須擁有國內在建或投運新能源儲能一體化項目業績,并在烏蘭察布市投運的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20萬千瓦及以上;
2)申報子項目2、3的企業須在烏蘭察布市投運的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20萬千瓦及以上,擁有國內用戶側電力管理服務和綜合能源服務經驗及項目業績的企業優先;
3)申報子項目4的企業須擁有國內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設施建設運維經驗及項目業績。
4. 對于同一示范子項目,一個集團公司(即就投資主體而言其實際控制人需要追溯到終受控的集團公司)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參與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
5. 本次征集評選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6. 申報企業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選期間尚未解除的)”;申報企業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網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選期間尚未解除的)”。
三、文件申領及遞交
1. 評選文件申領及申報文件遞交日期: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下午17:00。
2. 評選文件申領及申報文件遞交地點: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410辦公室。
3. 評選文件申領及申報文件遞交要求:申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申報企業的授權委托書(見附件1,加蓋公章)、申領人員近6個月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加蓋公章)、申報企業信息表(見附件2,加蓋公章)。經烏蘭察布市發改委現場審核確認后,將評選文件發放給申報企業。申報企業根據評選文件要求編制申報文件并按時遞交。
四、評選辦法
對本次征集到的方案,將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評選,根據企業能力及方案的可行性評選出實施企業及方案。
五、聯系人及附件
聯系人:索靖華 付寧
聯系電話:0474-8320938
附件1:企業授權委托書
附件2:申報企業信息表
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