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2020年10月月內風電減棄擴需專場交易的公告,交易方式為預掛牌交易。詳情如下:
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關于2020年10月月內風電減棄擴需專場交易的公告
(2020年23號)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湖南省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和省能源局《關于開展風電減棄擴需專場交易的通知》,為優化利用清潔能源,擴大省內用電需求,降低企業用能成本,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10月風電減棄擴需專場交易,公告如下:
1交易主體
發電企業
已在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完成電力市場注冊的風電企業,不含扶貧風電。
電力用戶
(1)供電電壓等級為35kV及以上或合同容量4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電力用戶。
(2)擁有在運燃煤自備電廠的電力用戶。
(3)已經參加2020年省內擴需增發專場交易的電力用戶不再重復參加本次減棄擴需專場交易。
所有電力用戶只能參與電力市場注冊生效后的交易,即直接交易注冊生效之后或簽訂《市場化零售業務協議》之后的有效月份的交易。否則即使成交也將無法結算。
省外電網企業
華中地區其他省電網企業。
2交易方式
預掛牌交易。
3交易電量
省內谷段擴需電量
以電力用戶2019年同期月用電量為基數,低谷時段(每日23:00至次日7:00)用電增量認定為谷段擴需電量,可參與本次專場交易。對于2019年同期月以后新裝的用戶(過戶用戶視同為原有用戶),基數按其首次參與減棄擴需專場交易前的月均用電量計算。
燃煤自備電廠替代電量
電力用戶因停運燃煤自備發電機組而增加的用電量(包含峰、平、谷時段)認定為替代電量,可參與本次專場交易。
省外擴需電量
為減少風電棄風,省電力公司調控中心臨時向外省售出的電量,包括純谷段外送擴需電量和非純谷段外送擴需電量。
4交易周期
本次交易電量執行周期為2020年10月。
5交易時間安排
1發布交易公告
湖南電力交易中心發布2020年10月風電減棄擴需專場交易公告。
2風力發電企業摘牌
風力發電企業自愿摘牌,簽訂《2020年10月減棄擴需專場交易承諾書》,于2020年9月27日18:00前提交湖南電力交易中心。
3交易執行
(1)省電力公司營銷部門通知省內符合條件的用戶調整生產,增加低谷時段用電量。
(2)省電力公司營銷部門通知擁有在運燃煤自備電廠的電力用戶,停運自備發電機組,增加下網用電量。
(3)省電力公司調控中心合理安排運行方式,風電的減棄電量優先用于省內谷段擴需和燃煤自備電廠替代;在省內消納空間不足、風電可能棄風或已經發生棄風時,省電力公司調控中心及時向外省售出電量。
(4)出現棄風時,優先安排摘牌、簽訂承諾書的風電企業發電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