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印發《關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資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就風、光項目并網方面提出有關指導意見。
根據文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風電、光伏將迎來快速增長,但電源送出工程成為制約新能源發展的重要因素。為加強電網和電源規劃的統籌協調,優先電網承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確保送出工程與電源建設進度相匹配。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可多家企業聯合建設,也可一家建設、多家共享。發電企業建設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經電網與發電企業協商一致后,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規進行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