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山東省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對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方案征求意見稿》,對山東省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有關事項進行了通知。要求全省,2021年風電、光伏發(受)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0%以上,以后逐年提高,確保完成國家規定的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
在并網機制方面,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建立保障性并網、市場化并網等并網多元保障機制。2018年底前已核準且在核準有效期內的風電項目,列入2020年國家競價補貼清單但仍未并網的在建光伏發電項目,2019、2020年的平價風電、光伏發電示范項目和競價轉平價等項目,納入我省2021年保障性并網的存量項目,由電網企業實行保障性并網。
對于保障性并網范圍以外仍有意愿并網的項目,可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并網條件后,由電網企業予以并網。并網條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火電調峰、新型儲能等靈活性調節能力。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的風電、光伏發電場站配套送出工程,允許發電企業按照標準先行投資建設,后期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處理。
同時,嚴格保障性并網項目建成投產時限。加快推動納入山東省2021年保障性并網規模的存量項目的開發建設,明確建成投產時限。2019和2020年國家公布的競價、平價光伏發電項目,須在2021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其余項目須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網。對于未按上述要求按期建成并網的項目,將移出保障性并網項目名單,后續可按市場化并網項目重新申報。
此外,落實消納責任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新上光伏發電鼓勵和支持農光、漁光等融合發展;風電項目重點考慮在鹽堿灘涂地范圍內規劃建設風光儲一體化項目。
并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方面積極有序推進、建設。2021年全國戶用光伏發電項目國家財政補貼預算額度為5億元,度電補貼額度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發布的2021年相關政策執行。戶用光伏項目管理和申報程序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9〕49號)、《山東省能源局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魯能源新能字〔2019〕151號)有關要求執行。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各市能源主管部門在嚴格落實項目建設條件的基礎上,自行組織實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保障并網接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配建儲能設施,提升就地消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