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張掖市發改委印發《張掖市“十四五”批風電光伏發電頊目競爭性配置公告》、《張掖市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辦法(試行)》以及《張掖市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方案》,正式啟動2021-2022年張掖市風電光伏項目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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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文件,張掖市“十四五”規劃建設3個百萬千瓦風電基地和6個百萬千瓦光伏發電基地,全市“十四五”批(2021-2022年)新增風電、光伏發電并網規模指標為240萬千瓦(其中:光伏發電140萬千瓦,風電100萬千瓦),原則上企業在同一區域申報規模不得低于30萬千瓦,同一區域企業不得超過3家。
根據競爭配置方案,張掖市此次項目優選以企業實力(10分)、技術方案(10分)、電價部分(28分)、儲能配置(10分)、可再生能源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42分)作為評分標準。
作為評分標準中占比高的產業協同發展一項,競爭性配置方案中進一步細分為產業協同效果、產業協同強度以及產業先進性三部分。
《競爭性配置辦法》強調,要堅持資源開發與產業培育融合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推動全產業鏈各環節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堅持河西走廊新能源產業相對錯位發展的原則,避免六縣區之間產業雷同和“小而全”,全市風光電裝備制造業和“光伏+氫”全產業鏈項目原則上在張掖經開區以“飛地”形式布局落地。協同的產業項目以新能源裝備制造業為主,兼顧一、二、三產業項目。同一協同產業項目多可參與2個新能源項目申報,超出的一概不予受理。協同產業投資額度占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投資額度的比例達到40%為宜(以上報統計入庫投資額為準)。
此外,電價部分以甘肅省火電標桿上網電價為基準電價,按照規則,申報上限電價高于基準電價不得分;申報價格平均值得20分,每降低0.5分錢加1分,28分滿分;每增加0.5分錢扣1.5分,扣完為止。目前甘肅省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0.3078元/千瓦時。
《實施方案》中明確將參與電力市場電量的上限價作為競爭配置的主要條件,各項目申報的上限價由項目單位自行確定,年度出清后高于該上限價的,由張掖市統籌用于支撐本地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