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風電觀察獲悉,8月30日,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開展寧夏老舊風電場“以大代小”更新試點的通知》。
這是繼國家能源局在《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啟動老舊風電項目技改升級”之后的份地方性試點文件,這一重磅消息直接將風電技改中“以大代小”規劃落實政策層面,為運行年限、效益指標、設備容量、項目核準等一系列細則提供了政策標準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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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北極星風力發電網梳理,該政策有以下重點:
1、主要針對單機容量在1.5兆瓦及以下、連續多年利用小時數低下、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
2、更新及增容風電場單機容量達到3MW及以上,年等效利用小時數達到2000小時以上;
3、實施層面有“等容更新”、“等容更新+增容”兩種模式,“等容更新”模式不改變原有核準文件項目規模,屬場站內技術改造,不用重新核準;“等容更新+增容”參照新建風電項目實施核準管理。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寧夏這份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等容更新項目嚴格按照項目原補貼電價執行剩余運行年限的電價,到期后再更按照新增并網項目標準執行屆時的電價。
以往有業內專家指出,老舊風場在置換機組設備的操作上將直面“政策”和“財務”兩方面的風險。一則缺乏審批、電價等政策支撐,二則風場拆除費用、風機處理費用以及固定資產增加等投資風險。
在寧夏政策中,已對改造項目的審批與電價做出明確規定,而對于投資問題,寧夏也相應地提出“研究建立老舊風電場回收再利用機制,培育風機制造、使用、回收再利用的完整產業鏈。探索葉片、艙罩的玻纖樹脂等特殊廢棄材料的循環利用方式和廢舊高分子材料資源化有效途徑”等發展建議,以減少項目改造的資金投入。
另有業內專家指出,早期風電場基礎和塔筒設計冗余較大,1.5MW風機塔筒重量超過200噸,更換機組設備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利用原有基礎,避免機位的廢棄,減少風機爆破成本及不必要的土地問題。(觀點來源:國家能源局發文:啟動老舊風電項目技改升級)
可以預見的是,“雙碳”目標下,可再生能源大發展進一步推動了我國風電的裝機提速,但伴隨著風電存量資產的逐年增長,如何盤活存量資產,提升運營效益就成為行業需要面對和解決的頭等大事。
一個典型的案例是,2020年5月,遼寧省表態“支持現役風電機組更新項目建設”后,同年6月,遼寧省內“上大壓小”風電技改項目正式實施成功。
上述風電項目為原“瓦房店東崗風力發電場三期工程”,1988年投產,安裝的10臺0.55兆瓦風電機組在2020年時年發電小時數已不足500小時,經拆除后新建3臺1.5兆瓦風電機組,年發電上網小時數達2527小時,對省內乃至全國運行年限超過15-20年的風電項目提供了重要的示范和借鑒意義。
實施上,“上大壓小”已是能源電力行業常態,火電行業在“上大壓小”的政策指引下關閉大批能效低、污染重的小火電機組,積極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升了經濟效益。風電的設計壽命為20-25年,站在碳中和下飛速發展的當口,適時的政策指引也將是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
政策一小步,行業一大步。風電運維技改產業將來迎來新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