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發改委對外公示《江蘇省“十四五”海上風電規劃》,規劃海上風電項目場址共28個,規模909萬kW,規劃總面積為1444平方千米。
區域范圍:分別為連云港贛榆區,鹽城濱?h和大豐區,南通如東縣、海門市和啟東市,面積共16860.4km2,占全省海域面積的 53.65%。
本次規劃 28個風電場場區均離岸10km以上,規劃大豐 H18-1#、大豐 H18-2#、東臺 H3-1#、東臺 H4#、東臺H5#由于部分場區位于輻射沙洲,水深低于10m。國家能源局和海洋局制定國能新能[2016]394號文的初衷主要是考慮近岸海域開發強度較高,風電場又是涉海面積較大的用;顒,如果離岸較近會影響近岸海域的開發利用,所以選址外移放到開發強度較低的海域進行布置,對海域開發利用影響較小,同時,由于海上風電場較大的涉海面積可能也會影響到近岸的人類生活,因此鼓勵風電場盡量遠岸布 置。又由于江蘇沿岸灘涂較寬,為了更好的保護灘涂資源,提出了灘涂寬度超過10公 里時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本輪規劃規劃大豐 H18-1#、大豐H18-2#、東臺 H3-1#、東臺H4#、東臺H5#位于輻射沙洲海域,與江蘇沿岸平坦的灘涂類型不相同, 海域現狀開發強度較低,水深變化較大,相對來說不太適宜于其他的開發利用活動,這些規劃風電場的建設不影響海域的綜合開發利用及人類的生存生活環境。因此,這些風電場的選址滿足離岸距離不少于10公里要求,基本符合國海規范(2016)6 號文件的管理要求。
規劃場區在選址時已充分考慮了與各類海洋保護區空間布局銜接,經優化調整后的 各場址均不涉及海洋自然保護區和海洋特別保護區;有規劃部分風電場區位于海洋生態 紅線范圍內,主要為灌云H5#、灌云H6#風電場部分位于海州灣海洋牧場,響水H3-1#、 響水H3-2#風電場位于響水四腮鱸魚種質資源保護區;射陽北區H1#、射陽北區H2#位 于鹽城海蜇種質資源保護區;大豐H18-1#、大豐H18-2#位于東沙泥螺四角蛤種質資源保護區。以上生態紅線區主要保護海洋生物的種質資源,從保護對象和保護要求來看, 風電場區存在與保護要求協調的可能性。
另外根據江蘇省海洋主體功能規劃分析,各區域送出海纜也盡可能繞避了各類生態 敏感區,但受限于近岸海域人類開發利用活動和生態保護要求,在規劃階段仍有少部分 送出海纜的規劃路線穿越海洋自然保護區實驗區,與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的禁止開發 區域管制要求存在不協調。下階段規劃中具體項目在實施前,需進一步協調單個風電場 與海洋主體功能規劃和生態紅線的關系,確保與上述規劃及管控要求符合后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