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6日,德國電網公司BNetzA對三個位于德國專屬經濟區的海上風電項目啟動了招標工作,其中有兩個位于北海,一個位于波羅的海。如今9月1日的投標截止日期已過,據相關信息透露,萊茵新能源和法電新能源再次投出“零補貼”電價,顯示出電力巨頭們對開發歐洲海上風電項目的極大興趣。
這次萊茵新能源投標的是位于北海的 225MW的N-3.7區域和位于波羅的海300MW的O-1.3區域,法電新能源投的是北海433MW的N-3.8區域。按照公布的競標規則,這三塊兒區域的原有開發商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開發權,萊茵新能源本身就是N-3.7區域項目的開發商,他們這次行使了繼續開發的權力;北國電力和萊茵新能源組成的合資公司擁有N-3.8區的優先開發權,而Iberdrola擁有波羅的海O-1.3的優先開發權,但他們目前還沒行使該權利,后行使該權利的日期是11月2日。
根據聯邦網絡局的說法,N-3.8區和O-1.3區已有多家都投出了零補貼電價,如果上述兩家公司沒有在11月2日前對兩個區域行使優先開發權,按照法定程序,政府將組織開展抽簽來決定開發商,具體規則不詳,難道還要靠“撞大運”?
資料顯示,北海的N-3.7和N-3.8場址位于德國Borkum島以北約30至40公里,緊鄰Gode Wind風場集群。波羅的海的O-1.3場址位于呂根島東北約40公里處,緊鄰350MW的Wikinger海上風電場。根據競標要求,全部項目需要在2026年底前并網發電。中標方除投標電價外,還要申報并網的容量以及后續建設投資計劃,該計劃后續還要獲得聯邦海事和水文局BSH的批準。
小編認為,德國海上風電政策和規劃對中國海上風電科學發展具有一定的啟發意義:
1、政府做好空間規劃和前期準備,降低補貼成本
根據EEG-2017,2021年開始并網的項目,將由德國聯邦海事和水文局BSH完成前期選址、地勘等基礎性工作,在這一機制下,企業無需辦理繁雜的行政審批手續,也無需分頭進行前期勘測和評估工作,減少了重復勞動且顯著降低了投資風險,有助于企業在建設及運營等商業環節集中比拼、降低競標電價,從而降低政府補貼成本。
2、保障電力入網,消除企業后顧之憂
德國政府對電力外送設施統一規劃,每個風電場集群都由政府委托TenneT公司配套建設高壓換流平臺以提供并網服務,并且從海上到岸上的送出海纜及陸上輸電系統也都由TenneT公司負責,并對海上電網的功能、技術、容量、工期、運營年限等提出具體要求。運營商只需要安裝建設風機、基礎、場內海纜及場內交流升壓平臺等設施,而無需投資建設外送電力設施。一來可以為企業解決并網的后顧之憂,二來避免占用投資方的大量資金用于外送設施建設,競拍電價也會隨之降低。
3、優化招標機制,保障競拍機制順利實施
一方面,德國政府向企業提供大量的公共信息、詳細的項目建設要求和并給予投資方充足的評估時間,以形成充分的競爭的環境。另一方面,德國政府通過頒布多項法律文件對有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做出明確規定,例如,BSH規定,中標企業需提供100/kw的保證金,防止惡意壓價競標等不良競爭行為的發生,保證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中國海上風電正在如火如荼地發展,隨著近海資源的逐步開發殆盡,政府應該更多地考慮5年甚至10年以后的遠海風電項目規劃,保證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