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完善南方電網股權結構推動高質量發展專題會議在深圳召開。會上,國務院國資委、廣東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共同簽署了《關于完善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結構 推動高質量發展合作協議》。根據方案,南方電網股權結構調整為國務院國資委持股51%、廣東省人民政府持股25.57%、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持股21.3%、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2.13%,實現股權結構與管理關系一致。
國務院國資委、廣東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共同簽署《關于完善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結構 推動高質量發展合作協議》。南網傳媒全媒體記者 李志杰/攝
經過此次調整,國家電網退出股東行列,不再持有南方電網的股份,南方電網的大股東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改為國務院國資委,并且實現控股,廣東省人民政府、中國人壽、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持股比例都有所下降。
中國南方電網公司是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公司負責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南方區域電網,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為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五省區和港澳地區提供電力供應服務保障;從事電力購銷業務,負責電力交易與調度;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