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的部署要求,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統一安排,國家煤礦安監局近日發布通知,要求圍繞10個方面重點內容,對全國開展為期3個月的煤礦安全集中整治。同時,為督促推動重點地區、重點企業煤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國家煤礦安監局派出6個督導工作組,由司長以上領導干部帶隊,分別對山西省晉中市、朔州市,貴州省六盤水市、畢節市,云南省曲靖市,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湖南省婁底市,陜西省渭南市等8個地區和龍煤集團、陜煤化集團、川煤集團及芙蓉公司等3家企業進行督導檢查。
此次督導檢查的主要目的是,推動各地區、監管監察部門和煤礦企業嚴格標準、嚴格要求組織開展好煤礦安全集中整治,切實解決整治落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政治責任不到位、樹立新發展理念不牢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實、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等突出問題,扭轉當前煤礦安全生產被動局面,真正把集中整治作為推動防控重大安全風險、整治消除重大隱患、淘汰退出落后產能的重要手段,有效防范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
此次督導檢查分5個階段、為期11個月,覆蓋地方政府及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企業和駐地煤監機構三個層面。在地方政府及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層面,主要以督促和推動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為主,重點督導集中整治方案制定落實情況、分級屬地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嚴格監管執法處罰情況、示范引領和警示教育情況等;在煤礦企業層面,主要通過抽查了解集中整治工作情況,推動整改落實,重點督導檢查通知要求的10個方面重點整治內容、企業自查自改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貫徹執行情況等;在駐地煤監機構層面,主要以督促提高監察執法效能、推動地方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為主,重點督導煤礦重大安全風險分析研判情況、依法行政處罰情況、對地方政府的分片聯系指導情況等。
目前,6個督導檢查組已分別進駐各地,國家煤礦安監局領導班子成員在當地召開煤礦安全集中整治部署動員會,深入基層一線開展安全督查,推進各地有序開展煤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確保歲末年初煤礦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