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中國制造2025》等規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啟動實施“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根據本重點專項實施方案的部署,現發布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本重點專項總體目標是:突破新型機構/材料/驅動/傳感/控制與仿生、智能機器人學習與認知、人機自然交互與協作共融等重大基礎前沿技術,加強機器人與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融合,為提升我國機器人智能水平進行基礎前沿技術儲備;建立互助協作型、人體行為增強型等新一代機器人驗證平臺,搶占新一代機器人的技術制高點;攻克高性能機器人核心零部件、機器人專用傳感器、機器人軟件、測試/安全與可靠性等共性關鍵技術,提升國產機器人的國際競爭力;攻克基于外部感知的機器人智能作業技術、新型工業機器人等關鍵技術,創新應用領城,推進國產工業機器人的產業化進程;突破服務機器人行為輔助技術、云端在線服務及平臺技術,創新服務領域和商業模式,培育服務機器人新興產業;攻克特殊環境服役機器人和醫療/康復機器人關鍵技術,深化我國特種機器人的工程化應用。本重點專項協同標準體系建設、技術驗證平臺與系統建設、典型應用示范,加速推進我國智能機器人技術與產業的快速發展。
本重點專項按照“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的要求,從機器人基礎前沿理論、共性技術、關鍵技術與裝備、應用示范四個層次,圍繞智能機器人基礎前沿技術、新一代機器人、關健共性技術、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特種機器人六個方向部暑實施。專項實施周期為5年(2017-2021年)。
2020年,本重點專項擬在“大型礦井綜合掘進機器人”“復雜地質條件煤礦輔助運輸機器人”“面向沖擊地壓礦井防沖鉆孔機器人”3個方向各部署1個定向項目(共3個項目),擬安排國撥經費5400萬元。為充分發揮地方和市場作用,強化產學研用緊密結合,調動社會資源投入機器人研發,在配套經費方面,應用示范類項目,配套經費與國撥經費比例不低于2:1。鼓勵產學研團隊聯合申報,要求由煤礦企業牽頭申報。在同一研究方向下,當出現只有一個團隊申報時,直接轉為定向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是否立項;當出現兩個或以上團隊申報時,評審擇優支持一項。
項目申報統一按指南一級標題的研究方向進行,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須涵蓋該一級標題下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下設課題數不超過5個,參加單位總數不超過10家。項目設1名項目負責人,項目中每個課題設1名課題負責人。
大型礦井綜合掘進機器人
(應用示范類)
研究內容:面向煤礦巷道安全快速掘進需求,研究煤礦綜合掘進機器人井下環境感知、精確定位、自主移動導航、定姿定形定向截割、多工序智能協同控制、數字孿生遠程智能監控等關健技術,研制煤礦綜合掘進機器人系統,實現煤礦巷道探測、掘進、支護、清運快速協同作業,并針對大型礦并開展應用驗證。
考核指標:研制出煤礦綜合掘進機器人系統1套,具備超前探測、自動定向掘進、巷道斷面自動截割成形、全自動支護、井下遙控和遠程數字孿生監控等功能,根據任務需求提出所研制機器人系統的量化指標體系。掘進機器人探測距離≥100m;爬坡能力≥20°,機身定位精度優于±5cm;大截割寬度6m,大截割高度5m,截割邊界控制誤差≤10cm;遠程無線監控距離≥200m;綜掘工作面巡查人員≤3人,提高巷道掘進總效率1倍以上。整體系統符合煤礦安全要求,技術成熟度不低于7級,形成應用技術規范或行業標準不少于1項,申請不少于5項發明專利。
有關說明:由山西省科技廳組織申報。
復雜地質條件煤礦輔助運輸機器人
(應用示范類)
研究內容:面向煤礦輔助運輸連續化、標準化、智能化、少人化需求,研究煤礦井下輔助運輸系統高精度導航定位、深部地下受限空間內防爆運輸設備無人駕駛、全礦井人員及物資智能調度等關鍵技術,根據不同井型研制煤礦輔助運輸機器人系統,實現煤礦物料標準化裝載、智能化配送、自動化轉運、無人化運輸,并針對運輸條件復雜礦井開展應用驗證。
考核指標:研制出煤礦輔助運輸機器人系統1套,具備物料標準化裝載、智能識別配送、轉載點機器人轉運、運輸防爆車輛的無人駕駛等功能,根據任務需求提出所研制機器人的量化指標體系。全礦井運輸路線機器人定位精度優于30cm;物料標準容器識別不少于6種,識別準確率不低于98%;實現礦井輔助運輸崗位減人60%,轉運環節數量減少50%,轉運時間占比降低40%。整體系統符合煤礦安全要求,技術成熟度不低于7級,形成應用技術規范或行業標準不少于1項,申請不少于5項發明專利。
有關說明:由貴州省科技廳組織申報。
面向沖擊地壓礦井防沖鉆孔機器人
(應用示范類)
研究內容:面向煤礦深部高地應力區域沖擊危險巷道卸壓需求,研究機器人平臺自主移動與遠程交互控制、鉆孔自動定位、鉆進方位導航、鉆具全自主鉆進控制與運行狀況監測、孔區壓力分布狀態智能感知等關鍵技術,研制煤礦防沖鉆孔機器人系統,實現高危環境下鉆孔卸壓作業無人化和沖擊地壓危險程度實時評估,并針對沖擊地壓災害高風險礦井開展應用驗證。
考核指標:研制出煤礦防沖鉆孔機器人系統1套,具備遙控及自主移動、自動鉆孔、地壓檢測評估等功能,根據任務需求提出所研制機器人的量化指標體系,自主行走速度≥4.5km/h;鉆孔定位精度(X,Y,Z)優于200mm;鉆進方位角定位精度優于±0.5°;傾角定位精度優于±0.1°;鉆孔直徑≥100mm;鉆進速度≥15m/h;鉆進深度≥30m;定位與導航系統精度優于5cm;孔口安全保護系統旋轉防護耐壓不低于7MPa(靜壓)、3.5MPa(動壓)。整體系統符合煤礦安全要求,技術成熟度不低于7級,形成應用技術規范或行業標準不少于1項,申請不少于5項發明專利。
有關說明:由山東省科技廳組織申報。
以下附申報指南通知:
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 “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等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國科發資〔2020〕100號
山西省科技廳、山東省科技廳、河南省科技廳、湖南省科技廳、貴州省科技廳,北京科技大學: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國發〔2014〕64號)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將“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等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2. 項目的組織實施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聚焦研發問題,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范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評審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從指南發布日到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統一報送。
——專業機構在受理項目申報后,組織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對于支持1~2項的指南方向,原則上只支持1項,如申報項目的評審結果前兩位評價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結合過程管理開展中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各推薦單位應根據指南的具體要求、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
三、申報資格要求
1.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19年3月31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項目參與單位以及項目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5. 特邀咨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課題);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6.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重點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7. 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的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重點專項的申報指南。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情況,避免重復申報。
四、具體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本次申報試行無紙化申請,請各申報單位嚴格遵循國家、地方各項疫情防控要求,創新工作方法,充分運用視頻會議、線上辦公平臺等信息化手段組建研發團隊,減少人員聚集,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
(http://service.most.gov.cn)進行網上填報。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確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提供的,請上傳依托單位出具的說明材料掃描件,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將根據情況通知補交。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0年5月11日8:00至6月11日16:00。
2. 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于2020年6月16日16:00前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逐項確認推薦項目,并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3. 技術咨詢電話及郵箱:
010-58882999(中繼線),program@istic.ac.cn。
4. 業務咨詢電話:
(1)“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207732、68207731。
(2)“網絡協同制造和智能工廠”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23。
(3)“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104487。
(4)“材料基因工程關鍵技術與支撐平臺”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68208208。
附件:
1.“制造基礎技術與關鍵部件”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pdf
2.“網絡協同制造和智能工廠”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pdf
3.“智能機器人”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pdf
4.“材料基因工程關鍵技術與支撐平臺”重點專項2020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形式審查條件要求、指南編制專家名單).pdf
科 技 部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