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6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對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企業按規定進行了資料審查,經研究,認為以下煤礦企業符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現予公示:
1. 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礦
2. 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五礦
3. 三門峽觀音堂煤業有限公司
4. 鄭煤集團(登封)教學二礦有限公司
5. 鄭州廣賢工貿有限公司新豐煤礦
6. 鄭新谷家莊(新密)煤業有限公司
7. 鄭州煤炭工業集團東坪煤礦有限責任公司
公示期: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
若對上述煤礦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監察一處反映,地址:鄭州市金水路20號,單位反映問題要加蓋公章,個人反映問題要留真實姓名。
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