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有效防范和化解煤礦安全生產重大風險,推動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近日,四川煤監局發布《關于從嚴打擊煤礦嚴重非法違法行為的通告》(2020年第1號)(簡稱“通告”),將從嚴查處煤礦存在的10類嚴重非法違法行為。
通告明確,對檢查發現煤礦企業存在以包代管、超層越界開采、違法違規布置采掘工作面、使用淘汰設備工藝、隱瞞事故隱患、瓦斯治理不到位組織生產、水害治理不到位組織生產、防滅火防爆不到位組織生產、不按批準組織生產建設、保障不到位組織生產建設等10類非法違法行為的,將按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等有關條款上限進行處罰。
通告強調,為鼓勵煤礦企業建立隱患自查自改長效管理機制,凡煤礦已排查出并正在實施整改的事故隱患一律不予處罰。同時鼓勵社會各界監督舉報,對任何社會組織、單位和個人舉報煤礦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將按照《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安監總財〔2018〕19號)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