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于新疆沙灣礦區西區紅山西煤礦項目核準的批復
(國能發煤炭〔2020〕34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申請核準沙灣礦區西區紅山西礦井項目的請示》(新發改能源〔2020〕139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優化煤炭產業結構,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同意實施煤炭產能置換,建設沙灣礦區西區紅山西煤礦項目(項目代碼:2019-000291-06-02-002822)。
項目單位為新疆中富礦業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烏蘇市。
三、紅山西煤礦建設規模120萬噸/年,配套建設相同規模的選煤廠。礦井工業場地位于井田中部,采用斜井開拓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風,投產時布置1個綜采放頂煤工作面。井下煤炭運輸采用帶式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單鉤串車。煤炭洗選采用復合干法分選工藝。煤礦雙回路電源分別引自巴音溝35千伏變電所和齊里巴斯陶35千伏變電所。
四、項目總投資7.33億元(不含礦業權費用),其中,資本金2.20億元,占總投資的30.01%,由項目單位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資本金以外的5.13億元,申請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單位要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做到節約集約用地,不得超標準用地;要采取節能措施,優化工程設計,選用節能設備,強化節能管理,各項能耗指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六、項目建設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加強煤層氣、礦井水、煤矸石等資源綜合利用。
七、項目單位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礦井瓦斯、水害、火災、地壓、煤塵等災害防治措施,保證煤礦建設和生產期間安全生產。
八、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九、項目單位要做好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征地、搬遷、生態保護等工作,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系,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
十、核準項目的支持文件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對新疆中富礦業有限公司紅山西煤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的批復》(新建規函〔2018〕110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沙灣礦區西區紅山西煤礦120萬噸/年項目建設用地的預審意見》(新自然資預審字〔2020〕3號)。
十一、如需對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規模、重大技術方案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項目按120萬噸/年進行煤礦產能登記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產。
十三、本項目屬未經核準擅自開工建設的違規煤礦,項目單位要深刻吸取教訓,嚴格執行煤礦項目基本建設程序,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進行處罰和問責。
十四、請項目單位根據本核準文件,辦理資源開采、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
國家能源局
2020年6月10日
國家能源局關于甘肅華亭礦區五舉煤礦項目核準的批復
(國能發煤炭〔2020〕35號)
甘肅省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平涼五舉煤業有限公司五舉礦井及選煤廠項目核準的請示》(甘發改能源〔2020〕186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黃隴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優化煤炭產業結構,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同意實施煤炭產能置換,建設華亭礦區五舉煤礦項目(項目代碼:2015-000291-06-02-500166)。
項目單位為平涼五舉煤業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甘肅省平涼市崇信縣。
三、五舉煤礦建設規模240萬噸/年,配套建設相同規模的選煤廠。礦井工業場地位于井田東部槐樹底下村東南側,采用立井暗斜井開拓方式,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風,投產時布置2個綜采工作面。井下煤炭運輸采用帶式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蓄電池電機車、無極繩絞車及串車。煤炭洗選采用重介淺槽分選工藝。煤礦雙回路電源分別引自錦屏110千伏變電站和尚家塬330千伏變電站。
四、項目總投資32.67億元(不含礦業權費用),其中,資本金9.81億元,占總投資的30.03%,由項目單位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資本金以外的22.86億元,申請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單位要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做到節約集約用地,不得超標準用地;要采取節能措施,優化工程設計,選用節能設備,強化節能管理,各項能耗指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六、項目建設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加強礦井水、煤矸石等資源綜合利用。
七、項目單位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礦井瓦斯、水害、火災、地壓、煤塵等災害防治措施,保證煤礦建設和生產期間安全生產。
八、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九、項目單位要做好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征地、搬遷、生態保護等工作,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系,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
十、核準項目的支持文件是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620000202000019號)。
十一、如需對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規模、重大技術方案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項目按240萬噸/年進行煤礦產能登記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產。
十三、請項目單位根據本核準文件,辦理資源開采、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
國家能源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