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貴州省智能煤礦建設指引(試行)》的通知
黔能源科技〔2020〕123號
各市(州)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有關煤礦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等八部委關于印發<關于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能源〔2020〕283號)、《國家能源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開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的通知》(國能發煤炭〔2020〕63號)和《貴州省煤礦智能化發展實施方案(2020-2025年)》(黔能源科技〔2020〕85號)文件精神,落實2020年全國煤礦智能化建設現場推進會工作安排,指引我省智能煤礦項目建設,推動煤炭工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現印發《貴州省智能煤礦建設指引(試行)》,請參照執行。
貴州省智能煤礦建設指引(試行)
條 適用范圍
在貴州省行政區域內建設的智能煤礦(井工)。
第二條 智能煤礦
本指引所稱智能煤礦是指以安全、、綠色、智能為目標,運用先進的測控、信息和通信等相關技術與裝備,建設智能煤礦基礎設施、綜合管控平臺、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安全管理系統、生產技術管理系統、生產經營管理系統、環保系統、通信系統和專家支持系統等,實現各系統智能化協同運行、安全風險預控、產運銷業務聯動、決策管控支持等功能的煤礦。
第三條 建設要求
智能煤礦建設應符合貴州省煤礦智能化管理體系要求,并與貴州能源云進行數據交換,構建功能完備的智能煤礦綜合管控平臺,實現生產、輔助生產、安全管理、生產技術管理、生產經營管理、環保、通信等系統的智能化運行。
第四條 智能煤礦基礎設施技術要求
包括通信網絡、硬件設施、軟件設施、數據中心、調度監控中心、數據及網絡安全設施。應滿足《關于印發<貴州省煤礦智能機械化建設與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58)的要求,且可以同時參考下列技術要求:
(一)通信網絡
1.辦公網絡與工業環網應實現物理隔離,禁止無防護的工業環網與互聯網連接。宜建立工業環網安全通信模型,阻斷非法訪問,僅允許可信的流量在網絡上傳輸。
2.有線主干網絡應采用工業以太網或兼容以太網協議的網絡,并采用工業級設備,支持多種網絡拓撲結構和冗余方式,網絡自愈時間不大于50ms,帶寬應在10000Mbps及以上。
3.無線網絡應采用主流高速帶寬無線通信技術,WiFi系統宜采用802.11ax標準,支持井下移動語音通話、無線數據和視頻等信息共網傳輸。
4.礦井低速無線網絡應采用LoRa、ZigBee等技術,基站具備低速無線網絡網關接入功能,基站數量和節點接入數量能夠滿足井下通信需要,且有一定冗余量,基站能夠同時通信節點數不小于1024個,傳輸帶寬在通信距離以內不小于1kbps。
5.二級交換接入網絡應采用帶寬100Mbps及以上工業以太網,具備組環功能,可形成子環,網絡自愈時間不大于50ms,能通過以太網電接口或光接口接入礦井主干網絡。
6.無線網絡宜實現井上下生產區域內全覆蓋。
(二)硬件設施
1.煤礦信息管理網絡傳輸核心層設備宜采用具有擴展能力的三層以太網交換機或光線路終端設備,數量不少于 2 臺,應進行雙機熱備或負載均衡等配置;接入層設備應采用10、100、1000、10000Mbps自適應的以太網交換機或光網絡單元;支持VLAN,支持SNMP網絡管理協議,支持遠程維護與管理。
2.設備之間接口應采用基于標準TCP/IP協議的以太網接口聯網;交換機、服務器和存儲設備之間接口宜采用10000Mbps及以上接口互聯;煤礦智能化管控平臺核心交換機與路由設備之間接口宜根據接入外部網絡情況選擇接口;煤礦生產系統的監控系統可采用以太網口、串行接口或通過轉換接口與網絡接入層設備相連。
(三)軟件設施
應滿足《關于印發<貴州省煤礦智能機械化建設與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58)要求。
(四)數據中心
應滿足《關于印發<貴州省煤礦智能機械化建設與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58)要求。
(五)調度監控中心
應滿足《關于印發<貴州省煤礦智能機械化建設與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58)要求。
(六)數據及網絡安全設施
1.應在數據中心前端部署安全設備,防御來自外部網絡或內網針對業務系統的攻擊,具備雙向內容檢測與防護功能,規避敏感數據外泄。
2.應建立數據備份系統,具備容災功能;數據傳輸網絡應具有通訊中斷、網絡流量異常監測與報警功能。
3.礦井工業控制系統與其他系統之間應劃分為不同區域,區域之間應設置工業隔離區,并采用隔離措施;并保證工業控制網絡與企業網、移動互聯和遠程訪問等外部網絡之間通過工業隔離區實現邊界防護。
4.應啟用安全審計功能,在網絡邊界、重要網絡節點應進行安全審計,審計覆蓋到每個用戶,對重要的用戶行為和重要安全事件進行審計。
5.應采用白名單機制對操作員站、工程師站、服務器與客戶機進行主機加固,將工業控制系統中的可信應用程序加入到白名單列表中,形成安全可信的應用程序運行環境,只允許經過企業自身授權和安全評估的軟件運行。
第五條 智能煤礦綜合管控平臺
(一)建設基于統一地理信息系統的煤礦大數據集成和展示平臺,實現信息的精準適時采集、規范化信息集成、實時可視化展現、生產環節協調控制,為煤礦安全、生產、經營等提供綜合評價和決策支持。由平臺組件和各類功能模塊組成。
(二)平臺組件
1.數據管理組件。實現煤礦各類信息的自動編碼,自動存儲,自動提取,完成面向煤礦大數據分析、綜合應用和決策支持的全息數據敏捷計算和推送服務。
2. 4D-GIS組件。實現以下功能:
(1)完備的繪圖功能。
(2)數據自動成圖。
(3)圖自動建庫。
(4)圖庫雙向查詢。
(5)2GIS可以自動建立3DGIS。
(6)與監控系統集成自動生成4DGIS。
(7)與常用格式進行轉換。
(8)自動計算長度、面積和體積。
(9)具有2-3維網絡分析、導航和視頻監控、各種SCADA系統功能。
(10)進行2-3維空間的緩沖區分析、疊加分析、拓撲分析和布爾運算。
(11)連接定位監測設備,進行2-3維模擬。
(12)向用戶或其他應用提供空間信息、屬性信息和面向地理空間的各種計算服務。
3. 三維建模與可視化組件。實現以下功能:
(1)有完整的三維布爾運算功能。
(2)根據勘探、測量、監測等數據,自動建立地形、地面工業廣場、井下巷道、采場、硐室、工作面、采空區模型,完成從上到下煤巖層的連續建模。
(3)實現空間模型的剖切等運算。
(4)不依賴第三方軟件能夠完成各種建筑和設備的三維建模和可視化展示。
(三)功能模塊
1.地測地理信息模塊
(1)實現井巷工程、地質體、地質構造、保護煤柱,以及富水區、瓦斯聚集區、高應力區等井上下各種對象和危險源的自動建模和屬性配置。
(2)根據采掘進尺和圍巖變形的測量數據完成二維圖形和三維模型的自動更新和剖切分析。
(3)完成各種測量改正、誤差預計、測量平差、測量導航、掘進定向、誤差預警等計算。
(4)具備一張圖運行功能,實現煤礦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瓦斯地質圖、防突預測圖、儲量圖、避災路線圖等的數據融合、分析,并能實時更新,為采掘計劃編排提供決策依據。
(5)實現井下分區域、分級顏色管控。
2.生產執行模塊
(1)生產協同設計模塊
、僮詣油瓿墒┕D設計、工程量計算、設備選型、安全評價、設計文檔和三維效果圖的生成,并具有結合現場實際生成竣工資料的功能。
、趯崿F采掘、爆破、通防、供電、運輸、提升、排水、壓風、供水、抽放等系統的協同設計。
(2)采掘生產計劃編制模塊
、賹崿F從設計、生產空間模型到生產流程、采掘接替和網絡計劃模型的自動轉變。
、谧詣由晒に嚵鞒虉D、甘特圖、資源統計圖和采掘計劃網絡圖。
、圩詣舆B接到生產經營管理系統,并與綜合調度指揮模塊聯動。
(3)輸配電管理模塊
、儆型晟频脑O備參數庫。
、趯崿F多電源、多環路、多電壓等級復雜電網的故障電流、保護定值、電壓損失、熱穩定性、負荷統計、設備選型、電纜選型等計算,自動生成計算文檔和設計圖表。
、蹖崿F系統故障診斷和可靠性評價,同時把診斷和評價結果自動提交到安全管理系統。
、苤饕斉潆娫O施具有精準的地理信息標識。
(4)通防管理模塊
、僮詣由赏L系統圖、立體圖、通風網絡圖和壓能圖。
、谧詣油瓿蓽y點和傳感器布置、通風阻力測定和數據處理。
、圻M行通風狀態模擬、反風效果分析、風機優選與優調。
、軐崿F正常時期和災變時期風量調節與控制,并與安全管理系統聯動。
、菀藢崿F自動漏風識別和通風故障診斷。
3.大型設備故障診斷模塊
對通風機、空壓機、提升機、架空乘人裝置、水泵、瓦斯泵等大型設備的在線監測數據(振動、軸溫、油脂、電流、電壓、功率、工況等)與點檢信息進行特征對比,實現設備的遠程故障診斷、缺陷識別和隱患排查,準確進行故障定位和缺陷類型判斷,為設備健康管理和及時維修提供決策信息支撐。
4.綜合調度指揮模塊
(1)應具備大數據分析功能。為礦井的安全、生產、經營、環境提供綜合評價,通過對標分析、行業分析、供需分析等為礦山的生產、經營和環境保護提供綜合決策支持。
(2)應具備綜合調度功能。
、倬邆渥詣泳幣派a計劃功能。
、诰邆渚C合顯示調度信息功能,能三維動態顯示采、掘、運、洗(選)等主要系統的實時運行狀態。
、劬邆渚_計量產量功能。
、芫邆浞治龊驼故就度氘a出情況功能。
、菥邆洵h境與設備異常的報警和處理功能。
、蘧邆渖a調度和經營調度管理功能。
、呔邆漕A警信息顯示和發布功能。
、嗑邆湔{度臺賬與報表生成功能。
、峋邆湔{度指令發布和信息反饋功能。
、饩邆湔{度過程追憶和調度效果展示功能。
(3)應具備應急指揮功能。
、倬邆渚仍拘畔⒐芾砉δ。
、诰邆渲卮鬄暮κ鹿史抡婀δ。
、劬邆鋺鳖A案編制與擴展功能。
、芫邆鋺鳖A案自動啟動與應急救援快速反應功能。
、菥邆涫鹿示仍^程追憶和文檔自動生成功能。
5.一站式門戶管理模塊
提供統一的用戶登錄入口,滿足不同業務的權限管理,且應具備密碼復雜度及驗證碼校驗功能;應具有基礎數據字典統一管理功能,包括員工編碼、區域地點編碼、組織機構、角色權限等;應提供統一的工作流管理機制,能夠使相關任務在所有參與者之間按照規則自動執行;應提供統一的消息推送管理機制。
第六條 生產系統
智能煤礦生產系統包括智能化綜采工作面和智能化綜掘工作面。應滿足《關于印發<貴州省煤礦智能機械化建設與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58)的要求,且可以同時參考下列技術要求:
(一)智能化綜采工作面
1.正常生產班工作人員不超過5人。
2.應實現每班產量、月產量和年產量的自動計量。
3.應實現落煤瓦斯涌出量與采煤機截割速度的協調、瓦斯超限自動斷電停機功能。
4.宜實現回采工作面作業環境機器人巡檢,具備自主移動、定位、圖像采集、智能感知、預警、人機交互等功能,實現煤壁、片幫、大塊煤、有害氣體、溫度、粉塵、設備狀態等監測。
5.宜對工作面圍巖狀態和環境參數進行綜合監測,宜通過直線度控制系統、工作面裝備位姿檢測、三維場景實時再現系統、圍巖-裝備耦合自適應協同控制系統,實現基于透明工作面的自適應智能化開采。
(二)智能化綜掘工作面
1.正常生產班工作人員不超過5人。
2.煤巷掘進工作面采用前探、掘進、支護、運輸“四位一體”快速掘進技術體系,應實現防突風門外對掘進工作面設備的遠距離集中可視化操作。
3.巖巷掘進工作面采用全斷面巖巷掘進機及后配套設備,應實現防突風門外對掘進工作面設備的遠距離集中可視化操作。
4.宜實現掘支平行快速作業,具備參數設置及定位自動截割、錨桿自動支護功能。
5.宜實現定位截割、刷幫及截割軌跡在線檢測功能。
6.宜實現掘、錨、運、探的自動操作,裝備精確定位導航系統。
7.宜實現遠程數字孿生監控管理功能。
第七條 輔助生產系統
智能煤礦輔助生產系統包括通風子系統、壓風子系統、井下排水子系統、提升運輸子系統、供配電子系統、地面洗選子系統、瓦斯發電子系統。應滿足《關于印發<貴州省煤礦智能機械化建設與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58)的要求,且可以同時參考下列技術要求:
(一)通風子系統
1.主通風機及附屬設施
(1)主通風機應具備在線監測功能,可調用電力參數,具備失電自動告警功能。
(2)主通風機應具備運行風機故障自動倒機功能,備用風機定期自檢及故障診斷功能。
2.局部通風機應配置視頻圖像監視裝置。
3.其他方面
(1)實現遠程監控風門狀態、風窗狀態、風機狀態等狀態。
(2)實現遠程監控所有調節風門和風窗的開啟面積。
(二)壓風子系統
1.應具備過壓及超溫保護功能。
2.壓風機余熱利用應實現自動化。
3.宜對壓風管路、管閥門、用風設備和自救系統工作狀態進行在線監測與控制,實現正常生產時期和災變時期的壓風自動化。
(三)井下排水子系統
1.系統控制范圍應包括井下中央水泵房及采區水泵房的水泵及附屬設施。
2.主排水泵及附屬設施
(1)電動閥門應采用雙電源供電方式,實現雙電源自動切換。
(2)宜配置巡檢機器人,實現排水泵房及配電室設備運行工況、安防、消防等在線監測和故障報警。
(3)水倉清挖宜實現自動化。
(四)提升運輸子系統
1.主要提升機
(1)主驅動應采用變頻等低耗、先進、可靠的電控裝置,具備無級調速功能。
(2)系統應具備在線監測功能,實現主提升機的運行狀態以及相關參數的實時監控,包括運行參數(制動正壓力或油壓、振動,電機電壓、電流、功率、定子繞組溫度,軸承溫度等)和狀態參數(工況環境、行程、位置、速度等)。應配置鋼絲繩在線監測設備。
(3)系統應具備歷史數據及曲線查詢、故障診斷與預警、故障分析等功能。
(4)系統應實現跑車防護裝置與提升機聯鎖自動控制。
(5)宜具備閘瓦間隙在線監測報警功能。
(6)提升機房、井口、各水平甩車場等關鍵地點宜配置AI視頻自動識別監控系統,實現行人自動識別、人員統計監測并與提升機自動聯控。
2.帶式輸送機
(1)主驅動應采用軟啟動裝置,多點驅動應實現功率平衡。75kW以上電動機宜采用永磁電動機,并具有軟啟動和無級調速功能。
(2)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應配置鋼絲繩芯帶面在線監測設備。
(3)帶式輸送機機頭、各水平轉載點等關鍵區域宜配置AI視頻自動識別監控系統,實現異物識別、大塊煤矸識別等功能,并與煤流系統自動聯控。
(4)宜實現主要運輸帶式輸送機機器人巡檢,具備自動行走、自主定位、帶式輸送機運行參數檢測、溫度與煙霧感知、煤流監測、環境參數監測及預警等功能,替代人工實現帶式輸送機運輸的智能化監測。
3.架空乘人裝置
(1)主驅動應采用軟啟動裝置,宜具備無級調速功能。
(2)應具備遠程和就地集中控制,地面控制中心具有設備狀態、參數和視頻顯示功能。
(3)應具備在線監測功能,實現越位、超速、欠速、掉繩、斷軸、重錘下降、鋼絲繩斷絲、電機運行狀態等信息的實時監測,具備緊急停車功能。
(4)系統應具備歷史數據及曲線查詢、故障診斷與預警、故障分析等功能。
(5)機頭、機尾和各水平上下人處宜配置AI視頻自動識別監控系統。
4.單軌吊
(1)應實現實時監測單軌吊的牽引力、速度、載荷等參數功能,實現在線故障診斷和智能控制。
(2)宜實現物資、車廂裝卸及運載過程的自動化,宜采用無人駕駛。
5.主要斜巷提升絞車
(1)適用于井下滾筒直徑大于或等于1.2m的主要斜巷提升絞車。
(2)應能實時監測各類絞車的開停、容器位置、速度、電機電流、潤滑油壓、制動油壓、正反到位、工作閘、松繩、正反向過卷、閘瓦磨損、料位越限、潤滑油超溫、潤滑油欠壓、制動油過壓等參數,并實現在線故障診斷和智能控制。
(3)應實現視頻監控,具備無線移動通信和信號發送、行人自動監測、斷繩自動阻車等功能,各類保護實現自動監測、自動報警、自動停車;模擬狀態顯示和信息上傳等功能。
(五)供配電子系統
1.電力監控應覆蓋主要通風機、壓風機、主要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等重要負荷供電系統,宜實現全覆蓋。
2.地面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及采區變電所宜配備巡檢機器人,實現供配電裝置狀態、環境、安全保衛等自動檢測、告警等功能,具備火災監測和自動滅火功能。
(六)地面洗選子系統
1.配備選煤廠的煤礦應建設地面洗選子系統,應根據選煤廠的位置、規模、管理模式選擇建設調度監控中心。
2.智能監控與調度功能
(1)應實現主要工藝流程設備遠程集中控制。
(2)應具備在線監測功能,實現洗選煤工藝流程、電力、排污等系統的運行狀態以及相關參數的實時監控。
(3)應具備歷史數據及曲線查詢、故障診斷與預警、故障分析等功能。
(4)車間、煤倉、配電室等地點應配置視頻圖像監視系統。宜具備視頻隨動控制功能,實現對全廠集控系統、煤質管理系統、設備狀態的視頻和數據的監控,以及對大屏拼接的控制功能。
(5)宜關聯井下生產系統,實現系統聯動。
3.宜具備重點崗位AI智能識別分析功能,實現對人員的管理(安全帽、不良穿戴、不良行為智能分析報警)、對重點設備的保護(皮帶、刮板、篩子、溜槽等),并具備相應的報警預案。
4.煤礦洗選子系統智能化建設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具體建設標準另行制定。
(七)瓦斯發電子系統
1.配備瓦斯發電站的煤礦應建設瓦斯發電子系統。
2.應具備在線監測功能,實現瓦斯發電站及設備運行狀態以及相關參數的實時監測,包括環境參數、電力參數、設備參數、瓦斯氣進氣參數等,并將監測數據上傳至地面監控中心;應能實現瓦斯發電機組遠程控制,具有可動態調節功率、自動投切并網等智能化功能;高低濃度瓦斯混合裝置應具有自動調配功能。
3.應具備歷史數據及曲線查詢、故障診斷與預警、故障分析等功能。
4.應能在線監測冷卻水系統運行情況及軟化水系統的運行情況,宜實現循環水管路自動除垢功能。
5.瓦斯發電站及配電室應配置視頻圖像監視系統。
6.應實現發電參數在線監測功能。
7.宜配置巡檢機器人,實現瓦斯發電站設備工況、安防、消防等在線監測和故障報警。
第八條 安全管理系統
智能煤礦安全管理系統包括視頻監控子系統、安全監測子系統、人員監測子系統、瓦斯治理子系統、災害預警預報子系統、信息導引及發布子系統、安全雙預控子系統和安全檢查子系統。應滿足《關于印發<貴州省煤礦智能機械化建設與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58)的要求,且可以同時參考下列技術要求:
(一)視頻監控子系統
1.應滿足《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GB/T28181-2016)技術要求,同時應提供實時調用、保存和回放的二次開發接口,滿足系統集成需要。
2.應具備對實時監控圖像進行人員體態識別(人員的違規行為識別、摔倒檢測、行為狀態、違章等)、機器(狀態、告警、異常、故障等)、環境(礦井突水水源識別、礦井水位標尺刻度識別、頂板垮落、火光、煙霧等)的智能圖像分析和智能預警功能。
3.應具備聯動控制功能。當系統識別出異常后能夠通過通信接口發出控制命令給第三方系統,實現對自動化系統、廣播通信系統等的聯動控制,并將事件(預警)區域視頻自動切換到主控畫面。
4.礦井視頻監控信息存儲系統容量應滿足使用需求。
5.在地面或井下的重要場所安裝固定或移動高清分辨率攝像頭,應帶有清潔裝置,備視頻切片、斷網續傳等功能,實時把圖像傳到地面視頻服務器和監視器。
6.打鉆視頻監控應具備以下功能:
(1)鉆孔施工執行“一鉆一攝像、一孔一視頻”,采用智能視頻識別系統,通過對現場鉆孔施工的實時視頻進行識別分析,準確識別鉆桿數量,自動計算鉆孔方向角、傾角、深度等參數。
(2)應自動生成鉆孔相關數據臺賬,實現自動化、高精度、無人監守鉆孔施工作業的全過程分析與管控,杜絕工程資料造假,確保工程質量。
(二)安全監測子系統
1.應滿足《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19)要求。
2.應滿足《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AQ1029-2019)要求。
3.形成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所需基礎數據表格。
4.應滿足遠程聯網的需要。
(三)人員監測子系統
1.應滿足《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通用技術條件》(AQ6210-2007)要求。
2.應滿足《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使用與管理規范》(AQ1048-2007)要求。
3.應能實時監測井下人員位置、滯留時間等信息,在交叉點附近應能識別運動方向,實現靜態人員定位精度優于0.3米,動態人員定位精度優于3米的功能要求。
4.應具備視頻聯線通訊功能。
5.宜有人員超作業范圍報警功能。
6.應能滿足遠程聯網的需要。
(四)瓦斯治理子系統
1.瓦斯抽采達標管理
(1)瓦斯抽采系統的主管、支管及抽采鉆孔匯集器處應安設多功能參數計量裝置。
(2)應具有在線達標評判功能
、俳⒊椴蛇_標評價模型并具有動態修正功能。
、趧討B展示各區域的抽采達標情況。
、圩詣訙y算抽采達標時間。
(3)應具有基礎信息功能
、俪椴蓡卧毩⒂嬃亢蛯崟r監測。
、阢@孔成孔數據在線信息管理及存儲。
、鄢椴蓡卧A信息、抽采計量數據、抽采單元效果評價、達標預測和效果驗證等在線信息管理及存儲。
(4)應具有抽采達標情況分類管控功能,并用色彩區分顯示。
(5)應自動生成抽采單元瓦斯達標評判基礎數據表格及報告。
2.瓦斯抽采站管理
(1)電動閥門應采用雙電源供電方式,實現雙電源自動切換。
(2)宜配置巡檢機器人,實現瓦斯抽采泵站、配電室設備工況、安防、消防等在線監測和故障報警。
3.鉆機管理
(1)應具備在線監測功能,實現鉆機的運行狀態以及相關參數的實時監控,包括電力參數、環境參數和鉆進參數。
(2)應具備鉆孔數據實時監測和上傳功能。
(3)應具備歷史數據及曲線查詢、故障診斷與預警、故障分析等功能。
(4)具備鉆機遠程控制功能,宜包括自動上下鉆桿功能、一鍵全自動鉆孔功能、智能防卡鉆功能。
(五)災害預警預報子系統
1.煤與瓦斯突出預警
(1)采用礦山物聯網、先進無線通信、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依托礦井物探、鉆探、瓦斯參數檢測、防突預測、防突措施鉆孔施工、安全監控、礦壓監測、抽采監測、視頻監控等相關信息,自動分析地質構造、煤層賦存條件變化、煤層瓦斯富集、采掘應力集中、瓦斯涌出異常變化、礦壓異常變化、防突措施缺陷和突出預兆顯現等情況,在線識別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對涌出量進行智能預警,并發布突出預警信息。
(2)能夠與供配電子系統、通信子系統等進行聯動。
2.礦井水害預警
(1)應對各工作面周圍的富水區和地質構造進行超前探測,并生成成果剖面圖、等值線圖、等值面圖的矢量數據;應對各水源和涌水點的水質進行監測,分析其化學成分、物理屬性和同位素等;應監測水體在裂隙等介質中的流動狀態,對導水通道進行探測和空間定位;應自動監測降雨量、突水點、涌水量和礦井排水量等參數。
(2)在礦山地理信息系統中引入水文地質模型,對富水區、導水通道等水文地質信息進行管理,實時監測各個含水層的水壓、水溫和水質,分析含水層的補給水源、補給量和導水通道,對礦井出水點進行水源辨識,對礦井涌水量和導水通道進行預測分析,建立符合礦井突水事故機理的水害預警模型,對礦井涌水量和突水位置進行實時在線預警。
3.火災預警
(1)具有多參數監測功能
、俦O測煤體溫度,風流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溫度、氧氣。
、诰锇l生火災后,應實時監測通過火區的風量以及火區進回風側的濕度。
、郾O測煤層和采空區的溫度、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氣、氮氣、乙炔、乙烯、圍巖溫度。
、鼙O測矸石山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溫度、煙霧、二氧化硫、硫化氫等參數。
、輰崿F分布式溫度連續測量,并對高溫點實時準確定位。
(2)具有實時預報功能
根據礦山地理信息系統、應力分析、開采破壞程度、安全監測、束管監測以及光纖分布式測溫定位監測結果,預測采空區、火區、井巷的發火程度,計算各風道的熱力風壓,隨時進行通風系統狀態評估,對隱蔽區域的自燃狀態、井巷、采場和采空區的發火情況進行實時預報,模擬煙霧和火勢的蔓延速度和范圍,自動計算人員的撤離路線。
(3)具有在線預警功能
建立符合礦井內因和外因的發火機理預警模型,實現礦井發火傾向和發火狀態的在線預警。
4.頂板(圍巖)事故預警
(1)實時在線監測工作面支架的工作阻力、立柱伸縮量、超前支撐壓力,實現礦山壓力預測預報和工作面頂板危險程度預警分析。
(2)實時監測工作面和巷道周圍的煤體、巖體應力及其變化趨勢,同時監測巷道頂板離層、錨桿錨索受力、工字鋼、U型鋼等受力情況,實現沖擊地壓危險區和危險程度的實時監測預警預報。
(3)實時監測頂板離層、錨桿(索)應力、鉆孔壓力、頂底板位移及兩幫收斂變形監測,實現頂板動態監測預警,并融合采掘工作面液壓支架壓力、超前單體支柱阻力實時監測,通過大數據分析手段,準確預警初期來壓及工作面步距,自動生成日報、月報及年度報表,實現異常預警、報警。
(4)在礦山地理信息系統應力分析的基礎上,融合礦壓監測數據(支架、離層、錨桿、錨索)、應力監測數據、微震監測,結合頂板事故記錄,建立符合礦山頂板(圍巖)事故發生機理的預警模型,實現頂板(圍巖)事故的在線預警。
(六)信息導引及發布子系統
1.包括信息發布顯示屏、信息導引標識屏、信息查詢終端、語音廣播、智能手機等信息終端。
2.通過GIS平臺實現避災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突發事件后,通過監測監控、人員位置監測、環境監控、視頻監控、應急廣播等系統的聯動,快速掌握事故地點、人員分布以及周邊環境參數與視頻情況,并提供避災路線與應急預案。實現各類數據的實時跟蹤、應用分析與發布。
3.發布正常時期的廣播通知,災變時期的緊急通知、避災信息、救災信息、人員和設備的撤離信息等。應能監測信息終端的工作狀態和故障。
4.在井口、大巷、工作場所、危險地段等關鍵區域安裝設置具有避災路線指示、安全提示等功能的電子顯示牌和語音報警裝置,實現同一時刻不同地點的預警提示,各類安全信息快速的傳達,當事故發生時發布避災逃生路線指示。
(七)安全雙預控子系統
1.應包括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等應用模塊,實現信息化管理。
2.應建立安全管理數據庫,且標準不低于國家和行業要求,并能自動更新完善。
3.基于安全管理數據庫,應實現現場標準化清單式管理和流程化管理。
4.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應滿足各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的檢查要求,具有考核自動打分統計功能,且應與部門考核進行關聯。
5.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應具有危險源分類及規范化管理、危險源識別、危險源監控、危險源預警功能,應與部門考核進行關聯。
6.隱患排查管理應具有隱患分類及規范化管理、任務自動派發、任務落實情況實時跟蹤、現場拍照取證、未及時閉環報警等功能,與職工考勤進行關聯。
7.應實現井上下空間區域按隱患治理情況進行分類管控,并用色彩區分顯示。
(八)安全檢查子系統
1.駐礦安監員、礦安全員、瓦斯檢測員等從事安全檢查和從事井下危險關鍵作業時應配備單兵裝備,具備工作環境參數、場景狀況的實時采集上傳功能、無線語音通話功能、精準定位功能、專家遠程支持功能。
2.井口應具備智能檢查功能,實現人臉識別、測溫、個人信息、人卡相符、飲酒等違規報警功能。
第九條 生產技術管理系統
1.應具有標準作業流程管理信息化功能,并實現班組中每個崗位標準作業流程的精確推送。
2.應具有對班組成員自動進行考核的功能,并能根據考核結果自動制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與學習計劃。
3.應實現班組管理信息的移動互聯。
4.應具有生產計劃及日常調度管理功能,可根據企業ERP 數據實現生產計劃排產。
5.應具有定期自動運維管理及配件庫存識別功能。
6.應具有規程措施編制、技術資料、專業圖紙設計、采掘生產銜接跟蹤、工程進度跟蹤、生產與技術指標、經營指標等無紙化管理功能和流程管理功能,根據業務劃分自動推送到各業務部門。
7.應具有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功能,實現工程質量分級評價。
8.宜具有巷道質量智能檢測評定功能,實現對巷道斷面、尺寸位置偏差、錨桿間距、預應力、錨固力、錨桿外露長度等主要參數的智能檢測、巷道質量評定和合格評判,形成質量檢查評定表。
第十條 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1.包括辦公自動化管理、企業ERP等系統,各系統之間應能交互數據。
2.辦公自動化系統應具有無紙化流程辦公、任務消息提醒、郵件提醒等功能。
3.企業ERP應包括財務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運銷管理、物資供應管理、倉儲管理等系統。
4.各系統除了具有完善的管理功能外,應提供開放的二次開發接口,以便實現和其他系統集成,滿足上下游管理的需要。
第十一條 環保系統
智能煤礦應建設礦井環保系統,包括礦井水處理子系統、煤矸石監測子系統、大氣環境監測子系統、聲環境監測子系統、生態環境監測子系統。應滿足《關于印發<貴州省煤礦智能機械化建設與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黔能源科技〔2017〕158)的要求,且可以同時參考下列技術要求:
(一)礦井水處理子系統
1.應具備在線監測功能,實現設備狀態監測和控制;實現煤礦水處理、污水處理系統進出水水量和水質指標的監測;實現工藝流程的全過程監控。
2.應具備歷史數據及曲線查詢、故障診斷與預警、故障分析等功能。
3.水處理站主要工藝設備場所應配置視頻圖像監視系統。
4.主控室應配置門禁安防系統。
(二)煤矸石監測子系統
1.應對煤礦矸石堆場進行視頻監測。
2.宜對煤矸石的加工、利用等處理環節進行監測。
3.宜對矸石堆場周圍地下水水質進行監測。
(三)大氣環境監測子系統
1.應實時監測煤礦綜合辦公樓等人員集中區、矸石堆場等污染源的TSP、PM10指標。
2.應具備歷史數據及曲線查詢、異常診斷與預警、分析等功能。
(四)聲環境監測子系統
1.應實時監測煤礦工業場地等工業噪聲源集中場所四周廠界噪聲。
2.應具備歷史數據及曲線查詢、異常診斷與預警、分析等功能。
(五)生態環境監測子系統
1.宜對煤礦塌陷區的情況進行實時監測。
2.宜對煤礦井田范圍及周邊地下水水位、工業場地周圍地下水水質進行實時監測。
3.應具備歷史數據及曲線查詢、異常診斷與預警、分析等功能。
第十二條 通信系統
1.應建設有線行政通信、調度通信和無線通信子系統,各通信子系統實現互聯互通。
2.煤礦安全生產信息應能借助煤礦無線通信子系統形成煤礦安全生產信息的移動互聯。
3.地質條件復雜、災害因素較多的煤礦宜配置應急通信子系統,配有救護隊的煤礦應配置救災通信子系統,應急通信子系統、救災通信子系統宜與煤礦廣播子系統、調度通信子系統及無線通信子系統互聯互通。
4.煤礦下井班組長及以上領導宜配置智能移動終端。
5.煤礦廣播子系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發布正常時期的廣播通知,災變時期的緊急通知、避災信息、救災信息、人員和設備的撤離信息等。
(2)應與監測監控、人員監測、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工業視頻等系統實現聯動。
第十三條 專家支持系統
1.具備調用煤礦基本信息、各子系統運行參數的功能。
2.具備請求專家幫助解決問題的功能。
3.具備提供專家咨詢意見的功能。
4.具備遠程對現場危險源、關鍵作業、隱患排查等進行診斷的功能。
第十四條 先進技術應用
包括大帶寬、低時延、廣連接先進無線通信技術,煤礦機器人等先進技術應用。
(一)大帶寬、低時延、廣連接先進無線通信技術應用
1.應開展大帶寬、低時延、廣連接先進無線通信技術應用,實現地面生產區域先進無線通信技術應用全覆蓋,井下綜采綜掘工作面等應用場景的主要移動設備實現無線控制。
2.先進無線通信技術應與輔助生產系統實現無縫集成。
3.實現高清語音通話功能。
4.宜建設基于先進無線通信技術傳輸的高清視頻監控和AI圖像識別分析系統,實現主要生產區域應用場景人員、機器、環境的智能圖像分析應用功能。
5.宜建設基于先進無線通信技術傳輸的機器人巡檢應用示范,實現主要生產區域動態巡檢、數據處理、智能感知、異常預警和定位等監測功能。
(二)煤礦機器人
1.通用技術要求
(1)應使用高可靠、抗干擾、低時延無線通訊技術。
(2)應使用移動高能量密度電池,并實現電量預警,具備低電量自動返航充電功能。
(3)應實現自主精準定位功能導航、自動避障、精準自動識別功能,配套系統宜具備自動三維掃描并建模功能。
(4)動作機構應能滿足井下作業環境要求,并實現自清潔功能。
(5)宜實現無線充電功能,且達到防爆要求。
2.工作面巡檢機器人
應具備自主移動、定位、圖像采集、智能感知、預警、人機交互等功能,實現煤壁、片幫、大塊煤、有害氣體、溫度、粉塵、設備狀態等監測。
3.危險氣體巡檢機器人
應具備復雜巷道自主行走,定位、危險氣體濃度與濃度分布、環境溫度感知、數據處理與預警及人機交互等功能,替代人工巡回檢測。
4.皮帶機巡檢機器人
應具備自動行走、自主定位、皮帶運行參數檢測、溫度與煙霧感知、煤流監測、環境參數監測及預警等功能,替代人工實現皮帶運輸的智能化監測。
5.防突鉆孔機器人
(1)應實現自主精準定位功能導航、自動避障、精準自動識別功能,配套系統宜具備自動三維掃描并建模功能。
(2)宜使用無線通訊技術控制鉆機,行走及動作機構能輔助鉆機處理故障及簡單操作及維護。
6.救援機器人
(1)應實現自主精準定位功能導航、自動避障、精準自動識別功能,配套系統宜具備自動三維掃描并建模功能。
(2)動作機構應能滿足井下作業環境要求,并實現智能感知、險情識別、決策分析、軌跡記憶。
(3)應根據險情不同,采用大小、功能相適用的機器人,并符合相關要求。
第十五條 本指引由貴州省能源局負責解釋,并依據國家政策、行業標準等適時調整。
第十六條 本指引(試行)自2021年1月1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