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保供安全形勢,內蒙古煤監局采取“五個一律”、“五個!钡姆浅4胧,確保保供期間煤礦安全生產。
一是核增產能、列入保供名單的煤礦一律簽訂保供安全承諾書。督促煤礦企業在確保生產安全前提下穩步、有序釋放產能,嚴禁超強度、超定員生產。
二是煤礦上級公司一律向所屬正常生產建設煤礦派駐安全包保工作組。針對煤礦重大風險災害類型特點,工作組要配齊配強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給予監督。
三是煤礦企業實際控制人一律要主持或參加企業安全辦公會議。各監察分局(站)負責聯系煤礦的監察員和地方監管部門駐礦人員可列席指導。對未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責任不落實的,依法依規追責。
四是發生事故的煤礦一律立即停產,組織煤礦及其上級公司進行大排查,明確停產整改內容、時間、驗收標準和責任人,逐項驗收。
五是保供期間,該局全體監察員原則上雙休日一律不休息,執行三級帶班值班值守,不間斷在線巡查或現場檢查。
內蒙古煤監局還規定,發現煤礦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針對不同情形,實施“五個!,包括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可操作的施工作業等一律停下來;停止問題嚴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生產作業;對存在重大風險防控措施不落實、重大隱患未排除的,全礦井停產整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