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日報報道,日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貴州省能源局簽署協議,建立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聯動機制。這意味著雙方將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基礎信息共建共享共用、監管監察聯合執法、違法違規行為共同處置以及應急值守信息互聯互通。
根據協議,今后雙方將每月共享煤礦基礎信息變動情況,每季度共享全省煤礦企業產能核準、瓦斯等級等基礎信息和執法信息。貴州省能源局將及時把煤礦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情況、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暫扣返還情況及時通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
此外,雙方還將深化聯合執法,統一執法方案、統一執法分工、統一執法標準、統一執法文書、統一督促隱患整改。發現煤礦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責令停產整頓等依法應當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情形的,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將及時移送或函告貴州省能源局依法查處。
對年度內發生2起較大或1起重大事故、典型較大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雙方將聯合約談或組織開展全省事故警示教育工作。針對典型事故、突發事件,根據需要聯合擬文通報相關問題或事故,雙方也將聯合推動出臺地方性煤礦安全法規、規章制度、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