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后煤礦復工復產怎么做?四川省應急管理廳日前結合煤炭行業實際印發了緊急通知,對煤礦復工復產作出具體安排。
通知要求,停產檢修煤礦在恢復生產前,必須由主要負責人召開一次領導班子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制定一份周密的復工復產方案、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大會、開展一次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定一套應急處置方案。所有已復工復產的煤礦,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開展安全技術審查和災害治理效果審查,重新審批“四個下來”的實施方案和監管方案,制定“八定”內容。對重要的井下工程,必須督促落實“一工程一措施”。
在安全風險研判管控方面,要求煤礦復工復產前,礦級主要負責人、各分管負責人、各科隊負責人要分級開展煤礦安全風險研判,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形成專題報告上報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堅持每日風險研判制度,按時發出工作指令和工作要求。驗收階段,要求國有煤礦復工復產須由集團公司組織驗收,并報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建設,其它煤礦必須由礦長組織驗收。對停產時間超過規定時限標準的,屬地監管部門必須組織核查或驗收,并嚴格執行屬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審批制度。其中,從業人員數量不齊、管理人員不到位的煤礦不得組織復產驗收。
如何加強煤礦隱患整治?通知要求各煤礦必須對去年以來各級各部門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全面清理,未實現閉環銷號的不得恢復生產建設。要對照井工礦221條和全省煤礦安全檢查清單2.0版的內容進行對標對表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并立即組織整改,嚴禁借整改之名行生產之實。
為有序推進煤礦復產復工,通知明確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節后啟動隱患整改作業礦井、復工復產煤礦的監督檢查,將煤礦復工復產標準、條件和程序納入執法檢查內容,并將煤礦安全管理機構及團隊管理能力和隱患排查治理、值班值守情況作為監管執法的必查內容,凡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不消除擅自復工復產的,要堅決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要按照“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對驗收把關不嚴走過場,甚至弄虛作假的煤礦和企業負責人,依法從嚴處罰,對涉及監管人員要追責問責。要始終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重點打擊煤礦“六假六超三瞞三不”行為以及不經批準擅自復工復產、拒不執行監管指令仍然生產的行為,要依法頂格查處,一律實行“黑名單”管理或實施聯合懲戒,情節嚴重的要按照行刑銜接要求移送司法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