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能過剩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國的工業經濟運行,但從來都沒有像現在這樣引人關注。有消息稱,國家多個部委近階段將完善有關淘汰過剩產能的“組合政策”,諸如加強銀行審貸管理、實施差別電價、能源消耗總量限制等。
實際上,自進入2013年以來,能源領域正在經歷著各種改革,包括取消煤炭重點合同、完善成品油調價機制、改革天然氣定價機制等。7月9日,有業內專家對記者表示,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實際上都會對耗能高的產業造成影響,從而達到淘汰過剩產能的目的。
能源改革倒逼產能淘汰
日前,有消息稱由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共同研究的 《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總體方案》將會在本月頒布。
記者注意到,相關部委的“組合政策”完善方向,跟能源領域密不可分,一方面是繼續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等資源產品價格關系;另一方面則是將加快研究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地方政府的機制。
今年以來,能源領域的改革涉及煤、油、氣等多個方面。3月,國家發改委將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中的調價周期縮短為10個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在煤炭領域,從今年年初開始就已經實行了取消煤炭重點合同、完善煤電聯動機制等重大改革,煤炭市場化更進一步。
對于能源領域政策調整如何對過剩產能造成影響,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統分析研究中心研究員姜克雋對記者表示,“能源改革對重點行業的產能淘汰可以說是借力,從高耗能行業的上游能源供應入手,可以直接控制行業內的產能建設情況”。
信貸收緊逼迫企業行動
如果說能源領域的改革對于產能過剩行業的作用局限于 “借力打力”,而加強對這些企業的金融信貸管理,則是實打實的關系到企業的命運。
有消息稱,國家有關部門將實施嚴格的金融政策對產能過剩進行抑制。下階段,央行和銀監會將把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尹中立告訴記者,“一些產能過剩的行業,銀行貸款會受到控制”。
國家層面的金融限制措施已經出臺。7月5日,國務院頒發《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在這份指導意見中,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金融管理作出詳細的界定,實行區別化對待。
不僅差異化對待行業內的企業,該指導意見還明確要求,對屬于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要通過保全資產和不良貸款轉讓、貸款損失核銷等方式支持壓產退市。嚴禁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資,防止盲目投資加劇產能過剩。
在“金十條”發布之后,金融業對淘汰產能過剩行業的作用日益凸顯,據悉,今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對轄區內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項目信貸和融資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有媒體報道稱,“央行和銀監會將嚴格審核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的融資申請,對產能過剩、落后產能以及節能減排控制行業,合理上收授信權限,特別是涉及擴大產能的融資,授信權限應一律上收到總行”。
同時,有消息稱,在多部委的“組合政策”中,對不符合國家節能減排政策規定和國家明確要求淘汰的落后產能的違規在建項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不論是相關部委出臺的“組合政策”,還是加強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金融信貸管理,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都是為了達到淘汰過剩產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