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在一些地方,由政府推動的“城鎮化運動”轟轟烈烈,走在前列的是如火如荼的房地產開發建設。在各地農村,常見的做法是:政府以各種名義征用農民手中的承包地及自家宅基地,出讓給開發商,搞房地產開發、園區開發,讓農民上樓集中居住。往日“聽取蛙聲一片”的鄉村,轉瞬間變成“眼前樓群一片”。在“讓村民變市民”的口號下,許多農民或被迫或被忽悠住進了樓房,卻未享受到市民待遇,且喪失了做農民的一些好處。而偷著樂的,大都是賺得缽滿盆滿的房地產開發商。
對房地產綁架城鎮化的現實,許多人表示擔憂和質疑,擔心目前這種以圈地建房造城為特征的急風暴雨式的“城鎮化運動”,會給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隱患及后患。實際上有些隱患已經顯現。
首先是對作為城鎮化主體的農民權益的侵害。為了把農民手中的土地變為商業用地、建設用地,不少地方政府與開發商聯手,采用強征暴遷的手段,強迫農民出讓土地、宅基地,上樓居住。其間引發的矛盾沖突,不僅使農民很受傷,也增加了社會成本。許多農民所獲得的土地補償,不足以購買商品房,還要東拼西湊、東借西借。不少上樓后的農民,失去了過去賴以為生的土地,就業無著落,生存成問題,生活無保障,生活質量下降,這又成一大社會問題。
其次,大規模的人為、盲目的造城運動,脫離實際需求,加之配套功能跟不上,以致“鬼城”或爛尾樓頻現,一些開發商甚至卷款而逃,不僅造成資源上的極大浪費,也給支持房地產開發商的金融機構的資產安全帶來很大威脅,呆賬壞賬在所難免。
第三,加劇了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和賣地沖動。毋庸諱言,許多地方政府之所以對城鎮化建設極為熱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關心的并非城鎮化中的人,而是城鎮化中的地。如今,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已是公開的秘密,行政成本過高,“三公”消費難止,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奢華的政府辦公樓、損公肥私貪腐行為的大量存在,加之現行干部任用、政績考核制度、財稅制度上的缺陷,使有的地方深陷土地財政而不可自拔。而城鎮化建設包括房地產開發的基礎設施配套工程,需要地方政府大量的財力投入,賣地不僅是來錢快的捷徑,而且收入也歸地方財政。如此境況很容易使城鎮化的規劃、決策被房地產綁架。
第四,影響了經濟的健康發展。房地產業“一枝獨秀”,成為支柱產業,使得實體產業、經濟受到遏制,也加大了房地產泡沫,使房價居高不下,遠遠超出人們的承受能力。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韓俊近期在一個論壇上表示,“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就是人的問題、地的問題、權的問題。如果這三個問題不能解決好,城鎮化對農民來講可能是一個痛苦的過程。”本來是要增加農民福祉的城鎮化,卻可能讓其原有的一點幸福感也受到侵蝕。如果城鎮化片面著眼于推動經濟發展,卻缺乏相關制度創新,就容易忽視市場主體的自主性,缺乏對農民合法權益的有力保護。這種城鎮化不僅高估了城鎮化的經濟效應,而且會催生許多社會問題,是不可持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