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國內經濟面臨下行壓力時,如何“穩增長”成為關注的焦點。近日就有媒體報道,寧波、南京、長沙紛紛出臺投資計劃。其中長沙出臺超過8000億元的投資計劃,貴州的發展規劃規模甚至達到3萬億元。在業內看來,在中央避談新一輪經濟刺激計劃的同時,地方版“4萬億”已經搶跑了。
另一則新聞則是,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各部委已經制定出臺了42項“新36條”的實施細則,在消除制約民間投資發展障礙方面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如果把這兩個新聞事件聯系起來,很容易讓人想到,政府投資需求與民間投資障礙的關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7月初先后主持召開的兩次經濟形勢座談會上也指出,穩增長的政策措施包括促進消費、出口多元化等,但當前重要的是促進投資的合理增長。投資再次被“委以重任”,這與當前外需增速繼續放緩、內需還未得到根本提振有關,但投資的合理增長,顯然又不能繼續施以“4萬億”的藥方。
大家或許還記得,為了應對2008年的金融危機,除了“4萬億”計劃外,十大產業振興規劃、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文化、旅游業等發展規劃也相繼出爐。尤其是2010年5月13日“新36條”的出臺,民間投資“接棒”政府投資,這也被當時認為是實現我國經濟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長轉變的重要途徑。
時至今日,42項“新36條”實施細則盡管已經落地,但卻被指老調重提,可操作性不強。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實施細則與社會上迫切要求改善民營企業經營發展環境的熱切期望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這需要我們通過實踐不斷完善政策體系,特別是要深化體制機制方面的改革。
而根據民企代表的反映,希望國家在民間資本進入行業領域的流程和行業競爭規則方面能夠更加細化。
事實上,在目前的經濟形勢下,進一步激活民間投資意義非凡。正如針對此輪地方版的投資計劃,在如今中央加強地方債管理,“土地財政”受樓市調控難以為繼的背景下,更多人聚焦在這個投資資金從哪來?而且投資是否有質量和效益?尤其是有些投資規模,已經超過地方財政收入的數倍。
反觀民間投資,今年上半年,民間固定資產投資93657億元,增長25.8%,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已達62.1%。民間投資不僅增長迅速,而且由于市場導向性強,在投資范圍上更為靈活有效。與其依靠地方版的“4萬億”,不如進一步破除體制發展的障礙,激活民間投資,短期來看,通過政策的指引,民間資本的進入,可以解決當前政府投資需求的難題,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防止經濟下行的風險;長期來看,民間資本有利于進一步提高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效率,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擴大社會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提升消費能力,使其終需求成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強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