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1〕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裝備制造產業發展規劃(2013—2020)》精神,努力把內蒙古建設成為我國現代裝備制造產業基地,內蒙古自治區相關部門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支持現代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
意見從稅收金融、財政支持、土地使用、資源配置、技術創新、市場推廣及發展環境政策等多方面提出建議措施,促進現代裝備制造業更好更快發展。
在稅收金融方面,內蒙古重點工業園區、集中區新辦的、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現代裝備制造企業,除已享受煤炭及其他資源配置政策的企業外,自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年至第二年免征其項目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
在財政支持方面,自治區將從擬整合的工業專項資金和擬設立的產業發展資金中拿出部分資金,用于裝備制造企業重大項目技術改造、技術研發攻關的能力建設、重大建設項目風險投資、使用首臺(套)新型裝備的專項補助等;在土地使用和資源配置方面,優先保證裝備制造項目用地需求,將重大裝備制造項目用地納入自治區級單列指標管理,并對裝備制造特色園區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予以傾斜。在對進入裝備制造業園區的企業和項目用地出讓價,按照自治區工業用地低標準執行。土地出讓金一次性繳納有困難的,可以在首次繳納不低于50%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約定在1年內分期繳納。
技術創新方面,支持建立一批具有國際國內先進水平的研發機構。對新認定的和自治區級裝備制造技術中心、設計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自治區分別給予一次性資助。鼓勵保險公司創新保險產品,建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質量保證、產品責任保險等針對性險種;在市場推廣方面,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重點裝備制造產品推廣指導目錄》,實行動態調整并適時公布;在發展環境方面,對自治區規劃的重點裝備制造特色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政府將從園區建設資金中給予支持,引導裝備制造業的骨干龍頭企業和零部件企業向園區聚集。
據悉,該意見的出臺將會進一步減輕企業的負擔,從而激發自主創新的活力,推動內蒙古現代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