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河北省政府批準,省農業廳(省農工辦)、省財政廳、河北保監局聯合印發《河北省政策性農機保險實施方案(試行)》,從2017年起在全省實施。河北省是繼江蘇省之后,在全國第二個以三部門名義專門對政策性農機保險作出安排部署的省份。
近年來,隨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持續實施,河北省農機保有量迅猛增長。由于農業機械數量大、作業項目多、作業范圍廣,不同程度的農機事故時有發生,因參保率極低,時常導致肇事方一夜返貧。為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河北省首次制定了契合河北實際的政策性農機保險實施方案。
方案規定,省財政廳在2017年度預算中協調安排1600萬元,專門用于對拖拉機交強險、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綜合險(包括農業機械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操作人員責任險)進行補貼。省財政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自愿開展政策性農機保險工作的試點縣(市、區)給予保費補貼支持。省級財政對財政直管縣和貧困縣的保費補貼比例為50%,對其他縣(市、區)補貼比例為40%,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補貼比例自行確定,省、市、縣三級財政補貼比例原則上不低于80%,農戶承擔部分不高于20%。